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5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侃赟188573586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56001
1. 招标条件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424-04-01-177837赋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2.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境内,本工程范围为通苏嘉甬铁路中线南北向各100米,拟实施长度约200米,另两侧各延伸50m作为与现有大堤和道路的过渡段,即本工程实施总长度为300米。本工程对实施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翁金路进行拓宽改造。本工程除水利补偿工程外,还需对白洋河进行护岸和生态整治,高滩及老海塘的加固等建设。
2.2.2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450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建安费约4267.6万元,铁路相关工程建安费约5609.4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的岩土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地质勘察及其后续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基准座标点的放样、提供建设平面布置总图、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文物保护评估、风浪潮沙专题)、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土地报批、节约用地评价论证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初步设计报批、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中: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勘察测量原始资料及成果报告),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勘察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项目标段: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铁道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各方其中另一方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与多家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同一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1885735864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黄侃赟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3-860201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联 系 人:黄侃赟
电 话:0573-86180051
传 真:0573-86180037
2023年11月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和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且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56001
1. 招标条件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424-04-01-177837赋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2.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境内,本工程范围为通苏嘉甬铁路中线南北向各100米,拟实施长度约200米,另两侧各延伸50m作为与现有大堤和道路的过渡段,即本工程实施总长度为300米。本工程对实施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翁金路进行拓宽改造。本工程除水利补偿工程外,还需对白洋河进行护岸和生态整治,高滩及老海塘的加固等建设。
2.2.2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450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建安费约4267.6万元,铁路相关工程建安费约5609.4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补偿工程的岩土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地质勘察及其后续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基准座标点的放样、提供建设平面布置总图、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文物保护评估、风浪潮沙专题)、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土地报批、节约用地评价论证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初步设计报批、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中: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勘察测量原始资料及成果报告),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勘察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项目标段: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铁道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各方其中另一方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与多家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同一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1885735864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黄侃赟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3-860201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联 系 人:黄侃赟
电 话:0573-86180051
传 真:0573-86180037
2023年11月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应持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格式为准)。 |
勘察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专业负责人2 | 1 | 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专业负责人3 | 1 | 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专业负责人4 | 1 | 工程类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
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和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且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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