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一批(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项目(GXZC2022-G1-000874-GXJL)中标公告
医疗设备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多功能产床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中央系统多普勒胎心仪磁刺激仪操作软件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医疗器械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入侵检测系统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线路选择器电子数据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数据备份网站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反垃圾邮件网络脆弱扫描安全审计中控脚轮产病床专用一步式辅助台医用线性电机整床高低升降电机电动操作系统分体式升降护栏可拆卸吹塑工程床头板床头面板贴纸中控刹车系统V型切口床垫直流电机升降系统产妇控制键手动紧急CPR装置缓冲下降提高抢救速度感应式夜灯地面自动照明可五级调光音乐系统音响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脚部支撑架小腿支撑器腿部床板升降操作按钮床体最低位反弹保护功能后倾反弹保护功能机器人焊接集群工艺视听干预系统触控屏大屏电视不同主题音乐选择光线调控影视背景灯光系统LED光源系统吊顶式安装孕产妇护理妇产科分娩简单操作妇科手术设备的安全检查微型触摸控制器手术台辅助台面电动推杆不锈钢自结皮常用备品零配件对设备维修服务备品备件售后维修设备维护保养系统软件硬件改版升级技术培训现场安装安装调试可存50个测试数据调整保证安全使用木箱泡沫质控服务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质控报告皮肤温度分屏显示超温保护系统婴儿床有机玻璃档板开机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肤温传感器偏差报警设置温度校正X光射线拍片盒数据储存APGAR评分计时功能RS-232接口预热手控皮肤温度传感器辐射箱控制仪托盘移动式输液架机架婴儿复苏器低压吸引器黄疸箱超温报警断电报警传感器报警风机报警系统报警胆红素婴儿盆防蚊虫纱睡盆氙闪光灯底座内置检查屏婴儿体重秤RS232接口无线蓝牙评价系统后台评测系统健康分析体重测量高精度度高灵敏度超声探头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身高测量超声波传感器滑动挡板底座柜子微型热敏打印机脚踏开关双液晶屏显示高清液晶屏显示大字体超高清显示总线制通讯接口胎儿监护仪产时胎心监护母胎监护一体机母亲监护床边机自适应界面更改产前监护产时监护产后监护打印多种报告支持国内主流KREBS改良FischerNST四种评分报告图形评估报告CTG报告多种报告系统胎心率宫缩压力胎动检测母亲参数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调制音呼吸氧合图观察双通道体温胎心探头宫缩探头胎儿活动图心电导联振荡法双胎机有线探头无线探头监测数据存储容量扩充七导心电波形同屏显示心电波形级联短趋势共存界面显示进入趋势图回顾进入趋势表回顾呼吸氧合界面夜间模式数据存储血压测量全息波形存储报警事件心律失常事件USB数据接口SD卡数据接口全中文按键面板有创压监测CVPPAWP一体式挂床提手转运监护高通滤波条形码扫描功能护士呼叫功能声光双重三级报警MEWS评分功能3G/WiFi联网功能触摸屏操作灯头体罩壳手术场所反光器特殊的不透热辐射过滤器磨砂面板反光镜调光电路单灯头主灯泡主副灯泡可卸式手柄外套灯座粉末涂料输液器DPS动态阻塞压力报警聚合物锂电池液晶显示屏彩色液晶中文触摸屏电阻式触摸屏提示音内置扬声器参考提示5级电量指示器更换配件设备备品技术支持设备的安装现场培训定期维护预先计划与保养EMC电磁兼容测试神经功能评定骶神经功能障碍辅助治疗治疗椅治疗座椅盆底肌刺激单脉冲刺激重复脉冲刺激爆发序列TBS模式软件操作平台治疗记录报告磁刺激操作软件专家方案库自定义方案病历管理病历打印输出温度显示线圈温度控制保护上限治疗方案库内置多种临床方案轻中度压力性尿失禁急迫性尿失禁尿频尿急尿储留便秘大便失禁慢性前列腺炎临床治疗运动诱发电位检查肌电诱电位检测报告报告打印输出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非风冷冷却静态冷却系统保证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开放式设计平台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肌电图三重防护系统实时监控线圈安全预警暂停工作方案限制刺激间歇主机液态循环冷却磁场脉冲源磁场脉冲输出可调节可电动调节靠背座椅脚踏角度骶神经磁刺激安全防护功能磁场线圈冷却技术双通道诱发电位检测可接收EMG或EEG引号智能传输恒温线圈组件盆底线圈骶神经调控智能恒温冷却系统智能温度控制冷却管理系统线圈风扇冷却基于PC的控制显示系统刺激时间显示患者档案库自动停机保护时间无线数据传输海量存储MEP检测报告设备实操刺激频率刺激强度三重安全防护妇科盆底康复萎缩性阴道炎轻中度阴道松弛外阴硬化性苔藓妊娠纹淡化外阴色素淡化产后侧切疤痕的软化小阴唇整形手术二氧化碳激光器七关节碳纤维导光臂内置扭力平衡微纳光学技术纳米光学材料多点聚焦光学技术手术激光同轴性手术激光线激光输出控制脚踏光电开关超高斯光斑光斑聚焦像素聚焦工作光斑离焦组织切割深度的科学数据大功率气泵保持术野清晰吸烟净化装置实时自检系统具备分项检测内置系统报错功能触摸液晶屏静音脚轮激光器主机系统拐臂激光防护镜切割刀头外阴刀头阴道刀头反射镜片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打印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离心泵制冷空调设备洗衣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变压配电变压器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筒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仪器设备售后服务专用耗材专用工具运输检验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原材料燃料包装防破损装卸保险货到就位原厂保修卡信件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场地水源机器设备验收防潮投标文件编制资料协调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874-gxjl
预算金额437.6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工0771-5883580
中标公司南昌珍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一批(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项目(GXZC2022-G1-000874-GXJL)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XZC2022-G1-000874-GXJL
二、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一批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957000(元) | 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振兴路88号101室 |
2 | 报价:855000(元) | 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振兴路88号101室 |
3 | 报价:2046100(元) | 南昌珍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二塘乡中谭路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多功能产床 |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 | 康辉 | 6 | 147500 | 型号:DH-C101A06+GAST8 品牌:康辉 |
1 |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多功能产床 | 多功能产床 | 康辉 | 1 | 72000 | 型号:DH-C102 品牌:康辉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辐射台) | 戴维 | 4 | 31000 | 型号:HKN-93 型号:HF-I型 型号:S-1 品牌:宁波戴维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新生儿黄疸治疗箱 | 戴维 | 1 | 46000 | 型号:XHZ-100A 品牌:宁波戴维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婴儿车 | 乐孚 | 10 | 1400 | 型号:HL-A151A 品牌:乐孚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经皮黄疸监测仪 | 戴维 | 1 | 24000 | 型号:BM-100A 品牌:宁波戴维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婴儿身高体重秤(婴儿体重秤) | 上禾 | 1 | 7500 | 型号:SH-3008 品牌:上禾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中央系统+胎心监护仪(1+6) | 理邦 | 1 | 418000 | 型号:MFM-CNS+ F6 Express 品牌:理邦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多普勒胎心仪 | 理邦 | 5 | 3500 | 型号:SD3 PLUS 品牌:理邦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心电监护仪 | 理邦 | 2 | 25000 | 型号:iM50 品牌:理邦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移动式无影灯 | 科凌 | 3 | 14000 | 型号:KL500-III 品牌:科凌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输液泵 | 迪普美 | 3 | 7500 | 型号:DPfusion VP1 品牌:迪普美 |
2 | 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车、经皮黄疸监测仪、婴儿身高体重秤、中央胎心监护仪(含中央站)、胎心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无影灯、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尔听美 | 1 | 89500 | 型号:Type 1077 (AccuScreen Lite TE) 品牌:尔听美 |
3 | 磁刺激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磁刺激仪 | 奥赛福 | 1 | 498500 | MS 080 |
3 | 磁刺激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镭健科技 | 1 | 1547600 | Ligenesis-MC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盈,蒋颖,黄花新,唐文,覃晓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协议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68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龙源路3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陈秋月
项目联系方式:0771-2239975、0771-2239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 18 号德利国际 B3 栋 14 楼 1402
项目联系人:龙工、钟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5883580
附件信息:
医疗设备一批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doc医疗设备一批 (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doc
908.1K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n(货物类)
\n(2021年12月制)
\n公开招标文件
\n(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n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
\n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874-GXJL
\n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
\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章 招标公告2
\n第二章 采购需求7
\n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9
\n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
\n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46
\n一、总 则46
\n二、招标文件49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0
\n四、开 标52
\n五、资格审查53
\n六、评 标54
\n七、中标和合同55
\n九、其他事项60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62
\n第一节 评标方法62
\n第二节 评标程序62
\n第三节 评分标准65
\n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67
\n第五节 评标报告67
\n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8
\n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4
\n第一节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75
\n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6
\n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83
\n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94
\n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103
\n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09
\n第七章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110
\n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111
\n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114
\n第一章 招标公告
\n公开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 医疗设备一批(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874-GXJL
\n采购计划文号:
\nA分标: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2、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7;
\nB分标: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1、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4、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3、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5、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5、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9、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8、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2、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3、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4、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6;
\nC分标:广西政采[2022]5145号-001、广西政采[2022]5145号-010。
\n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多功能一体化产床等)
\n预算金额:437.6万元,其中A分标:114.1万元;B分标:99.5万元;C分标:224万元。
\n最高限价:390.63万元,其中A分标:98.5万元;B分标:87.13万元;C分标:205万元。
\n采购需求:
\nA分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标\n | \n采购名称\n | \n数量及单位\n | \n预算单价\n(万元)\n | \n最高限价单价(万元)\n | \n预算金额小计(万元)\n | \n最高限价小计(万元)\n | \n简要规格\n |
\nA1\n | \n多功能一体化产床\n | \n6台\n | \n17.6\n | \n15\n | \n105.6\n | \n90\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A2\n | \n多功能产床\n | \n1台\n | \n8.5\n | \n8.5\n | \n8.5\n | \n8.5\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说明\n | \nA分标最高限价合计:98.5万元\n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n |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
\nB分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名称\n | \n数量及单位\n | \n预算单价\n(万元)\n | \n最高限价单价(万元)\n | \n预算金额小计(万元)\n | \n最高限价小计(万元)\n | \n简要规格\n |
\nB1\n | \n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辐射台)\n | \n4台\n | \n4.5\n | \n3.2\n | \n18\n | \n12.8\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2\n | \n新生儿黄疸治疗箱\n | \n1台\n | \n5.8\n | \n4.7\n | \n5.8\n | \n4.7\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3\n | \n婴儿车\n | \n10台\n | \n0.2\n | \n0.143\n | \n2\n | \n1.43\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4\n | \n经皮黄疸监测仪\n | \n1台\n | \n3.5\n | \n2.5\n | \n3.5\n | \n2.5\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5\n | \n婴儿身高体重秤(婴儿体重秤)\n | \n1台\n | \n0.8\n | \n0.8\n | \n0.8\n | \n0.8\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6\n | \n中央系统+胎心监护仪(1+6)\n | \n1套\n | \n46\n | \n42\n | \n46\n | \n42\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7\n | \n多普勒胎心仪\n | \n5台\n | \n0.36\n | \n0.36\n | \n1.8\n | \n1.8\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8\n | \n心电监护仪\n | \n2台\n | \n2.85\n | \n2.6\n | \n5.7\n | \n5.2\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9\n | \n移动式无影灯\n | \n3台\n | \n1.5\n | \n1.5\n | \n4.5\n | \n4.5\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10\n | \n输液泵\n | \n3台\n | \n0.8\n | \n0.8\n | \n2.4\n | \n2.4\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B11\n | \n新生儿听力筛查仪\n | \n1台\n | \n9\n | \n9\n | \n9\n | \n9\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说明\n | \nB分标最高限价合计:87.13万元\n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n |
合同履行期限(B分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
\nC分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标\n | \n采购名称\n | \n数量及单位\n | \n预算单价\n(万元)\n | \n最高限价单价(万元)\n | \n预算金额小计(万元)\n | \n最高限价小计(万元)\n | \n简要规格\n |
\nC1\n | \n磁刺激仪\n | \n1套\n | \n66\n | \n50\n | \n66\n | \n50\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C2\n | \n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n | \n1台\n | \n158\n | \n155\n | \n158\n | \n155\n | \n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n |
\n说明\n | \nC分标合计:205万元\n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n |
合同履行期限(C分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
\n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n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n其他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其他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n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n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n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n售价:0元。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n2、投标和开标地点:
\n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n(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n(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n(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n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n(5)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n(6)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1.投标保证金:A分标:12000元整;B分标:10000元整;C分标:23000元整。
\n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n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n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n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n2. 网上查询地址
\n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n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n(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n(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n(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n(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n(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n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n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
\n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龙源路3号
\n联系方式: 陈 工(0771-2239975)、陈秋月(0771-2239681)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 18 号德利国际 B3 栋 14 楼 1402
\n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n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 69 号/邮编: 530012
\n联系电话: 0771-5331544
\n4.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龙工、钟工
\n电 话:0771-5883580
\n附件:
\n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8354055.html?utm=a0003.39a112b4.cmp001.d0002.f0464b20ff2a11eb873141bf9e381949(广西政府采购网)/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 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n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
\n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2022年5月6日
\n第二章 采购需求
\n说明:
\n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n(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n(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n(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n(4)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n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n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nA分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及单位\n | \n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n | |
\nA1\n | \n多功能一体化产床\n | \n 6台\n | \n一、设备名称:多功能一体化产床\n二、设备用途:集接产、待产、分娩、休养及妇科手术、检查、诊断于一体的产床。\n三、设备性能需求:\n规格:整床约L2270mm*W1050mm,床面长度:2030mm 床面宽度:860mm\n床面最低高度:490mm±10mm 床面最高高度:890mm±10(不含床垫)\n床面背板上折角度:0-65±5°\n座板上折角度:0-15°±3°,床面后倾角度:8°±1°\n脚板升降距离:170mm±10mm,脚板上折角度:≥90°±5°,脚板外摆角度:≥90°\n脚轮:中控脚轮,脚轮直径:150mm \n▲LDR产病床专用一步式辅助台\n操作系统:中央护士站或护栏内外双侧控制键。\n▲主机为医用线性电机,安全电压为DC24V,无需稳压器,操作安全平稳无噪音。\n背部、膝部、整床高低升降等部位调节方式为电机电动操作系统完成,整床-8°体位为手动操作完成。\n分体式升降护栏。\n可拆卸吹塑工程塑料材质床头板,床头面板贴纸可选,更贴切家庭化温馨产房的理念。\n中控刹车系统使产床的稳定性更好。\n提供医院选择臀部位置V型切口或直边床垫。\n▲自动座位倾斜。\n直流电机升降系统,恒速、静音、无静电、低电压。\n护栏为双侧内嵌护士与产妇控制键.方便医患双方共同调节产妇舒适度与安全。\n护栏为ABS模具一次性注塑成型,表面柔软且手感好 ,给护理人员及产妇卫生、温馨与舒适的感觉嵌入式操作按键设计在护栏内外两侧。\n手动紧急CPR装置,缓冲下降,紧急抢救时,提高抢救速度。\n感应式夜灯提供下床区域及地面自动照明,可五级调光。\n带音乐系统,并配备外插式USB插口,根据不同场景更换不同音乐的音响系统,柔和的音乐给产妇温馨、舒适的感觉。\n不间断电源系统可保证紧急情况下使用。\n脚部支撑架,单手操作调节产妇脚部到适当位置。\n小腿支撑器,配合腿部床板升降操作按钮,升高或降低。\n▲床垫材质为纳米银离子表面材料,无缝粘合防污水,内置中空棉(记忆棉)。\n▲床体带有最低位反弹保护功能和后倾反弹保护功能。\n整床框架为机器人焊接集群工艺,钢塑混合结构。\n通过ISO9001及13485、14001、45001等体系认证,以及CE及FDA认证。\n具有产病床注册证。\n▲配一套SDR视听干预系统\n (1)触控屏设计,可转化为大屏电视使用,可配合软件实现不同主题音乐选择、光线调控及影视背景。\n(2)灯光系统:采用LED光源系统,可根据产程实现不同色温、颜色、音乐自由选择,采用吊顶式安装,可实现多种颜色轻松切换。\n(3)音乐系统:扬声器承载功率最低≤100w,≥180w,灵敏度≥90dB\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A2\n | \n多功能产床\n | \n1台\n | \n一、设备名称:多功能产床\n二、设备用途:孕产妇护理、分娩、简单操作等使用。\n三、设备性能需求:\n设备性能需求(购置参数):\n1.▲ 可供妇产科分娩、妇科手术、诊断及检查。该床的升降、前后倾、背板的上下折由微型触摸控制器(配脚踏开关)来进行双控制,使用方便、灵活。\n2.▲ 该手术台动力系统采用线性电机驱动。\n3. 该手术台采用可拆卸的辅助台面,辅助台长度及宽度:长度500mm,宽度600mm更便于医护人员使用,并且安全可靠拆卸方便。\n4.▲ 电动推杆控制,背板上折可达到45°,满足特殊体位的手术要求。\n5. 床垫要求一次发泡成型,床垫光滑,护潮、防渗防漏,床垫颜色可选,易于清洁。\n6. 各种附件配置要求不锈钢自结皮材质,整机设计符合国家医用电器安全标准。\n7.生产厂家通过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n8.长≥1780mm,宽≥600mm,\n9.台面最低≤680mm,最高≥880mm,\n10. 前倾≥8°,后倾≥20°,\n11. 背板上折≥45°,下折≥7°\n12. 电源:交流(AC)220V±10%,50Hz,1.0KW。\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备注:\n1、打“▲”的为主要技术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一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指单个设备参数)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2、经评审小组评审,商务或技术文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3、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n | ||||
\n二、商务要求表\n | ||||
\n▲质保期\n | \n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分项设备有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期内,设备的核心部件非人为因素的故障出现2次,或设备其他部件同样故障出现3次,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退货、退款或更换新设备,更换的新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或按原设备质保期(以较长的时间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提供一次免费全面检查。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是原厂全新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n2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均应保证常用备品、配件供应,如发生停止生产情况,需将停产计划及时通知采购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常用备品、配件优惠价格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n | |||
\n售后服务要求\n | \n1、生产厂家在广西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由原厂专职工程师进行维修,能够提供原厂正规服务,可保障售后服务。\n2、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设备维修工厂,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后维修服务。\n3、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备品中心,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或维修时,厂家提供设备备品使用,不影响科室正常使用。\n4、提供全部设备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所述性能配置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 \n5、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中文手册,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产生的木箱泡沫等垃圾。。\n6、整机质保至少2年,三个月内如有严重质量问题整机包换(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3年的,按厂家规定保修,保修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服务,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余按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对因采购方人员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但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n7、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答复解决方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如需现场维修的,要求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若中标人不在承诺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余款中扣除。(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超出合同余款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n8、安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科室内部装修改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用户仪器现场,对用户人员包括:8.1、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用户需求不定期培训。\n9、定期的维护保养、质控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定期维护保养和质控,包含设备的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预先计划与保养及质控报告。\n10、验收:设备验收由供应商或生产商到现场安装调试,并按照合同和供应商的投标承诺及产品技术标准进行验收。\n11、保证设备全年日历日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 365 个日历日计算, 未达到的天数,按1:2比例顺延保修期时间。\n12、如该设备的输出结果以报告形式呈现的,须免费接入采购人信息系统,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不再额外收取接口开发、调试和接入等费用。\n | |||
\n签订合同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n | \n1、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n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n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n | |||
\n付款条件\n | \n▲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据此支付中标人95%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日支付(不计利息)。\n | |||
\n履约保证金金额\n | \n无\n | |||
\n产品授权文件\n | \n如有,请提供。\n | |||
\n其他要求\n | \n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n2、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n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设备有1~2人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n4、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n5、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n(1)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n(2)中标供应商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不接收货物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n(3)合同条款有约定按其约定。\n▲6、投标产品如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n7、核心产品: 本表的核心产品为第 1 项产品\n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 |
B分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及单位\n | \n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n | |||||||||||||||||||||
\nB1\n | \n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辐射台)\n | \n4台\n | \n一、设备名称: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辐射台)\n二、设备用途:新生儿护理、新生儿复苏使用。\n三、设备性能需求:\n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n▲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n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档板可向下翻转或拆卸;\n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断电、传感器、偏差、超温、设置、检查和系统等);\n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n▲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n婴儿床下可放置X光射线拍片盒;\n▲具有数据储存功能;\n具有APGAR评分计时功能;\n具有RS-232接口。\n工作电源:AC220V/ 50HZ,输入功率:≤700VA\n控温方式: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控制,肤温控温范围:32℃~37.5℃,肤温显示范围:5℃~65℃,控温精度:≤0.5℃\n▲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床面温度均匀性:≤2℃ \n▲辐射箱水平角度:0°、30°、60°、90°双向转动\n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n基本配置:辐射箱1台,控制仪1台,皮肤温度传感器1个,婴儿床1张,托盘1个,输液架1个,机架1个,婴儿复苏器2套,低压吸引器1台。\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2\n | \n新生儿黄疸治疗箱\n | \n1台\n | \n一、设备名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n二、设备用途:新生儿保暖护理及黄疸治疗使用。\n三、设备性能需求:\n电源要求:AC220V/50Hz;输入功率≥600VA;\n黄疸箱温度显示的平均值与实际黄疸箱温度平均值之差(恒温状态下):≤±0.8℃;\n温度控制范围:25℃~34℃;\n▲床面温度均匀性:0.8℃内;\n皮肤温度显示范围:5℃~65℃;\n▲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n故障报警:超温报警、断电报警、传感器报警、偏差报警、风机报警、系统报警;\n婴儿床面上的工作噪声:≤55dB(A),环境噪音在 45dB(A)以下;\n报警声级:婴儿床面上≤80dB(A),距离控制仪正前方3m 处,至少65dB(A);\n▲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n≥2.0mW/cm² (上灯箱光源为LED)\n≥3.0mW/cm² (下灯箱);\n▲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n≥1.5mW/cm² (上灯箱光源为LED)\n≥2.5mW/cm² (下灯箱);\n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最高胆红素总辐照度:\n2.2mW/cm² (上灯箱光源为LED)3.5mW/cm²(下灯箱);\n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3\n | \n婴儿车\n | \n10台\n | \n一、设备名称:婴儿车\n二、设备用途:新生儿护理使用。\n三、设备性能需求:整车采用钢塑材质,并配有静音防滑脚轮且带刹车,整体框架采用钢制且喷有医用级粉体耐用、防锈、防腐蚀、抗菌,婴儿车中部配有置物架,方便置物,婴儿盆采用亚克力材质,易清洗、可消毒,且不容易变色,盆底部有倾斜装置,采用液压手动式控制,安全平稳,婴儿盆上配有防蚊虫纱。\n四、技术参数\n1、尺寸:全长≥825mm,全宽≥530mm,全高≥910mm;安全载重≥10KG。\n2、功能:采用优质气泵弹簧,可以使睡盆在0-12°之间进行任意角度调节。\n3、整车采用钢塑材质,并配有静音防滑脚轮且带刹车,婴儿盆上配有防蚊虫纱,车有置物架\n备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n | |||||||||||||||||||||
\nB4\n | \n经皮黄疸监测仪\n | \n1台\n | \n设备名称:经皮黄疸监测仪\n二、设备用途:了解新生儿黄疸情况。\n三、设备性能需求:\n1.网电源供电时,主机电源类型:额定电压7.4V (锂电池),额定电压和频率:AC220V/50Hz,输入功率:30VA,底座输出:8.4V/1A\n2.▲光源: 氙闪光灯\n3.▲光源寿命≥150000次\n4.其他:底座内置检查屏\n5.最大显示值:≥25.0 mg/dL (425μmol/L)\n6.准确度:± 1.5 mg/dL (±25.5μmol/L)\n7.信息提示:低电压提示\n8.检查屏(波长为550nm和461nm光谱的透过率之比为):\n预定值为“0”的检查屏为1±0.1;\n预定值为“20”的检查屏为5±0.5\n9.▲平均测量功能:可设置1~5次平均测量方式\n10.时间设置:可实现时间日期的修改\n11.亮度调节:屏幕亮度5级调节\n12.▲测量单位:测量单位可在mg/dL和μmol/L间切换\n13.屏幕保护:屏幕保护时间可设置为1分钟或5分钟\n14.历史数据保存:可保存护士ID号、婴儿ID号、测量结果、测量时间、测量进行优先权,蓝光完成标志的标记\n15.使用期限:6年\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5\n | \n婴儿身高体重秤(婴儿体重秤)\n | \n1台\n | \n一、设备名称:婴儿身高体重秤(婴儿体重秤)\n二、设备用途:测量婴儿的身长体重。\n三、设备性能需求:\n1. 数据输出格式:提供RS232接口(标配),方便连接电脑;也可以支持无线蓝牙传输(选配)\n2.自检测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如有异常并自动判定异常原因。\n3.评价系统:提供后台评测系统,方便家长了解儿童的成长曲线和健康分析;\n4.体重测量方式:高精度度、高灵敏、高性能精密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n5.身高测量方式:采用超声波传感器加滑动挡板;\n6.测高范围:20-100cm, 分度值:0.1cm;称重范围:0.1-50KG,分度值:0.01kg;\n7.选配拓展:底座柜子,热敏打印机,无线蓝牙2.0/4.0,脚踏开关(标配);\n8.双液晶屏显示:两个高清液晶屏显示,其中一个≥5寸高清液晶屏待机状态下显示当前日期、时间和温度,测量完毕后屏幕显示身高、体重、温度,大字体超高清显示,方便医护人员查看测量结果。其中一个≥3寸液晶屏上待机状态下显示用户单位名称和欢迎语;检测有重量时显示操作提示。测量状态下显示测量提示语,测量结果显示二维码,另外还可以扫屏幕上的二维码,测量结果直接发送到用户手机上,可直接进入评价系统查看系统评测信息。\n9.自动语音播报:清晰语音报出测量数值并且客户可以根据使用情况设置提示语音。\n10.清零操作:设置有清零按钮,可实现去皮功能。\n11.打印系统:微型热敏打印机,全自动打印,还可设置打印医疗卫生单位名称。\n12.测量速度:快速测量≥600次/小时。\n13.电源:采用AC100V-240V电源,输入宽电压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n14.▲ 其他认证:计量检定证书\n | |||||||||||||||||||||
\nB6\n | \n中央系统+胎心监护仪(1+6)\n | \n1套\n | \n一、设备名称:中央系统+胎心监护仪(1+6)\n二、设备用途:孕晚期监测胎心,了解胎儿宫内情况。\n三、设备性能需求:\n(一)中央站参数\n1.总线制通讯接口,可同时连接和管理床旁胎儿监护仪/母亲胎儿监护仪,采用工业标准的485网络或以太网络,采用专利的分布式结构,可实现多产网系统统一服务器管理,跨围产科室(产前门诊、产科病房、待产室和产房等多科室)管理,实现孕妇完整档案管理\n2.配置产时胎心监护三类图形评估标准和报告系统,系统支持自动分析并提供临床处置建议。\n3.胎监/母胎监护/母亲监护三种监护版面,根据床边机监护数据,自适应界面更改,适合产前监护、产时监护、产后监护不同需要.能打印多种报告,包括支持国内主流KREBS、Fischer、改良Fischer和NST四种评分报告,三类图形评估报告和CTG报告等多种报告系统\n(二)监护参数\n1.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胎动(FM),母亲参数(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体温);\n2.▲多晶片1MHz超声胎心探头,超声波束声强:Iob<10 mW/cm2,胎心率范围: 30~240bpm 分辨率: 1bpm,精度:±2bpm;\n3.▲无凸点设计的宫缩探头,0~100相对单位,分辨率1 ,非线性误差≤±10%,归零方式:自动/手动;\n4.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n5.母亲参数指标:\n6.心电导联选择:三导,心率范围:30~240 bpm,测量精度:±2bpm;\n7.无创血压测量方法:振荡法,计量单位:mmHg/Kpa可选,测量方式:手动/自动,袖带压力范围:0~300 mmHg,测量范围:收缩压40~270mmHg; 平均压20~235mmHg;舒张压10~215mmHg,测量精度:最大平均偏差不超过 ± 5 mmHg( ± 0.8 kPa);最大标准偏差不超过 8mmHg( 1.2 kPa);\n8.血氧饱和度显示方法:脉搏波形、血氧饱和度值,测量范围:50%~100%,分辨率:1%,测量精确度:90% ~ 100%: ±2%;70% ~ 90%: ±4%;< 70%: 未明确;\n9.呼吸阻抗法,测量范围:0~120rpm,测量精度:±3rpm;\n10.脉率显示范围:30 bpm ~ 240 bpm,测量精度:±3bpm;\n11.体温显示范围:0°C ~ +50°C,测量精度:±0.3°C( 不包括探头误差: ±0.1°C;探头: ≤ ±0.2 °C)\n12. ≥10.1英寸高清晰TFT屏, 0-60°度内多角度翻转;\n13.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多种界面可选;\n14.监护曲线显示支持30 ~ 240(美标)和50 ~ 210(国际)两种标准;\n15.▲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n16.飞梭和硅胶按键操作;\n17.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不用喂纸;\n18.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n19.▲内置式152mm(或150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n20.打印机走纸速度1、2、3cm/min可调,支持缺纸缓存打印,选段打印和定时长打印功能,定时时长范围:10-90min;\n21.打印结束后给与声音提示;\n22.每十分钟自动打印时间、日期、母亲参数(心率、血压、血氧、呼吸、体温等参数数值);\n23.支持NIBP省纸打印;\n24.胎心率报警范围可调,当胎心率过缓或过速时自动报警,报警内容中文显示,报警持续时间可调;\n25.具有超声传感器信号质量指示功能,以得到准确和稳定的胎心参数值和曲线;\n26.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母胎心率信号重合验证;\n27.在宫缩数值大于50单位的情况下,在界面上弹出禁止测量血压的提示信息;\n28.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100条报警信息;\n29. 60小时CTG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 \n30.支持外接U盘存储监护数据;\n31.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n32.可外接胎儿刺激器,刺激标识与胎心宫缩曲线同步显示并描记打印;\n33.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n34.至少两台双胎机,三台母胎监护一体机,六台主机只允许两台单胎监护为有线探头,其余肆台主机均为无线探头。\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7\n | \n多普勒胎心仪\n | \n5台\n | \n一、设备名称:多普勒胎心仪\n二、设备用途:快速而准确地获得胎心率。\n三、设备性能需求:\n1.手持式紧凑设计,一手掌握; \n2.高亮度OLED屏幕显示胎心数字,探头工作状态及探头工作频率自动识别显示; \n3.轻巧机身设计,整机≤300g。 \n4.超声工作频率 标配3MHz±10% ,可选配2MHz±10%\n5.高灵敏度超声探头,可检测9周小孕周胎儿心率;\n6.探头与主机分体设计,探头可更换\n7.超声输出强度:Iob≤8mW/cm2;\n8.胎心率检测范围 50-240bpm,心率检测精度:±1bpm;分辨率:1bpm\n9.在探头表面200mm的距离处,灵敏度≥90db\n10.电源:标配充电电池可在线待机充电,连续工作时间≥10小时\n11.具有电量低提示功能;\n12.无信号1分钟自动关机和探头归位自动关机功能;\n13.内置扬声器;\n14.具有音频输出接口,可接驳耳机或有音频输入的录音机。\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8\n | \n心电监护仪\n | \n2台\n | \n一、设备名称:心电监护仪\n二、设备用途:监测孕产妇生命体征。\n三、设备性能需求:\n1、监护参数\n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搏(PR)、双通道体温(TEMP)。\n2、显示 \n(1)屏幕尺寸:≥8.4寸彩色TFT显示屏,分辨率:800×600。\n(2)支持同屏显示11道波形和全部监测数据。\n(3)支持七导心电波形同屏显示、心电波形级联。\n(4)可根据医护人员临床观察需要自由组合4个参数和波形进行大字体显示功能,大字体界面需支持NIBP多组回顾、对比,使得医护人员可以全方位、远距离清晰观察。\n(5)具有呼吸氧合图观察界面,同步显示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参数,准确反映患者三个参数间的关联反应,帮助医生准确作出判断。\n(6)具有短趋势共存界面显示,方便同屏查看实时数据及趋势。\n(7)主界面上支持“进入趋势图回顾界面”、“进入趋势表回顾界面”、“快速接收一名病人”、“进入呼吸氧合界面”、“夜间模式”等多种快捷键操作,且可根据不同医护人员使用习惯选择是否在主屏幕显示快捷键列表。\n3、数据存储、回顾\n(1)120小时趋势图/表存储回顾。 \n(2)1200组无创血压测量回顾。\n(3)48小时全息波形存储回顾。\n(4)200组报警事件/心律失常事件回顾。\n(5)需具备USB数据接口、内置SD卡数据接口,可实现监测数据存储容量扩充。\n4、性能特点\n(1)中英文操作界面,全中文按键面板。\n(2)支持七导心电波形同屏显示、心电波形级联。\n(3)心电增益有:1.25mm/mv (×0.125), 2.5 mm/mv (×0.25), 5 mm/mv (×0.5),10 mm/mv (×1), 20 mm/mv (×2),自动增益,多种选择,满足临床需求。\n(4)心电波形速度:6.25 mm/s 、12.5mm/s、25mm/s、50mm/s。\n(5)支持双通道有创压监测,支持CVP、ART、PA、PAWP等测量。\n(6)标配一体式挂床提手,便于转运监护时挂床安装。\n(7)支持0.67Hz的高通滤波。\n(8)具有脉搏调制音,通过心跳声音的音调变化来判断血氧饱和度的高低变化,使医护人员从听觉中获取病人生命体征确保波形有更好的稳定性.具有待机功能,暂时停止所有监护操作,节省功耗.退出该状态,就可立即进行监护。\n(9)具有条形码扫描功能,方便快速录入病人信息。\n(10)具有护士呼叫功能,能够把病人信息报警直接传递到护士站。\n(11)声光双重三级报警,同屏显示报警上下限,技术报警和生理报警分别有各自的报警指示灯。\n(12)具MEWS评分功能,可快速评估病人病情。\n(13)支持3G/WiFi联网功能,实现3G/WiFi/有线等混合方式联网。\n(14)支持触摸屏操作,具备锁屏功能,防止外界干扰影响监护仪的工作状态。\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9\n | \n移动式无影灯\n | \n3台\n | \n一、设备名称:移动式无影灯\n二、设备用途:妇产科小手术使用。\n三、设备性能需求:\n1.灯头体罩壳为优质铝板液压成型,外形美观,其它部分采用优质钢材,表面采用粉末喷涂。塑料外壳全部采用ABS工程塑料制作,无毒无味。\n2.适用于各种手术场合的需要,尤其是无电源的手术场所。\n3.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反光器系统,光线色温接近于日光等级,管状的光束深度可达700mm以上,特殊的不透热辐射过滤器,可将热降低到最低限度。\n4. 材料制成的磨砂面板,使光线更加柔和。\n5.铝板制成的多鳞片反光镜,无镀膜,永不褪色。\n6.调光电路采用CPU控制,光区调节时可均匀递增、递减,并具有亮度记忆功能。单灯头配双灯设计,当主灯泡出现故障时副灯泡自动切换点亮,并有主副灯泡损坏提示,确保手术的继续。主副灯泡更换简易、方便,可卸式手柄外套,可在135℃高温下消毒。\n7.采用名牌灯座、灯泡,灯泡平均使用寿命1500小时以上。\n8.交直流两用,可连续使用3小时以上,面板上有充电溢满及电压不足显示。\n9.粉末涂料符合环保IEC 62321-5:2013 IEC 62321-4:2013+Amdl:2017等相关认证检测(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n10.粉末涂料符合 GB/T21866-2008抗菌性检测(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n11.照度60klx~120klx,色温:4000-5000k,显色指数100≥Ra≥85,光斑直径d10175±35mm。亮度调节CPU调光,灯泡功率(24V)150W ,电源电压AC 220V±10﹪ 50Hz DC24v 。\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10\n | \n输液泵\n | \n3台\n | \n一、设备名称:输液泵\n二、设备用途:控制输液速度\n三、设备性能需求:\n1.适用于符合国家标准的所有品牌输液器,内置6个常用品牌,其他品牌可标定。\n2.输液速度:0.1~1200ml/h或者1-400滴/min\n3.准确度:±5%,精确校准后可达±3%\n4.预输量 :范围:0.1~9999.9ml,增量0.1ml\n5.输液时间:范围:00h01min~99h59min增量:1min;输注界面可显示剩余输液时间和剩余药液量\n6.四种注射模式可供选择:速度模式(含ml/h和滴/min)、时间模式,剂量模式、药物库模式\n7.剂量模式:剂量范围:0.001~9999,最小增量0.001\n药物量:0.1~999.9,增量0.1\n药液量:0.1~999.9ml,增量0.1ml\n体重:0.1~300.0kg,增量:0.1kg\n多剂量单位选择\n8.25种速度单位(剂量单位)可供选择:ug/kg/min、ng/kg/min、ml/h、IU/kg/h、IU/kg/min、U/kg/h、U/kg/min、IU/h、IU/min、U/h、U/min、g/h、mg/h、ug/h、ng/h、g/min、mg/min、ug/min、ug/min、g/kg/h、mg/kg/h、ug/kg/h、ng/kg/h、g/kg/min、mg/kg/min\n9.报警功能:阻塞报警、门开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电池耗尽报警、空瓶报警、无电池报警、按键卡住报警、自流报警、气泡报警、无操作超时报警、网电源中断报警、电量低报警\n10.防水等级:IPX4。\n11.蠕动片保护:装有蠕动片保护膜,防止意外漏液进入蠕动片,减缓对输液器蠕动挤压的损伤。\n12.运行速度可调:在线注射速度可调功能,保证泵运行状态仍可调整注射速度。\n13.BOLUS速度:0.1~1200ml/h可调,自动/手动可选。\n14.BOLUS量:1.0mL~50.0mL;最小增量0.1mL。\n15.快推速度:600ml/h。\n16.KVO速度:0.1~5.0ml/h可调。\n17.DPS动态阻塞压力报警,分高中低三档可调,高:120(±15)kPa 中:90(±15)kPa 低:60(±15)kPa。\n18.显示屏亮度:1-10档可调。\n19.历史记录:2000条历史记录可供查看和导出。\n20.接入端口:RS232。\n21.电源:AC:220V,50Hz\n内置电池:聚合物锂电池11.1Vdc,2000mAh。\n中速运行,续航时间约为8小时。\n安全等级:I类CF型,外壳防护等级IP44。\n配备移动式输液架3台。\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 | |||||||||||||||||||||
\nB11\n | \n新生儿听力筛查仪\n | \n1台\n | \n一、设备名称:新生儿听力筛查仪\n二、设备用途:测新生儿听力。\n三、设备性能需求:\n1.TEOAE\n评估方法:噪音加权平均法,有效信号峰值计数\n刺激声:非线性短声\n刺激声强度:70-84 dB SPL (45-60 dB HL),自校准因耳道容积而异 \n刺激速率:约 60 Hz\n频率范围:1.5 到 4.5 kHz\n显示:统计波形、测量进度、 TEOAE 检测水平、噪音水平\n2.显示屏\n类型:彩色液晶中文触摸屏\n尺寸:≥89.4 mm (3.5 in) \n分辨率:240 x 320 像素 \n背景光类型:LED,可调\n电阻式触摸屏控制键 \n3.提示音\n内置扬声器,用于击键声和通过/参考提示\n4.语言设置\n中文,另有其它 5 种语言可供用户选择\n可存50个测试数据,数据通过专用的打印机直接打印中文报告 \n5.运输与存放环境要求\n温度范围:-20 – +60°C (-4 – 140 °F)\n湿度范围:20-80 % 相对湿度,不结露 \n气压:500 hPa 到 1060 hPa\n6.工作环境要求\n温度范围:10 – 40°C (50 – 104°F)\n湿度范围:30-80 % 相对湿度,不结露\n气压:600 hPa 到 1060 hPa\n预热时间 < 20 秒,注意在寒冷环境中存放时应延长预热时间\n7.电池\n电源电压:正常值为 3.70 V,最大为 4.20 V,最小为 3.20 V,容量:1800mAh\n估计电池寿命:连续使用 8 小时\n电量指示器:5 级电量指示器\n8.电源适配器\n输入电压 / 范围:100 – 240 V 交流电,50 – 60 Hz\n输出电压:5.0 V 直流电\n9.OAE 探头\n探头连接线: 柔韧屏蔽电缆,长度:120 cm\n探头主体:20 mm Ø x 23 x 11 mm\n探针:3.3 mm Ø x 10 mm \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配置清单\n名 称\n数量\n新生儿听力筛查仪主机\n1台\n探头\n1个\n探头尖\n3个\n耳塞\n1盒\n清洁丝\n3根\n充电电池\n2个\n充电器\n1个\n便携包\n1个\n中文使用手册\n1本\n | \n名 称\n | \n数量\n | \n新生儿听力筛查仪主机\n | \n1台\n | \n探头\n | \n1个\n | \n探头尖\n | \n3个\n | \n耳塞\n | \n1盒\n | \n清洁丝\n | \n3根\n | \n充电电池\n | \n2个\n | \n充电器\n | \n1个\n | \n便携包\n | \n1个\n | \n中文使用手册\n | \n1本\n | |
\n名 称\n | \n数量\n | |||||||||||||||||||||||
\n新生儿听力筛查仪主机\n | \n1台\n | |||||||||||||||||||||||
\n探头\n | \n1个\n | |||||||||||||||||||||||
\n探头尖\n | \n3个\n | |||||||||||||||||||||||
\n耳塞\n | \n1盒\n | |||||||||||||||||||||||
\n清洁丝\n | \n3根\n | |||||||||||||||||||||||
\n充电电池\n | \n2个\n | |||||||||||||||||||||||
\n充电器\n | \n1个\n | |||||||||||||||||||||||
\n便携包\n | \n1个\n | |||||||||||||||||||||||
\n中文使用手册\n | \n1本\n | |||||||||||||||||||||||
\n备注:\n1、打“▲”的为主要技术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一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指单个设备参数)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2、经评审小组评审,商务或技术文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3、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n | ||||||||||||||||||||||||
\n二、商务要求表\n | ||||||||||||||||||||||||
\n▲质保期\n | \n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分项设备有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期内,设备的核心部件非人为因素的故障出现2次,或设备其他部件同样故障出现3次,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退货、退款或更换新设备,更换的新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或按原设备质保期(以较长的时间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提供一次免费全面检查。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是原厂全新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n2、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均应保证常用备品、配件供应,如发生停止生产情况,需将停产计划及时通知采购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常用备品、配件优惠价格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n | |||||||||||||||||||||||
\n售后服务要求\n | \n1、生产厂家在广西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由原厂专职工程师进行维修,能够提供原厂正规服务,可保障售后服务。\n2、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设备维修工厂,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后维修服务。\n3、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备品中心,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或维修时,厂家提供设备备品使用,不影响科室正常使用。\n4、提供全部设备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所述性能配置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 \n5、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中文手册,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产生的木箱泡沫等垃圾。\n6、整机质保至少2年,三个月内如有严重质量问题整机包换(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3年的,按厂家规定保修,保修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服务,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余按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对因采购方人员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但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n7、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答复解决方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如需现场维修的,要求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若中标人不在承诺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余款中扣除。(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超出合同余款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n8、安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科室内部装修改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用户仪器现场,对用户人员包括:8.1、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用户需求不定期培训。\n9、定期的维护保养、质控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定期维护保养和质控,包含设备的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预先计划与保养及质控报告。\n10、验收:设备验收由供应商或生产商到现场安装调试,并按照合同和供应商的投标承诺及产品技术标准进行验收。\n11、保证设备全年日历日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 365 个日历日计算, 未达到的天数,按1:2比例顺延保修期时间。\n12、如该设备的输出结果以报告形式呈现的,须免费接入采购人信息系统,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不再额外收取接口开发、调试和接入等费用。\n | |||||||||||||||||||||||
\n签订合同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n | \n1、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n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n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n | |||||||||||||||||||||||
\n付款条件\n | \n▲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据此支付中标人95%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日支付(不计利息)。\n | |||||||||||||||||||||||
\n履约保证金金额\n | \n无\n | |||||||||||||||||||||||
\n产品授权文件\n | \n如有,请提供。\n | |||||||||||||||||||||||
\n其他要求\n | \n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n2、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n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设备有1~2人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n4、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n5、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n(1)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n(2)中标供应商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不接收货物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n(3)合同条款有约定按其约定。\n▲6、投标产品如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n7、核心产品: 本表的核心产品为第 1、 6项产品。\n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 |
C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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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1\n | \n磁刺激仪\n | \n1套\n | \n一、设备名称:磁刺激仪\n二、设备用途:用于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控尿控便、肌肉松弛、慢性盆腔痛的治疗。\n三、设备性能需求:\n整机通过YY/T 0994-2015 磁刺激设备行业标准,通过EMC电磁兼容测试(相应文件中需提供检测报告); \n注册证适用范围:用于神经功能评定和治疗,骶神经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n注册证中显示产品结构及组成包含治疗椅。\n治疗椅可电动调节座椅靠背及脚踏角度,可实现坐位盆底肌刺激和躺位骶神经磁刺激。\n磁刺激治疗座椅的承重可达100±5kg。\n▲脉冲磁场最大磁感应强度≥5Tesla。\n▲脉冲磁场最大刺激频率≥70Hz,频率范围0-70Hz可调,当脉冲频率>1Hz时,频率调节步长为1Hz;当脉冲频率≤1Hz时,频率调节步长为0.01Hz。\n磁感应强度变化率不低于:40 kT/s~80 kT/s。\n单脉冲上升时间不高于:50μs±10μs。\n单个脉冲持续时间不低于:340μs±20μs\n内置不少于3种磁刺激模式:单脉冲刺激模式,重复脉冲刺激模式,爆发序列TBS模式。\n重复脉冲刺激模式,爆发序列TBS模式最高治疗可调节频率不低于70hz。\nWin7及以上软件操作平台,≥500G硬盘存储,可存储治疗病历及治疗记录,液晶显示屏≥14英寸。\n磁刺激操作软件内置专家方案、自定义方案,可实现病历管理、以及病历打印输出。\n方案刺激模式图形(数字)仿真、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n治疗中实时显示已完成/剩余脉冲刺激个数及刺激时间。\n治疗方案库:内置多种临床方案供医生选择;包含压力性尿失禁、急迫性尿失禁、尿频尿急、尿储留、便秘、大便失禁、慢性前列腺炎等多种临床治疗方案。\n运动诱发电位采样率≥100kHz。\n运动诱发电位检查最小分辨率不高于0.02。\n运动诱发电位检查频率范围不低于:20Hz~500Hz。\n可生成肌电诱电位检测报告,及报告打印输出\n▲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非风冷冷却及静态冷却系统,保证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可实现系统温度≤40℃,无需外置风扇。\n开放式设计平台,具备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可兼容肌电图等设备。\n三重防护系统实时监控线圈温度,安全预警暂停工作,方案限制刺激间歇、保证安全使用。\n备注: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配置要求:\n货物名称\n规格型号/数量\n描述参数及功能\n主机\n1套\n磁场脉冲源:0-80hz磁场脉冲输出可调节,感应强度范围1.0-6.0Tesla。\n治疗椅:可电动调节靠背及座椅脚踏角度,可实现坐位盆底肌刺激和躺位骶神经磁刺激\n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n1、具有三重安全防护功能,是目前国际上最安全,冷却效果最好的磁场线圈冷却技术。\n2、具有多项国际、国内专利技术。\n3、线圈不间断工作且温度不会超过40度\n双通道诱发电位检测\n1、可接收EMG或EEG引号\n2、智能传输、不受外界干扰\n恒温线圈组件\n1套\n1)专用盆底线圈:可实现盆底肌刺激和骶神经调控\n2)智能恒温冷却系统:采用智能温度控制冷却管理系统,根据工作负荷智能调节线圈风扇冷却和主机液态循环冷却的效率,保证设备持续工作温度不高于40度\n磁刺激仪操作软件(专业版)\n1套\n基于PC的控制、操作、管理及显示系统: \n1、刺激频率、刺激强度、刺激时间显示;\n2、专家方案库、患者档案库、自定义方案;\n3、自定义自动停机保护时间、线圈温度控制保护上限等;\n4、能实现联网功能,无线数据传输,海量存储等功能。\n5、治疗中实时显示已完成/剩余脉冲刺激个数及刺激时间\n6、可生成治疗记录报告及MEP检测报告,及报告打印输出\n学习培训要求:供应商提供磁刺激基础理论、设备实操、磁电联合相关治疗方案的培训。\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数量\n | \n描述参数及功能\n | \n主机\n | \n1套\n | \n磁场脉冲源:0-80hz磁场脉冲输出可调节,感应强度范围1.0-6.0Tesla。\n治疗椅:可电动调节靠背及座椅脚踏角度,可实现坐位盆底肌刺激和躺位骶神经磁刺激\n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n1、具有三重安全防护功能,是目前国际上最安全,冷却效果最好的磁场线圈冷却技术。\n2、具有多项国际、国内专利技术。\n3、线圈不间断工作且温度不会超过40度\n双通道诱发电位检测\n1、可接收EMG或EEG引号\n2、智能传输、不受外界干扰\n | \n恒温线圈组件\n | \n1套\n | \n1)专用盆底线圈:可实现盆底肌刺激和骶神经调控\n2)智能恒温冷却系统:采用智能温度控制冷却管理系统,根据工作负荷智能调节线圈风扇冷却和主机液态循环冷却的效率,保证设备持续工作温度不高于40度\n | \n磁刺激仪操作软件(专业版)\n | \n1套\n | \n基于PC的控制、操作、管理及显示系统: \n1、刺激频率、刺激强度、刺激时间显示;\n2、专家方案库、患者档案库、自定义方案;\n3、自定义自动停机保护时间、线圈温度控制保护上限等;\n4、能实现联网功能,无线数据传输,海量存储等功能。\n5、治疗中实时显示已完成/剩余脉冲刺激个数及刺激时间\n6、可生成治疗记录报告及MEP检测报告,及报告打印输出\n |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数量\n | \n描述参数及功能\n | |||||||||||||||||||||||||||||||||||||||||||||||
\n主机\n | \n1套\n | \n磁场脉冲源:0-80hz磁场脉冲输出可调节,感应强度范围1.0-6.0Tesla。\n治疗椅:可电动调节靠背及座椅脚踏角度,可实现坐位盆底肌刺激和躺位骶神经磁刺激\n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n1、具有三重安全防护功能,是目前国际上最安全,冷却效果最好的磁场线圈冷却技术。\n2、具有多项国际、国内专利技术。\n3、线圈不间断工作且温度不会超过40度\n双通道诱发电位检测\n1、可接收EMG或EEG引号\n2、智能传输、不受外界干扰\n | |||||||||||||||||||||||||||||||||||||||||||||||
\n恒温线圈组件\n | \n1套\n | \n1)专用盆底线圈:可实现盆底肌刺激和骶神经调控\n2)智能恒温冷却系统:采用智能温度控制冷却管理系统,根据工作负荷智能调节线圈风扇冷却和主机液态循环冷却的效率,保证设备持续工作温度不高于40度\n | |||||||||||||||||||||||||||||||||||||||||||||||
\n磁刺激仪操作软件(专业版)\n | \n1套\n | \n基于PC的控制、操作、管理及显示系统: \n1、刺激频率、刺激强度、刺激时间显示;\n2、专家方案库、患者档案库、自定义方案;\n3、自定义自动停机保护时间、线圈温度控制保护上限等;\n4、能实现联网功能,无线数据传输,海量存储等功能。\n5、治疗中实时显示已完成/剩余脉冲刺激个数及刺激时间\n6、可生成治疗记录报告及MEP检测报告,及报告打印输出\n | |||||||||||||||||||||||||||||||||||||||||||||||
\nC2\n | \n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n | \n1台\n | \n一、设备名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n二、设备用途:妇科盆底康复。\n三、设备性能需求:\n(一)设备性能需求(购置参数):\n治疗萎缩性阴道炎\n改善轻中度压力性尿失禁\n治疗轻中度阴道松弛\n治疗外阴硬化性苔藓\n妊娠纹淡化\n外阴色素淡化\n产后侧切疤痕的软化与淡化。\n小阴唇整形手术\n(二)技术性能要求\n激光类型:封离型二氧化碳激光器。\n激光波长:10600nm。\n激光模式:多模。\n▲能量:1-120mj,无级连续可调。\n▲脉宽:250-999ms可调,间隔1-999ms。\n导光系统:七关节碳纤维导光臂。\n导光臂平衡系统:内置扭力平衡。\n出光方式:连续,定时出光。\n光学技术:微纳光学技术\n光学材料:纳米光学材料\n光束控制技术:多点聚焦光学技术\n冷却系统:水冷、风冷双重制冷。\n指示光光束波长范围:650±20nm。\n指示激光功率:5mw。\n▲指示光调节范围:20级可调。\n手术激光同轴性:半导体指引激光线与10600nm手术激光线同轴。\n激光输出控制:脚踏光电开关输出控制。\n激光输出反应时间:不大于0.1秒。\n刀头焦距:100mm±10%。\n光斑:超高斯光斑。\n光斑聚焦性能:每个点的能量均一致。\n能量密度:单点能量可调。\n光斑聚焦:像素聚焦。\n▲工作光斑直径:0.1-0.8mm。\n光斑数量:可选。\n工作光斑调节性:聚焦、离焦。\n智能切割深度9μm-4800μm可调。\n▲提供可证明组织切割深度的科学数据。\n吹烟功能:内置60w大功率气泵吹散烟雾,保持术野清晰。\n吸烟功能:外置吸烟净化装置,降低组织颗粒散布到工作环境导致的危害。\n内置设备实时自检系统:可实时检测设备状态,具备分项检测,保证设备任何时候都处于稳定运行状态。\n内置系统报错功能,工程师可远程指导处理。\n外部环境安全:整机通过EMC,对医生患者均无辐射危害。\n温度显示:可动态显示激光器温度。 \n触摸屏:不小于10英寸触摸液晶屏。\n操作界面:全中文界面,操作简单明了。\n静音脚轮,直径不小于95mm,单轮承重80公斤以上。\n妇科手具备独立的注册证。\n观察镜角度为45°。\n观察镜短距为17mm。\n具备23mm直径、长度170mm的套筒。\n提供国家级学会多中心研究课题项目,出具多中心研究证明文件。\n产品获得国产优秀医疗设备认证,提供证明文件。\n备注: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n(三)配置\n序号\n名称\n数量\n1\nCO2激光器主机系统\n1\n2\n拐臂\n1\n3\n脚踏开关:控制激光发射\n1\n4\n激光防护镜\n5\n5\n切割刀头\n2\n6\n外阴刀头\n2\n7\n阴道刀头(30mm)\n1\n8\n阴道刀头(27mm)\n2\n9\n阴道刀头(23mm)\n1\n10\n阴道刀头反射镜片\n3\n11\n套筒(30mm)\n1\n12\n套筒(27mm)\n4\n13\n套筒(23mm)\n1\n14\n套筒(27mm)\n20\n | \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n1\n | \nCO2激光器主机系统\n | \n1\n | \n2\n | \n拐臂\n | \n1\n | \n3\n | \n脚踏开关:控制激光发射\n | \n1\n | \n4\n | \n激光防护镜\n | \n5\n | \n5\n | \n切割刀头\n | \n2\n | \n6\n | \n外阴刀头\n | \n2\n | \n7\n | \n阴道刀头(30mm)\n | \n1\n | \n8\n | \n阴道刀头(27mm)\n | \n2\n | \n9\n | \n阴道刀头(23mm)\n | \n1\n | \n10\n | \n阴道刀头反射镜片\n | \n3\n | \n11\n | \n套筒(30mm)\n | \n1\n | \n12\n | \n套筒(27mm)\n | \n4\n | \n13\n | \n套筒(23mm)\n | \n1\n | \n14\n | \n套筒(27mm)\n | \n20\n | |
\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
\n1\n | \nCO2激光器主机系统\n | \n1\n | |||||||||||||||||||||||||||||||||||||||||||||||
\n2\n | \n拐臂\n | \n1\n | |||||||||||||||||||||||||||||||||||||||||||||||
\n3\n | \n脚踏开关:控制激光发射\n | \n1\n | |||||||||||||||||||||||||||||||||||||||||||||||
\n4\n | \n激光防护镜\n | \n5\n | |||||||||||||||||||||||||||||||||||||||||||||||
\n5\n | \n切割刀头\n | \n2\n | |||||||||||||||||||||||||||||||||||||||||||||||
\n6\n | \n外阴刀头\n | \n2\n | |||||||||||||||||||||||||||||||||||||||||||||||
\n7\n | \n阴道刀头(30mm)\n | \n1\n | |||||||||||||||||||||||||||||||||||||||||||||||
\n8\n | \n阴道刀头(27mm)\n | \n2\n | |||||||||||||||||||||||||||||||||||||||||||||||
\n9\n | \n阴道刀头(23mm)\n | \n1\n | |||||||||||||||||||||||||||||||||||||||||||||||
\n10\n | \n阴道刀头反射镜片\n | \n3\n | |||||||||||||||||||||||||||||||||||||||||||||||
\n11\n | \n套筒(30mm)\n | \n1\n | |||||||||||||||||||||||||||||||||||||||||||||||
\n12\n | \n套筒(27mm)\n | \n4\n | |||||||||||||||||||||||||||||||||||||||||||||||
\n13\n | \n套筒(23mm)\n | \n1\n | |||||||||||||||||||||||||||||||||||||||||||||||
\n14\n | \n套筒(27mm)\n | \n20\n | |||||||||||||||||||||||||||||||||||||||||||||||
\n备注:\n1、打“▲”的为主要技术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一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指单个设备参数)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2、经评审小组评审,商务或技术文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n3、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n | |||||||||||||||||||||||||||||||||||||||||||||||||
\n二、商务要求表\n | |||||||||||||||||||||||||||||||||||||||||||||||||
\n▲质保期\n | \n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分项设备有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期内,设备的核心部件非人为因素的故障出现2次,或设备其他部件同样故障出现3次,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退货、退款或更换新设备,更换的新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或按原设备质保期(以较长的时间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提供一次免费全面检查。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是原厂全新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n2、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均应保证常用备品、配件供应,如发生停止生产情况,需将停产计划及时通知采购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常用备品、配件优惠价格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n | ||||||||||||||||||||||||||||||||||||||||||||||||
\n售后服务要求\n | \n1、生产厂家在广西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由原厂专职工程师进行维修,能够提供原厂正规服务,可保障售后服务。\n2、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设备维修工厂,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后维修服务。\n3、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备品中心,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或维修时,厂家提供设备备品使用,不影响科室正常使用。\n4、提供全部设备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所述性能配置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 \n5、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中文手册,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产生的木箱泡沫等垃圾。\n6、整机质保至少2年,三个月内如有严重质量问题整机包换(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3年的,按厂家规定保修,保修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服务,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余按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对因采购方人员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但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n7、设备生产厂家开通 7*24 小时,400或800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答复解决方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如需现场维修的,要求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若中标人不在承诺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余款中扣除。(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超出合同余款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n8、安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科室内部装修改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用户仪器现场,对用户人员包括:8.1、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用户需求不定期培训。\n9、定期的维护保养、质控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定期维护保养和质控,包含设备的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预先计划与保养及质控报告。\n10、验收:设备验收由供应商或生产商到现场安装调试,并按照合同和供应商的投标承诺及产品技术标准进行验收。\n11、保证设备全年日历日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 365 个日历日计算, 未达到的天数,按1:2比例顺延保修期时间。\n12、如该设备的输出结果以报告形式呈现的,须免费接入采购人信息系统,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不再额外收取接口开发、调试和接入等费用。\n | ||||||||||||||||||||||||||||||||||||||||||||||||
\n签订合同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n | \n1、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n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接受分批交付。\n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n | ||||||||||||||||||||||||||||||||||||||||||||||||
\n付款条件\n | \n▲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据此支付中标人95%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日支付(不计利息)。\n | ||||||||||||||||||||||||||||||||||||||||||||||||
\n履约保证金金额\n | \n无\n | ||||||||||||||||||||||||||||||||||||||||||||||||
\n产品授权文件\n | \n如有,请提供。\n | ||||||||||||||||||||||||||||||||||||||||||||||||
\n其他要求\n | \n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n2、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n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设备有1~2人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n4、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n5、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n(1)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n(2)中标供应商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不接收货物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n(3)合同条款有约定按其约定。\n▲6、投标产品如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n7、核心产品: 本表第2项货物为核心产品\n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 |
附件1:
\n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n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n)
\n》
\n)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组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制冷量>14000W)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冷、空调设备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空调设备《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器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流器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制冷量≤14000W)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组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制冷量>14000W)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冷、空调设备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空调设备《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器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流器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制冷量≤14000W)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n;
\n)
\n)
\n)
\n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n》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6\n | \n★A060806水\n嘴\n | \n | \n | \n《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n |
\n17\n | \nA060807便器\n冲洗阀\n | \n | \n | \n《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n |
\n18\n | \nA060810淋浴\n器\n | \n | \n | \n《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n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n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n附件2:
\n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行业名称\n | \n指标名称\n | \n计量单位\n | \n中型\n | \n小型\n | \n微型\n |
\n农、林、牧、渔\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500≤Y<20000\n | \n50≤Y<500\n | \nY<50\n |
\n工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工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2000≤Y<40000\n | \n300≤Y<2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6000≤Y<80000\n | \n300≤Y<6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5000≤Z<80000\n | \n300≤Z<5000\n | \nZ<300\n |
\n批发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20≤X<200\n | \n5≤X<20\n | \nX<5\n |
\n批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5000≤Y<40000\n | \n1000≤Y<5000\n | \nY<1000\n |
\n零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50≤X<300\n | \n10≤X<50\n | \nX<10\n |
\n零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500≤Y<20000\n | \n100≤Y<500\n | \nY<100\n |
\n交通运输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交通运输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3000≤Y<30000\n | \n200≤Y<3000\n | \nY<200\n |
\n仓储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200\n | \n20≤X<100\n | \nX<20\n |
\n仓储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1000≤Y<3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邮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邮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2000≤Y<3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住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住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餐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餐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信息传输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2000\n | \n10≤X<100\n | \nX<10\n |
\n信息传输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1000≤Y<10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1000≤Y<10000\n | \n50≤Y<1000\n | \nY<5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1000≤Y<200000\n | \n100≤X<1000\n | \nX<10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5000≤Z<10000\n | \n2000≤Y<5000\n | \nY<2000\n |
\n物业管理\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300≤X<1000\n | \n100≤X<300\n | \nX<100\n |
\n物业管理\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1000≤Y<5000\n | \n500≤Y<1000\n | \nY<50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8000≤Z<120000\n | \n100≤Z<8000\n | \nY<100\n |
\n其他未列明行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n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n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项目内容\n | \n编列内容\n |
\n6.1\n | \n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不允许联合体投标。\n |
\n6.2\n | \n联合体投标要求\n | \n无\n |
\n7.2\n | \n是否允许转包/分包\n | \n☑不允许转包/分包\n□允许转包/分包\n转包/分包内容: / 。\n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n |
\n11.4\n | \n媒体发布渠道\n | \n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n |
\n11.6\n | \n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n | \n☑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n□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n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n |
\n13.1\n | \n资格证明文件组成\n | \n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3月半年内任意连续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新公司除外)\n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3月半年内任意连续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新公司除外)\n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0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8、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分标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n(2)分标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n(3)分标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 \n(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当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不符,以保证金收据为准);(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n |
\n | \n商务文件组成\n | \n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n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n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 |
\n | \n技术文件组成\n | \n1、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项目实施方案【各种项目服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的评分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n3、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如有,请提供)\n4、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者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如有,请提供)\n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请提供)\n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n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n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 |
\n | \n报价文件组成\n | \n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n |
\n16.2\n | \n投标报价要求\n | \n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n |
\n17.2\n | \n投标有效期\n | \n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n |
\n18\n | \n投标保证金金额\n | \n1、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n2、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标人均须于开标前一天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开据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上的清算时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该证明,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收。\n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n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n备注: \n1、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n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n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或电汇。\n4、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保证金凭据上注明或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分标号(如有),以免耽误投标。\n |
\n19.1\n | \n投标文件编制要求\n | \n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n特别说明:因项目存档需要,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n(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须提交5套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一正四副。\n(2)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交2套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一正一副。\n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n |
\n20\n | \n备份投标文件\n | \n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n |
\n21.1\n | \n投标截止时间\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21.1\n | \n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21.1\n | \n投标地点\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21.1\n | \n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n | \n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n地点: / \n |
\n23\n | \n开标时间、地点\n | \n详见招标公告 \n |
\n25.3(2)\n | \n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n | \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n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 |
\n25.3(2)\n | \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n | \n资格审查结束前\n |
\n25.3(2)\n | \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n | \n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n |
\n25.3(2)\n | \n信用信息使用规则\n | \n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 |
\n29.1\n | \n评标方法\n | \n☑综合评分法\n□最低评标价法\n |
\n29.2\n | \n允许负偏离项\n | \n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n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项(指单个设备参数)。\n |
\n30.1\n | \n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n | \n□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n |
\n35\n | \n履约保证金金额\n | \n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n |
\n36.1\n | \n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n | \n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n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n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n |
\n38.2.1\n | \n接收质疑函方式\n | \n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n质疑材料接收要求:质疑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要求,提供相应完整材料内容才受理。材料缺项或未按照质疑材料格式提供的,不予受理,为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 |
\n38.2.1\n | \n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n | \n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n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交\n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883580\n通讯地址: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n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n |
\n38.2.1\n | \n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n | \n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n |
\n38.3.1\n | \n投诉受理方式\n | \n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n2、邮寄地址:\n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02 \n联系电话:0771-5883580 \n |
\n40\n | \n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n | \n☑本项目代理货物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n |
\n40\n | \n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n | \n□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R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n□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n |
\n40\n | \n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n | \n账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n银行账号:45050160484300000390 \n开户行行号:105611042511\n |
\n41.1\n | \n解释\n | \n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n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n |
\n41.2\n | \n其他释义\n | \n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n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n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n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n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n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n一、总 则
\n1.适用范围
\n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n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2.定义
\n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n2.2“采购代理机构” 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n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n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n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n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n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n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n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n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n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n4.投标委托
\n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n5.投标费用
\n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n6.联合体投标
\n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n7.转包与分包
\n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n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n8.特别说明:
\n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n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n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n9.回避与串通投标
\n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n(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n(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n(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n(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n(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n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n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n(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n(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n(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n(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n(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n(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n(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n二、招标文件
\n10.招标文件的组成
\n第一章 招标公告;
\n第二章 采购需求;
\n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n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n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n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n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n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1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n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n1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n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n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n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n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n13.投标文件的组成
\n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n(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
\n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n14.1语言文字
\n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n14.2投标计量单位
\n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n15.投标的风险
\n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n16.投标报价
\n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n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n17.投标有效期
\n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n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n18.投标保证金
\n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9.投标文件的编制
\n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n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n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n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
\n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n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
\n20.备份投标文件
\n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1.投标文件的提交
\n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n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n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n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n2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n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n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n四、开 标
\n23.开标时间和地点
\n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n24.开标程序
\n24.1开标形式:
\n(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n(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n24.2开标程序:
\n(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n(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n(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n(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n(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n(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n(6)开标结束。
\n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n五、资格审查
\n25.资格审查
\n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n 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n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n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n(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n(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n(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n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六、评 标
\n26.组建评标委员会
\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n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n27.评标的依据
\n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n28.评标原则
\n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n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
\n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n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n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n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n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n(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n(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n(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n(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n(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n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n七、中标和合同
\n30.确定中标人
\n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n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n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n(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n30.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n31. 结果公告
\n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n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n32.发出中标通知书
\n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n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n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n34.合同授予标准
\n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
\n35.履约保证金
\n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36.签订合同
\n 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面或电子)。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
\n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30.4条的规定执行。
\n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n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n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n38.1询问
\n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n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n38.1.3 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n 38.2质疑
\n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疑材料接收要求:质疑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要求,提供相应完整材料内容才受理。材料缺项或未按照质疑材料格式提供的,不予受理,为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n(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n(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n(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n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n38.2.3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n38.2.4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n(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n(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n(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n(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n(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n(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n(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n(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n 38.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n(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n(5)必要的法律依据;
\n(6)提出质疑的日期。
\n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n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n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38.3投诉
\n38.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38.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
\n(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n(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n(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n(4)事实依据;
\n(5)法律依据;
\n(6)提起投诉的日期。
\n(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n38.3.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n38.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n(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n(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n(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
\n(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n(5)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n(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n(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n38.3.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n38.3.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n八、验收
\n39.验收
\n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n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n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n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九、其他事项
\n40.代理货物费
\n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货物费。
\n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1.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n第一节 评标方法
\n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n第二节 评标程序
\n1.符合性审查
\n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n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n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n(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n(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n(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
\n(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n(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n(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
\n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n(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n(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n(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n(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n(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n(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n(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n(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n(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n(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n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n(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n(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n(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n(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n(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n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
\n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n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n4.投标文件修正
\n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n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n5.比较与评价
\n(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n(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n(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n(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n(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第三节 评分标准
\n综合评分法
\n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标标准\n | |
\n1\n | \n价格分\n(30分)\n | \n投标报价\n(满分30分)\n | \n(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n(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n(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n(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n(7)价格分计算公式: \n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30分 \n |
\n2\n | \n技术分\n(满分44分)\n | \n(1)技术响应分(35分)\n | \n1.1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一般参数及功能出现负偏离或漏项,每一项扣3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在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项数内);\n1.2 ▲号技术参数正偏离加分项(满分12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号技术参数有正偏离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一个正偏离加2分,满分12分;\n一般技术参数正偏离加分项(满分8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参数有正偏离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一个正偏离加1分,满分8分;\n说明:负偏离指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否则不计分。\n |
\n2\n | \n技术分\n(满分44分)\n | \n(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9分)\n | \n一档(3分):方案较详细,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符合实际情况。\n二档(6分):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 \n三档(9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极强,可行性极高。\n备注:未提供本项内容,得0分。\n |
\n 3\n | \n售后服务分(满分18分)\n | \n(1)售后服务分(18分)\n | \n(1)售后服务方案(满分8分)\n一档(3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进入一档;\n二档(5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免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n三档(8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发生故障时提供备用机或有替代解决方案。免保期后,备品备件及易耗品、耗材更换优惠折扣率的,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有免费技术巡检方案的。\n(2)备用机(满分2分):投标人承诺设备经维修后8小时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机 (2分)\n(3)培训(满分3分)\n一档(1分):培训方案有详细的培训计划。\n二档(2分):培训方案有较全面、详细的计划,包含:培训时间/规模人数等内容。\n三档(3分):培训方案全面、详细、可行,包含:培训时间/规模/人数/场地/理论和实操/满意度后评估等内容。\n(4)质保期(满分5分)投标产品质保期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保修期每延长6个月得1分,满分5分。\n |
\n4\n | \n信誉分(满分6分)\n | \n(1)综合实力分(2分)\n | \n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通过认证机构年审合格有效证明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2分。\n |
\n4\n | \n信誉分(满分6分)\n | \n(2) 业绩分(4 分)\n | \n投标人近3年以来同类设备业绩(分标有多个设备的,同类设备业绩以核心设备的业绩为准),每1个项目得1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不计分)\n |
\n5\n | \n政策功能分(满分2分)\n | \n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满分2分)\n | \n(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n(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n(3)非节能、环保的产品不得分。\n |
\n总得分=1+2+3+4+5\n |
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n综合评分法
\n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第五节 评标报告
\n(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n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n(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
\n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n合同编号:
\n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n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n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n第一条 合同标的
\n1、供货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商标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生产厂家\n | \n数 量\n | \n单位\n | \n单 价\n(元)\n | \n金 额\n(元)\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人民币合计金额:\n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第二条 质量保证
\n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n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n第三条 权利保证
\n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n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n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n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n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n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n2、货物的运输方式: 不限 。
\n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 。
\n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n1、交货时间及地点: 见《商务响应表》 。
\n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n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n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n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n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10个工作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n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n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n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n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n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n2、货物质保期: 。
\n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n第八条 付款方式
\n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n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n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据此支付中标人95%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日支付(不计利息)。
\n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n无
\n第十条 税费
\n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n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n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n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n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n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n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n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n4. 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n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n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
\n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n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n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n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n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n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n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n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n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n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n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n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n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n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n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4‰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15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4‰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n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n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n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n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n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n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n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n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n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n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n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n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n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法规范围内,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n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n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n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n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n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n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n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n3、投标承诺书;
\n4、成交通知书。
\n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其中有壹份,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送到代理机构备案,由代理机构在指定官媒上进行合同公示公告。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章) \n \n年 月 日\n | \n乙方(章) \n \n 年 月 日\n |
\n单位地址:\n | \n单位地址:\n |
\n法定代表人:\n | \n法定代表人:\n |
\n委托代理人:\n | \n委托代理人\n |
\n电话:\n | \n电话:\n |
\n电子邮箱:\n | \n电子邮箱:\n |
\n开户银行:\n | \n开户银行:\n |
\n账号:\n | \n账号:\n |
\n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邮政编码:\n | \n邮政编码:\n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n第一节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n(公开、邀请招标货物类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nXXXXX(项目名称)
\n投标文件
\n(电子投标文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采购方式:\n | \n |
\n项目编号:\n | \n |
\n所投分标:\n | \n |
\n投标人名称:\n | \n |
\n投标人地址:\n | \n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
\n年 月 日
\n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n 电子投标文件
\n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所投分标:
\n投标人名称:
\n年 月 日
\n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n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
\n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
\n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
\n四、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
\n五、投标人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
\n六、投标资格声明函……………………………………………………………………(页码)
\n七、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页码)
\n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
\n九、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当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不符,以保证金收据为准)……………………………………………………………………(页码)
\n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n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 日期: 年 月
\n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四、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直接控股股东名称\n | \n出资比例\n | \n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注:
\n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n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n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五、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n |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注:
\n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n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n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六、投标资格声明函
\n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n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货物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n3.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说明:
\n1.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n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n 3.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投标无效。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n七、联合体协议书
\n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n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n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n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n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5、本联合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n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n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n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牵头人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n成员一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n成员二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n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当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不符,以保证金收据为准)
\n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
\n 电子投标文件
\n商务文件(封面)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所投分标:
\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地址:
\n 年 月 日
\n商务文件目录
\n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
\n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
\n五、投标人情况介绍…………………………………………………………(页码)
\n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
\n七、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
\n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n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n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n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n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n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n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n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n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n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n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n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n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n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投 标 人:
\n地 址: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身份证号码: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n\n\n\n\n\n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n |
附件: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n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n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n委托代理人(签字):
\n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n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n注:
\n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n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n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n4.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
\n附件:
\n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
\n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n(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n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n | \n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n | \n偏离说明\n |
\n一\n | \n1 ……\n2 ……\n3 ……\n……\n | \n1 ……\n2 ……\n3 ……\n……\n | \n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n |
\n二\n | \n1 ……\n2 ……\n3 ……\n……\n | \n1 ……\n2 ……\n3 ……\n……\n | \n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n |
\n...\n | \n1 ……\n2 ……\n3 ……\n……\n | \n1 ……\n2 ……\n3 ……\n……\n | \n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n |
\n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n |
注:
\n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2.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3.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n4.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五、投标人情况介绍
\n(格式自拟)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六、投标人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要求)
\n附表 :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人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n金额\n(万元)\n | \n附件在投标文件中页码\n | \n采购人联系人及\n联系电话\n | ||
\n采购人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n金额\n(万元)\n | \n合同\n | \n验收报告\n | \n用户评价\n | \n采购人联系人及\n联系电话\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注明所在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页码。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
\n 电子投标文件
\n技术文件(封面)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所投分标:
\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地址:
\n 年 月 日
\n技术文件目录
\n一、技术需求偏离表……………………………………………………………(页码)
\n二、项目实施方案………………………………………………………………(页码)
\n三、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如有要求)…………………………………(页码)
\n四、产品出产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页码)
\n五、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要求)………………………………………(页码)
\n六、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页码)
\n七、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页码)
\n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n一、技术需求偏离表
\n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招标文件需求\n | \n投标文件承诺\n | \n偏离说明\n | ||
\n项号\n | \n货物名称\n | \n货物参数\n | \n货物名称\n | \n所提供货物的内容\n | \n偏离说明\n |
\n1\n | \n……\n | \n1 ……\n2 ……\n3 ……\n……\n | \n……\n | \n1 ……\n2 ……\n3 ……\n……\n | \n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n |
\n2\n | \n……\n | \n1 ……\n2 ……\n3 ……\n……\n | \n……\n | \n1 ……\n2 ……\n3 ……\n……\n | \n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n |
\n...\n | \n | \n | \n | \n | \n |
\n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n |
注:
\n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2.当投标文件的货物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n3.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货物参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中标记。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项目实施组织货物方案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n(一)项目前期准备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n(二)项目实施计划
\n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工作日工作日\n工\n作\n日\n工\n作\n日\n内容\n | \n1\n | \n2\n | \n3\n | \n4\n | \n5\n | \n6\n | \n7\n | \n8\n | \n9\n | \n10\n | \n11\n | \n12\n | \n13\n | \n14\n | \n15\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
\n(三)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n所投分标: 分标
\n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页码\n | \n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n |
\n性别\n | \n | \n | \n |
\n年龄\n | \n | \n | \n |
\n职称\n | \n | \n | \n |
\n毕业时间\n | \n | \n | \n |
\n所学专业\n | \n | \n | \n |
\n学历\n | \n | \n | \n |
\n资质证书编号\n | \n | \n | \n |
\n其他资质情况\n | \n | \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n | \n |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n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性别\n | \n年龄\n | \n学历\n(页码)\n | \n专业\n(页码)\n | \n职称\n(页码)\n | \n本项目中的职责\n | \n项目经历\n | \n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n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
\n(四)技术服务内容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n(五)技术培训内容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n附表: 培训日程及费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课程名称\n | \n提供的资料\n | \n持续时间\n | \n授课教师\n | \n培训对象\n | \n培训地点\n | \n课程费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费用总计\n | \n | \n | \n | \n | \n | \n |
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
\n课程概要
\n课程目的
\n教学方式
\n先决条件
\n教材目录
\nB 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
\n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n(六)售后货物方案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n1、售后货物承诺
\n附表A:售后货物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机构名称\n | \n机构性质\n | \n注册地址\n | \n货物技术人员数量\n | \n联系电话\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货物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货物机构;
\n附表B:售后货物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类别\n | \n姓名\n | \n性别\n | \n年龄\n | \n学历\n | \n专业\n | \n职称\n | \n本项目中的职责\n | \n响应时间\n | \n到达现场时间\n |
\n | \n总协调人\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售后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七)其他(根据采购需求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还有其他内容)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三、对本项目总体要求和理解(如有要求)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四、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五、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六、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n(格式自拟)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七、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n(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
\n 电子投标文件
\n报价文件(封面)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所投分标:
\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地址:
\n 年 月 日
\n报价文件目录
\n一、投标函………………………………………………………(页码)
\n二、开标一览表…………………………………………………(页码)
\n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n一、投标函
\n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n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n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n三、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n四、商务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n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n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元 (¥ 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交货物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
\n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n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 元),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n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 元),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n......
\n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n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n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n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n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n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n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n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n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n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n地址:
\n电话:
\n传真:
\n邮政编码:
\n开户名称:
\n开户银行:
\n银行账号: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n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n投标人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具体货物内容\n | \n数量①\n | \n单价(元)②\n | \n单项合价(元)\n③=①×②/费率\n | \n货物要求(年限)\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n | |||||||
\n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n | |||||||
\n验收标准:\n | |||||||
\n优惠及其它:\n |
注:
\n1、 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n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n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n4、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货物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货物,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n5、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要求等予以公示。
\n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n说明:
\n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n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
\n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n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n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n第七章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
\n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
\n质疑函范本
\n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n质疑供应商:
\n地址: 邮编:
\n联系人: 联系电话:
\n授权代表:
\n联系电话:
\n地址: 邮编:
\n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n质疑项目的名称:
\n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n采购人名称:
\n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n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n质疑事项1:
\n事实依据:
\n法律依据:
\n质疑事项2
\n……
\n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n请求:
\n签字(签章): 公章:
\n日期:
\n质疑函制作说明:
\n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n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n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n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n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
\n投诉书范本
\n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n投诉人:
\n地 址: 邮编:
\n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n联系电话:
\n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n地 址: 邮编:
\n被投诉人1:
\n地 址: 邮编:
\n联系人: 联系电话:
\n被投诉人2
\n……
\n相关供应商:
\n地 址: 邮编:
\n联系人: 联系电话:
\n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n采购人名称:
\n代理机构名称:
\n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n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n三、质疑基本情况
\n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n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n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n投诉事项 1:
\n事实依据:
\n法律依据:
\n投诉事项2
\n……
\n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n请求:
\n签字(签章): 公章:
\n日期:
\n投诉书制作说明:
\n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n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n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n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n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n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n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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