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大河口水库管理处的委托,就大河口水库库区亮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ZJ2019071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磋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大河口水库库区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40 |
▲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包括以上内容的设计、设备安装、施工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7月26日 至2019年8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商会大厦A幢5楼招标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4:3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19年8 月5日下午14:3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联合银行安吉支行
账 号:201000122531931
十一、其他事项:
(一)、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二)、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8月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二、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大河口水库管理处
2、采购单位联系人:毛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2-5105091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商会大厦A幢5楼招标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5880528 传 真:0572-5867199
4、监管部门: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2-5805305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