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区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八尺门桥西口袋公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hs招[2023]宁德cg05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卓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区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八尺门桥西口袋公园招标公告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城区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八尺门桥西口袋公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城区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八尺门桥西口袋公园。
2.项目编号:MHS招[2023]宁德CG05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城区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八尺门桥西口袋公园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63846

4638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工程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须提相关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7.2.2购买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复印件至79150761@qq.com。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山前街道朝晖路62号三梯403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开启;磋商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山前街道朝晖路62号三梯403号
10.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阮女士

①报名、磋商文件发售与邮寄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等;
②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等;
③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等。
④负责磋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

电话:13950561113
邮箱:79150761@qq.com

磋商文件电子版的已报名供应商,可向项目经办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报名的供应商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12.采购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8759399336
代理机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方法:13950561113

采购公告附件:
  • 标书获取联系表.doc (md5:d1b38176ad8453c9a9e561b4bdf0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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