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19年4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19419日-2019 4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194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水泥预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大坪小组

建宁永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大坪小组,生产规模:年生产水泥混凝土砖40万块、井盖6万个、水泥管2000立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其中建筑物用地2000㎡,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人民币。

1.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禁止午、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按照法定程序报环保部门审批。建筑弃渣须按合理的运输线路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堆存,不得随意倾倒。
2.项目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山林灌溉施肥,不得随意排放。

3.水泥料仓仓顶和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于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管理,配置水喷淋系统,定期对厂区喷雾洒水,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4.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隔声措施,禁止夜间生产,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沉淀池沉渣,均须回收作为原料重新投于生产工序,不得随意倾倒。厂内职工的生活垃圾,经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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