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23】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铜梁区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要为项目区后续新型储能设备进场、园林日常运作提供保障。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平场工程、主体工程、雨污管网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及环境治理工程。其中:
平场工程:包含龙翔大道东侧约900亩土地,爱玛二期约200亩土地,西部美谷约200亩土地,共挖方757624平方米、填方151524.8平方米、弃方606099.2平米方,完善土石方爆破、解小及场地清表、排水等工程。
主体工程:园区内厂房占地面积8.5亩,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1133.34平方米、绿化1983.34平方米。项目同时完善园区内管网工程、亮化工程等。
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对项目区范围周边含汇贤路、云峰路、龙山大道、云飞路、龙安大道/淮远河北支路、金桥路、龙桥路等雨污管网整治,综合管网长度为18371米。
道路工程:包含新建龙翔大道(起于S208,止于渝遂高速公路)、大庙金桂北路、金桂南路、黄狮路(企业服务中心背后段)、金狮西路、金狮北路、金狮支路、金狮一支路及金狮二支路等,共计长度11416.24米,共计道路面积为308528平方米,新建金桂南路简支梁桥两座,总面积1064平方米,完善园区其他部分道路的白改黑工程。
环境治理工程:包含渝遂高速云雾山隧道至铜梁互通段整理绿化16800平方米,新增工程便道3000米,灌木种植7100平方米,草皮铺种30000平方米,完善治理路段给排水、照明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0954.2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项设计和评估、预算编制等内容,具体范围为:2.4.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限额设计、负责配合各阶段评审论证及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全部服务及配合工作;负责本项目详细性勘察、补充勘察以及补充测绘工作;专项设计和评估包括(如有)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海绵城市专项、高边坡专项设计、深基坑专项设计、绿建专项设计等;工程预算编制;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配合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取得相关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4.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勘察、测绘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
①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甲级资质和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2)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甲级。
(3)投标人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要求: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8年内,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
招标人: |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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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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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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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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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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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5851366 | 联系电话: | 023-6770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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