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534线永泰大洋大展至霞拔下洋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阶段)-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1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0591-622760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875252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道G534线永泰大洋大展至霞拔下洋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阶段)(项目名称) 国道G534线永泰大洋大展至霞拔下洋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阶段)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34线永泰大洋大展至霞拔下洋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公路网规划线位方案》(交规划发〔2024〕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可行性研究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道G534线永泰大洋大展至霞拔下洋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阶段)

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大洋镇大展村白尾墘(起点桩号K21+697.149),顺接在建G534线永泰县城峰至大洋段公路工程(二期),与S213线平面交叉,路线向西绕开大洋集镇穿过白尾墘南侧山包,设白尾墘中桥(中心桩号K21+955.50,3x13m)跨过水渠,经卞湖,然后沿麟阳村北部展新线,分别设麟阳大桥(中心桩号K23+255.50,5x30m)、麟阳中桥(中心桩号K23+438.50,5x13m)与南坑大桥(中心桩号K24+529.00,30+(62+110+62)+30m)跨越沟谷与麟阳水库下游深坑,线路继续向西沿南坑村北部展线,设梅岭大桥(中心桩号K26+953.75,4X30m)上跨现状水库下游渠道,向西沿福长村南部展线,设福长中桥(中心桩号K28+149.55,3x30m)跨过凹谷,于福长村西侧接上既有X181线,沿旧路拓宽改造、截弯取直经梅岭隔至霞拔寨,甩开老路沿南侧山坡向西展新线,路线终于霞拔村客运站附近,与既有县道X181线顺接(终点桩号 K32+024.552),路线全长10.327公里。估算总投资32300.45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23682.3462万元。

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霞拔乡

技术标准: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山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0米,为双向两车道。符合本项目的使用任务、性质、功能,项目所在区域地形情况及工程实际投资规模,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其中公路工程应满足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等级和设计速度选用原则。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若标准和规范细则条款有出入时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招标范围:包含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195天内完成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修编)及报批材料,其中初勘、初测90天、初步设计90天、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编及报批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20 09:3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 /市(区)/ 网站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6号

邮政编码:350700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91-62276006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 陈工、谢工、张工

电话:0591-87525261

传真:/

电子邮箱:/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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