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1341122233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53-22862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溪电厂)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境内,装有4台国产机组,现装机总容量14.4万千瓦。青溪电厂在运计算机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由电厂控制级和现地控制级两级构成。电厂控制级主要由主机、通讯机、操作员站、网络设备、二次安防设备等设备组成。现地控制级由4台机组LCU(2个盘柜/台)、1台公用LCU(2个盘柜)、1台开关站LCU(3个盘柜)、一套厂用盘系统构成。青溪电厂2024年计划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电厂控制级、现地控制级整体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主要针对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完成改造过程中电厂控制级、现地控制级盘柜更换、设备更换、电缆更换等施工工作。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溪电厂厂区  
2.3 项目工期: 监控系统改造施工需结合青溪电厂设备检修及设备停电情况开展,计划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具体进场施工、调试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1  计划进场时间
本项目约分7次进场实施,项目将结合机组检修及设备停电进行,电厂控制级部分计划在2024年10月更换,首台机组LCU柜计划在2024年11月更换,两台机组LCU柜计划在2025年2月至4月进行更换,最后一台机组LCU柜计划在2025年11月更换。公用LCU计划在2025年5月更换,开关站LCU计划在2025年10月更换。机房调整计划在2024年9月开展。
2.3.2  计划工期
电厂控制级更换时间应不超过10天,每套LCU柜更换时间应不超过7天,设备调试时应安排人员现场配合,在出现接线问题时配合进行查线。  
2.4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范围涉及监控系统电厂控制级及现地控制单元,共拆除15个盘柜,新安装16个盘柜,主要包含:盘柜拆除及安装、电缆敷设、拆除及接配线、器材、辅材提供、机房调整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
3.2.2安全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 电力监控系统、继保装置或DCS系统等电力控制系统改造施工 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屏蔽)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电力、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 2024 年 3 月至 6 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1.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1.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电力监控系统、继保装置或DCS系统等电力控制系统改造施工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任命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项目合同无法体现该人员的名字时,应同时提供该人员所负责项目的有效验收报告或有效用户证明材料。)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2专职安全员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拟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明细,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3.6.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6.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3.6.5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随投标文件提供有招标人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需承诺,不对未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并随投标文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 2024 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8 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
邮  编:514299                          邮    编:514000
电子邮箱:lhxbiz@163.com                电子邮箱:yilimeizhou@163.com
联系人:梁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411222334                     电    话:0753-2286269
传  真:/                               传    真:/
 
                         2024年 7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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