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240]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施工技术方案沙坑涌进行整治水准仪施工措施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采购工程进度控制需旁站监理工程变更令工艺试验成果建设用地冷暖设施建筑安装质量监督工程量和单价费用进行索赔调查建设工程监理设计文件回弹仪工程建设监理优化建议水利水务工程施工招标经纬仪工程建设合同独立处理设计优化设计征地拆迁到货验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机构监理办公设备作业规程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原始断面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备综合整治办公房屋招标答疑断面图机耕桥右岸堤顶巡查通道水务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框图质量评定临建工程设计抽水站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打印机全过程进行检查组织协调施工设备跟踪监督工程结算的管理开标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报告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协调会议纪要勘测设计监理报酬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定位放线审查设计质量分析电脑监测技术规范检测设备安全事故调查跟踪检测质量检验信息管理竣工图纸评标构件澄清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合同管理配套工程工程各阶段验收全站仪车辆平行检测工程开工令投标单位资格复核监理费工程投资控制测量仪器设备施工计划监理服务人防工程材料监理规划资金流计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240
预算金额213.74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工020-319252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0-319252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62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3.7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所在单位任命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6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牵头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所在单位任命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工
- 代理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20-31925207
- 代理联系方式:020-3893733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020-36502593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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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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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概算公招).doc监理合同(概算公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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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doc招标文件-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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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09290114-20220930010027.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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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水利水务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6240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监理-水利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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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01 0:00:00 | 2022-10-26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0-01 0:00:00 | 2022-10-26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0-01 0:00:00 | 2022-10-26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0-01 0:00:00 | 2022-10-26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0-01 0:00:00 | 2022-10-09 16:00:00 | |
一阶段开标 | 2022-10-26 10:00:00 | 2022-10-26 11:30:00 |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0-26 10:00:00 | 2022-10-26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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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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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2022年9月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文件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第5章委托人要求41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2章投标人须知8第1章招标公告2目录
本招标项目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云水函〔2022〕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名称: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1章招标公告第7章否决性条款汇总64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5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195.55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拟对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沙坑涌进行整治,整治河涌长度2945米,右岸与现状连接段长54米,整治后河涌宽度23-52米,建设两岸慢行道5623米,右岸堤顶巡查通道2988米,对d300-d800的污水管线进行迁改,迁改后污水管线总长737米;对d300-d1000的雨水管线进行修复,修复总长381米。改建抽水站一座,新建机耕桥两座。工程设计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设计机耕桥行车设计速度为2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标准。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2.1项目名称: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投标人资格要求2.5本项目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13.7400万元。2.4监理服务期包括: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监理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1.3其他要求: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所在单位任命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4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牵头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6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4.3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获取。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4.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2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即: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电话:020-31925207。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6.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监理-水利”和“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算术平均分;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6.1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6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31925207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9联系方式8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
第2章投标人须知监督电话:020-3650191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3893733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3192520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38937330 传真:020-38811355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项规定。(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项规定。(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项规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2项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报价实行“最高投标限价”下浮报价,投标仅需在“最高投标限价”T的基础上,选取合适的下浮率B,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J:J= T×(1-B)。投标人报价下浮率B值,应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数。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13.7400万元。投标人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和“监理报酬清单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额,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并充分考虑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的调整及物价变动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监理报酬调整。2、监理费结算价按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及需监理的各项服务结算价之和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监理费结算价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监理报酬的支付,见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四十八条。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載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査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凭证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5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纸质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或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公章。 |
3.7.5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个人数字证书和个人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或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水务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即: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年 月 日 时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开标,并邀请所有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水务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的通知及时地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09%,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 |
10.2 | 投标人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须同意并授招标人将其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技术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 |
10.3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 |
…… | …… |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州”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
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否决性条款汇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监理大纲。(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6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纸质原件的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与盖单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7.3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4.3.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开标结束。(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5.4.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5.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5.3.3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异议提起人、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3.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投标人身份证明文件。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5.4.4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5.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且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6履约保证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七日内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五日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1在评标过程中,当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发生评审故障时,若当天可解除评审故障,则继续采用电子化系统评标;若当天无法解除评审故障,则评标委员会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采用手动评审,提交包含已完成电子评审成果在内的纸质评标报告。评审故障情况评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认定为准。当交易平台的系统维护人员在评标室告知评标委员会当天无法解除评审故障后,评标委员会即可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启动手动评审。11.评标过程应急预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2.2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告。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机器码是否相同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交易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2.1.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注:本附件在需要时使用,也可以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版式。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说明: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记入不良记录或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注:本附件在需要时使用,也可以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版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无效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登记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50分监理大纲部分:30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诚信得分10分投标人得分 = 资信业绩得分(A)+ 监理大纲得分(B) + 投标报价得分(C)+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D)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若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为1~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若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95%”的有效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所有不足1%的差价按插值法计算。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7分) | ①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0年(不含)以上的(从证书首次执业日期起计,截至投标截止日,下同),得3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2分;5年(含)以下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7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总监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同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配备及相应专业满足程度(6分) | 投标人按投标承诺书承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少于7人,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包括但不限于:(1)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3)造价工程师1名;(4)水利工程类监理员(或以上岗位资格人员)1名;(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或以上岗位资格人员)1名;(6)安全监理员1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注:上述(1)~(6)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培训)证书或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近一个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监理业绩(12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同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监理业绩(12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的,每项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同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业绩获奖(8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4分;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否则不得分。以上获奖证书如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还须提供该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3分) | 拟投入的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满足下列要求:车辆1部、电脑2台、打印机1台、测量仪器设备(全站仪2台、经纬仪2台、水准仪2台、回弹仪2台)。对照上述要求,且均能提供购买发票,设备种类齐全和数量齐全可得3分。若设备种类不齐全或数量不齐全或未提供某种设备发票的,缺少一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须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某种设备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未提供该设备,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资信(14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类荣誉证书:国家级的得6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1分,仅按获得的最高荣誉计一次,不累计得分,没有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附相应证书,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如颁证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应提供该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为准,不累计。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资信(14分) | 投标人获税务部门的纳税A级信用评价的(须含2021年度):连续3年或以上的得4分,连续2年的得2分,仅获得1年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国家税务总局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为准,不累计。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资信(14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具有其中3项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为准,不累计。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工程剖析(3分) | 能抓住本工程重点、难点,相应的监理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上能抓住本工程重点、难点,相应的监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2分;抓不住本工程重点、难点,相应的监理措施不可行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投资控制(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措施为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进度控制(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措施为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质量控制(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 分;措施为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组织协调(3分) | 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分) | 管理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监理组织机构(3分)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3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可行的措施得3分;措施基本可行得2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30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报价得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0.1分,下偏1%扣0.1分。(得分扣至0分止)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10分) | 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监理-水利”和“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算术平均分;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诚信评价得分占投标人评标得分权重的10%,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诚信评价得分权重(10%);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满分10分。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经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各评委的综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2详细评审(4)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于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3)总价金额与依据投标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总价;(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得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
1.项目概况一、监理要求第5章委托人要求(另册提供)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监理依据: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监理范围与委托人签订的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相同,包括特殊专业的工程监理(如人防工程),也属于监理人的现场监理范围内。(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1)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2.监理范围及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②进度控制目标: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包括附属工程或配套工程、检测和监测等)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必须在年月日前完工,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①质量控制目标:合格7.监理工作目标要求:6.监理文件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5.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低于投标文件配置要求。4.监理的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8.其他要求⑦建筑节能目标:⑥信息管理目标:⑤合同管理目标:④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③造价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招标人要求三、成果文件要求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规程执行。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执行。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执行。二、适用规范标准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成果文件的组成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纸质版的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18、监理工作总结。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提供;(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四、委托人财产清单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其他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提供;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提供;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7.其他资料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技术标准、规范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提供;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将委托人财产全数完好地退还给委托人。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监理人对委托人财产保存完好,避免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提交清单。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除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桌椅、文件柜外的相关设施。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工程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按监理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
(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八、其他资料七、监理大纲六、资格审查资料五、监理报酬清单
(3)监理报酬清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对应的投标下浮率为%)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招标人名称):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监理大纲。(6)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投标文件配置要求。(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和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监理人员 | 项目监理机构人数: 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包括:(1)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名;(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名;(3)水利造价工程师 名;(4)水利工程监理员(或以上岗位资格人员) 名;(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或以上岗位资格人员) 名;(6)安全监理员 名。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总报价(监理报价) | 监理报价: 万元对应的投标下浮率为 % | 监理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4位。下浮率填报保留小数点后3位。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单位:人民币万元2.监理报酬清单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五、监理报酬清单注:若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扫描件;若采用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扫描件。四、投标保证金
序号 | 监理子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费 | ||
合计报价 |
(一)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2、子项监理费=子项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4位。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三)投标人声明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五、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监理大纲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州”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盖单位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七、监理大纲年月日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提供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八、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表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列示的内容为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依法发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否决性条款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拒绝受理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第7章否决性条款汇总
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
1. 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4. 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 |
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XXXSG-JL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监理人:合同编号:SG-JL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3)工程规模及特性:(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2)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1)工程名称:工程。(一)工程概况: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经年月日公开招标,确定由监理人承担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工程总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动态:/(4)工程总投资:静态:万元
(四)中标通知书(三)通用合同条款;(二)专用合同条款;(一)本合同书及补充合同;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五)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双方确认,建设监理合同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中标下浮率为%,最终以结算价为准。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八)投标文件及附件。(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六)建设监理廉政责任书;(五)合同附件;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页无正文)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陆份,各执叁份。
发包人: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盖章) | 监理人:XXX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二楼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通知和联系
第十三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第十二条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第十一条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第九条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第十八条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七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第十六条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九条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八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第二十七条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的确认权和否认权。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监理人的权利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第三十四条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第三十三条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发包人的权利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七条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四十四条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四十二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第四十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违约行为处理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他第五十一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第五十条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第四十九条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第四十八条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监理报酬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五条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第五十四条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第五十三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第五十二条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以现行的最新版本为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十七条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其他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地质钻探资料;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设计说明);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本工程监理合同;第四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第五条考虑到现场与发包人总部较近,交通方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发包人不派常驻工地代表,监理机构可直接与发包人联系。通知和联系其他有关文件。广东省水利厅《监理导则》;监理各项工作实施细则;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规划;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主要监理人员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4天。第九条本条“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句改为“按经发包人批复的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规程、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增加:“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须经发包人批准,如监理人进行修改须经发包人重新批准,否则按第四十七条(1)处理”。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按现行有关规范。第十二条增加:“监理人员不得与承包人进行非工作关系接触。”第十条删除全文,代之:“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调整,但须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按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监理服务期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且赔偿金最低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该工程监理费用。第十九条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第十六条删除全文,代之以:“监理机构必须独立自行解决工作、生活所需的条件。”第十四条本条增加“所有文档资料的记录整理按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工程档案有关规定执行。”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按现行有关规范。
发包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任何设施、设备,也不向监理机构专门支付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运行等费用,监理人投标时应将有关费用包含在监理报酬总金额中,并应在投标书中列明拟投入的设施、设备等的情况。第二十六条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向监理机构提供外部环境协调便利,并协助监理机构进行外部关系的协调,协助监理机构办理有关人员在当地的安全、劳动管理等其他有关手续。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的内容超越监理机构的审批权限,监理机构应把相关意见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将尽快作出审批;如图纸和文件的内容涉及到当地的关系,发包人将在处理好当地关系后再行作出审批。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一般文件7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变更文件3工作日。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收回时间 | 保存和保密要求 |
1 | 上级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及附件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保密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
3 | 有关技术资料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
4 | 施工承包合同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保密 |
5 | 施工招标文件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
6 | 施工投标文件 | 1 | 合同生效后 | 合同终止时 |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
第三十五条删除全文,代之以:“发包人对工程款支付、结算有最终决定权。若发现监理人克扣工作人员工资的,暂停拨付监理报酬;监理人拒签违约处理通知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拨付监理报酬。”发包人的权利第三十一条删除第二款。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监理人的权利第二十七条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事宜,根据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需要,双方可另行安排,并达成具体协议。发包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生活、办公、交通、通讯费用,监理人投标时应将有关费用包含在监理报酬总金额中。
(3)未经同意更换总监理,每次罚款10000元。(2)监理人在履行监理服务合同中,由于违约行为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的第十九条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1)监理人不按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工作的,每项次罚款2000元。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删除全文。违约行为处理
(9)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不应少于3次巡查施工现场,每次罚款2000元。(8)发包人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对应监理人投标承诺书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出席,每次缺勤或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罚款2000元。(7)监理人不得凭借本身的影响,违规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如有发生,每次扣除监理报酬20000元,并将分包队伍清除出场。(6)监理人如在计量或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未按投标时的承诺执行,月驻施工现场少于24天,则每次扣除监理报酬2万元,同时该监理人员应被替换。(5)监理人在工作中发生超越合同规定权限审批的行为,每次处以10000元的罚款,同时该监理人员将被替换。(4)未按投标承诺派现场监理,罚款500元/人·天。
(15)发包人有权将以上情况通报监理人的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14)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水利部门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按本条(1)至(7)款处理。(13)监理人每月须分别将工程的当月及累计扣除金额和变更金额列表上报发包人。(12)所有因违约而扣除的金额累计不超过监理报酬合同价。(11)由于监理人粗心、过失或监理人的其它原因使工程量变更计算、签认错误且导致工程单项合同价往增加方向出现较大的偏差,上报发包人之结算单项合价或结算总价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相比,若整个标段的结算价偏差大于10%,每超1%(小于1%的按1%计),扣除监理报酬2万元(扣除总金额不大于监理报酬的30%)。(10)监理人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充分运用合同文件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如应罚而未罚,或处罚不力,属违约行为。发包人发现同一标段同类问题向监理人作一次提醒后,第二次发现监理人该罚而未罚或执罚不力,则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3000元到20000元。
式中:T为招标限价,B为中标下浮率。最终按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及需监理的各项服务结算价之和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监理结算价。一、监理报酬计算方法和公式:J=T×(1-B)第四十八条监理报酬若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限顺延,并视为监理人违约。如果发现上述(5)、(6)、(7)条中所述事件出现共3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监理人负责;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发包人保留诉讼的权力。
2、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1、计取方法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标准计算。三、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2、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1、支付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向监理人支付20%监理报酬,按工程进度同步支付监理费,主体工程完工后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核后可支付至审核价的100%。二、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资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十五条删除全文,代之以:“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由监理人自行决定,保险费用自理。”第五十四条删除本条全文。第五十二条删除本条全文。其他第四十九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双方协商决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3、支付时间为:经监理人提交经委托人确认的附加服务酬金支付申请后,次月的25日之前给予全额支付。
一、监理内容第三部分合同附件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广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五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争议的解决
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一)设计方面
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二)采购方面协助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上报发包人批准。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包括复核施工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复核、招标答疑、开标、评标等工作)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三)施工方面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季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对工程资源和工程进度等进行控制、管理,并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控制、管理信息资料;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时测量原始断面,并绘制断面图。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保修期内有关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安全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督促实施;检查施工单位防洪度汛、防台风、台风期避风等措施,并督促实施;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或备考)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其他相关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结算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收集及整理工作,并协助发包人编写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报告。按施工合同条款对施工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大事记。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进度款支付情况。安全和环境保护。承包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工程进展图片。
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施工措施批复文件。施工计划批复文件。总监巡视记录、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三)日常监理文件
合同名称: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廉政责任书(四)文件报送份数:二份。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监理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不准要求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监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为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法的规章制度。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招投标等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此页无正文)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乙方及乙方的监督单位各执壹份,甲方及甲方的监督单位共执贰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该工程保修期满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盖章) | 乙方:XXX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二楼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职称 | 专业 | ||
被授权人签字: |
(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广州市水务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5.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签订书面质量检测合同(或由项目法人签订),在施工中按照设计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平行检测工作。4.组织监理人员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规定程序开展监理工作,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3.合理确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科学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2.组织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组织成立符合规定并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管理机构,按施工监理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并确保到岗履职。1.不转让所承揽的监理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理合同组织开展监理工作,不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本人承诺在(工程名称)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监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承诺人(签字):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9.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8.确保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并归档。7.协助项目法人组织法人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等级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字;主持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签字,参加竣工验收。6.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时对工序和单元工程质量进行复核;不得将质量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职称及专业:注册执业证号:注册执业资格:身份证号:
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云水函(20221239号文
批准建设,项日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坑涌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拟对高桥西路至石湖收费站段沙坑涌进行整治,整治河涌长度
2945米,右岸与现状连接段长54米,整治后河涌宽度23-52米,建设两岸慢行道5623米,
右岸堤顶巡查通道2988米,对d300-d800的污水管线进行迁改,迁改后污水管线总长737
米:对d300-d1000的雨水管线进行修复,修复总长381米。改建抽水站一座,新建机耕桥
西座。工程设计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设计机耕桥行车设计速度为
2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标准。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195.55万元。
监理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4监理服务期包括: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
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2.5本项目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13.7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
级别)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1号)确定]。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
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
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所在单位任命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己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
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
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1号)确定]。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
员: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6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确认: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具备水利部颁发
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
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牵头正式员工。
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年_月_日至年月_日_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
4.3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
技术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_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即:年_月_日_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
5.2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
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
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
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
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
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
日。
6.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
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
8001/#/website)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监理-水利”和
“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算术平均分: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
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
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
×30%=80分。
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
景大厦,电话:020-31925207。
8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
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
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联系人:周玉联系电话:020-319252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3893733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监督电话:020-365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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