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龙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需求公示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纸质卷宗随案生成全过程数字化加工服务无纸化办案数字化电子归档工具耗材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OCR识别软件案件全生命周期系统案件信息管理诉前调立案登记起诉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立案前资料接收单扫描立案前资料修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融平台总质检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增补扫描联调案卷流转纸质材料案件材料顺序自动纠偏图像校对对应材料单件扫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补充信息录入装订归档案卷归档转换文件格式分册管理生成电子页码生成册封皮提交法官审核一键归档纸质档案整理排序去杂物修补托裱打页码编目著录打印皮盒装盒贴封条归还上架纸质文件档案打印封皮装入档案盒档案整理资料档案接收档案运输清点分类排卷材料核对展平校对目录信息打印粘贴条码数据挂接数据备份客户质检档案材料档案运档档案核查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档案清点拆除装订物诉讼档案归档整理编卷内目录打印盒面打皮文书档案扫描件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条形码档案利用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档案采用全彩色扫描高速扫描仪案卷装订档案质检扫描件数字化加工系统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图像质量边牧质量著录质量档案原件数字化扫描加工指纹加密硬盘档案归还文书各部门移交归档预接收内容检查案卷打码档案上传档案综合管理系统档案装订入盒档案正确装订档案入库制作案件材料下载库房管理中间库无纸化案件材料保管档案库房分类存放档案借阅接待档案室档案复印刻录档案检索借用工作场地项目验收监控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柜水电施工现场监督组织验收用电网络流畅网络环境调查设计测试安装需求调研协调案件过程化扫描必要配合工作立案大厅扫描服务档案总检电脑数字化加工配套设备激光打印机装订材料棉线打孔机长尾夹订书机不锈钢订书针胶水签字笔铅笔橡皮便利贴打印硒鼓墨粉无酸纸备考表电子数据逐件检查统计电子图片技术支持传真故障光盘补充记录维修服务技术解决方案硬件设备费人工服务费扫描过程中所用的耗材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10027001-01010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2021年龙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采购类型
集中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48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自成立挂牌开始受理案件开始,负责管辖龙华辖区内第一审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019年7月15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龙华辖区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7个审判业务部门,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3个非审判业务部门,设有龙华和观澜2个派出法庭。并随着工作开展,逐年增加案件数量。
2016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核心支撑。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深圳市龙华去人民法院目前正在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无纸化办案工作,实现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接收纸质诉讼材料通过数字化加工完成电子化、数据化,深入挖掘电子卷宗应用潜力,积极拓展电子卷宗应用范围,在对卷宗进行OCR识别和双层PDF转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取文本中的相关信息,从而智能抓取出立案、审理和结案处理中需要的信息。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10027001-01010  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0  项    248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纸质卷宗随案生成全过程数字化加工服务包括合同签订之日起立案、审理、归档各个环节的案卷材料及已经立案但未结案归档的部分案件,服务内容包括案卷的整理、数字化加工、资料上传、挂接系统。通过软件将图片转换成可搜索的pdf文件格式,数字化成果转换的电子图片格式需要转换成双层可搜索的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所属区域内的各派出法庭的案件卷宗材料数字化加工,预计合同服务期限内案件数量约3万宗(一个案件号为一宗,每宗一般分为正、副卷宗);
2.供应商须完成服务期限内产生的案件卷宗整理、装订、归档全流程服务;
3.由供应商派25名现场驻点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1名,如有服务人员经采购人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
4.供应商须完成服务期限内产生的卷宗材料的数字化电子归档服务;
5.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提供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软、硬件设备和耗材。
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的软件1套,OCR识别软件1套,案件全生命周期系统(用于中间库案件信息管理),供采购人使用(以上软件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免费使用)。
2      项目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2.1               项目参考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
3)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4)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5) 《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6)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8)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5);
9) 《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
2.2               随案生成辅助服务工作流程及质量要求
2.2.1                 诉前调辅助服务阶段
(1)安排专门人员,接收立案登记材料,包括负责接收法官助理交接过来的起诉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立案前资料,填好接收单等;
(2)扫描立案前资料,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扫描文件以单页TI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
(3)修图: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4)文件上传:将文件上传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融平台,完成立案前登记;
(5)质检: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
(6)增补扫描:对诉前联调过程中产生的新增材料即时进行增补扫描;
(7)及时完成案卷流转工作。
2.2.2                 诉前调转立案辅助服务阶段
(1)安排专门人员,自收到立案登记材料后,做好材料交接和案件材料下载工作。
(2)对纸质材料、无纸化立案的电子材料进行处理: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电子影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
(3)修图: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2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4)对电子材料案件图像信息或从广东诉讼服务网下载的PDF格式案件材料进行分割、分类、图像处理、合成双层PDF。
(5)文件上传:将文件上传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
(6)质检: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
(8)完成立案后的材料扫描上传工作;
(9)及时完成案卷流转工作。
2.2.3                 诉讼过程中辅助服务阶段
(1)安排专门人员,自收到案件材料后,完成在办案件过程中及结案后的扫描工作;
(2)法官助理将资料统一拿到集中扫描中心交由扫描人员进行扫描;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扫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
(3)修图: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5)对应材料单件扫描上传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
(6)进行补充信息录入(包括补充目录所包含的材料类别及材料页数信息);
(7)完成在办案件中新增材料的扫描;
(8)完成结案案件后相关补充材料的扫描;
(9)质检: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
(10)及时完成案件流转工作。
备注:自供应商工作人员接收上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工作。
2.2.4                 案卷归档辅助服务阶段
在服务期限内产生的结案案件,符合归档条件的,跟案法官助理确认案件电子卷宗材料齐全后,在电子卷宗系统完成从“分类核对”开始的所有归档步骤(即:转换文件格式­—分册管理—生成电子页码—生成册封皮—提交法官审核—一键归档),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归档点结,并在内网OA填写《移交电子归档清单》,按流程流转至中间库,中间库管理人员根据《移交电子归档清单》取出对应的纸质材料后,连同该清单移交至供应商整理人员,供应商整理人员自接收归档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完成签收。其中,优先对上诉案件及移送管辖案件进行归档签收。
归档过程中,若出现案件电子卷宗材料不齐全等非系统本身的问题,由供应商反馈至法官助理和档案管理部门,催促法官助理在三日内补齐相关材料。
2.2.5                 纸质档案装订工作流程及质量要求
整个流程包括:整理排序、去杂物、修补、托裱、打页码、编目、打印皮盒、装订、装盒、贴封条、归还上架等,具体要求如下:
1.整理排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排序,并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在整理过程中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管理档案人员反馈。
2.打页码: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避免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3.编卷内目录: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各类案卷要对应相应目录模板,不得用错模板,按照目录顺序核对材料排序是否正确并修正,对于已注明页码的要求核对相关页码信息是否准确并进行修正;无注明页码的要,修正后填写对应页码。
4.装订归档:对整理规范后的档案打印封皮装入档案盒并贴好封条。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负责卷宗的打印页码〈按照原页码〉、按已排好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盖上保管期限章〈按照原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拆装扫描的,应按原孔对照装订,不能重新打孔。
5.归还上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指派专人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协助核查入库档案上架归档号、目录号的检查工作。
2.3               历史案件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
2.3.1                 档案整理工作环节与质量要求
档案整理工作环节细分包括:档案接收、档案运输、档案整理(包括清点分类、排卷、核对、去杂物、修补、展平、打页码)、填写并校对目录信息、装订、打印粘贴条码、打印皮盒并装盒、总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备份、客户质检、归还上架。各环节要求如下:
2.3.1.1                    档案接收
供应商接到法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法院接收扫描加工档案,交接时应按案卷移交目录仔细核对档案数量,逐卷核查所接收的卷内材料是否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调卷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库房或指定场地,接收采购人移交的档案材料;
②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
③对缺少材料、关键页没有签字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
④清点结束,在档案调卷登记本登记或移送材料登记本进行登记,双方签字;
⑤供应商调卷工作人员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全宗、目录、数量的二次核对;
⑥供应商接收档案后,提供人员完成档案下架、装箱工作。
2.3.1.2                    档案运输
档案装箱完毕后,由供应商提供档案运档车辆,并安排至少1名跟车人员跟随档案一起运送至加工现场,档案运输车辆要求具有GPS定位及车辆监控功能,保障运输过程的档案安全。档案运输过程采购人安排1名人员全程跟同。档案运送至加工场地,由供应商安排人员把档案存放至临时中转库房,所有的档案都必须摆放于密集柜上,不能直接摆放在库房地面上。由供应商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直至数字化工作完成后移交采购人。
2.3.1.3   档案核查
核对档案资料中是否包含有涉密档案资料或者包含保密字样的档案资料,如果发现在第一时间密封档案资料并通知采购人,并听从采购人要求尽快归还采购人,未发生上述情况则进入正常清点整理环节。
2.3.1.4                    档案清点
①核对关键内容确缺失情况,对关键内容不全的档案,应登记好退回法院进行处理;
②核对目录与内容的对应关系,若有错误应予以更正。
③做好工作流程单,注明工作流程、责任人及每卷档案(包括正副卷)的卷数、册数、页数及其它特殊情况。
④拆除装订物,并对褶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进行相应的处理(压平或熨平)。
⑤发现卷皮破损严重需要调换卷皮的,应主运动请求档案管理人员更换卷皮并重新编写卷皮内容,并把旧卷皮全部归还档案管理员。
2.3.1.5                    档案整理
对诉讼档案正、副卷进行分类排序,不得将正副卷材料混乱,对案件材料进行包括分类、排序、打页码、编卷内目录、打印封皮、打印盒面、装订、装盒等整理工作。
整理排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和采购人诉讼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对诉讼档案分正、副卷进行排序,并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超过120页方可分册装订(证据材料较厚的除外)。在整理过程中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档案人员反馈。
打页码
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避免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
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编卷内目录
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各类案卷要对应相应目录模板,不得用错模板,按照目录顺序核对材料排序是否正确并修正,对于已注明页码的要求核对相关页码信息是否准确并进行修正;无注明页码的要,修正后填写对应页码。
打盒、打皮
严格按照福田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要求和规范,对档案盒、备考表和封皮进行逐份打印。
2.3.1.6                    打印粘贴条码
加工软件需具有条码生成、打印功能。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按档案盒面所具有的内容生成条码,并打印条码,将其粘贴到卷宗册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条码生成规范由采购人制订)。
2.3.2                 扫描工作环节与质量要求
诉讼档案扫描工作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编目著录、打印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生成规则入场时由采购人提供)、数据备份、数据挂接、装订、装盒、总质检、归还上架、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以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各环节要求如下:
2.3.2.1                    档案扫描
是指对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形成电子文件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①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图像的输出存放位置。
②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者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③核对扫描页数与拆卷人注明的页数是否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④区分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资料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诉讼档案案卷中的内容均需扫描。
⑤在保证图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
⑥档案采用全彩色扫描方式,扫描影像保持原档方向。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黑白二值方式扫描。在扫描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项标准:
a.分辨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当档案字迹较淡时(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当档案原件模糊不清时,应在扫描流程单上注明“原件不清”字样,待做相应的处理。
b.标准文件格式:单页TIFF或JPG;
c.扫描工艺: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原件纸质较差的档案,不允许采用连续进纸方式扫描,只能单张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
⑦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
⑧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档号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多页的案卷可采用该档号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按页码顺序对电子文件命名。
2.3.2.2                    图像处理
是指对扫描的电子文件进行修整,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1.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2.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3.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电子文件页数与原案卷一致。
4.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5.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6.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如本页的现象。
7.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8.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易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
2.3.2.3                    编目著录
是指根据案卷卷皮信息和案卷内容,对所扫描的电子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
对诉讼档案还需根据最高法院《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进行信息著录,著录软件由法院的诉讼档案管理系统提供。若加工公司自行提供著录软件,则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招标人提供)。该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1.著录对应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2.检查全案卷有否缺页、少页、无法看清楚的图像,如有必须通知扫描人员重新扫描,确保全案卷的页数和案卷目录信息完全一致。
3.如发现原目录有少编、错编现象,就按实际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卷内目录的页码内容和电子文件的页码内容一致为标准,并登记在册备查。
4.索引必须针对同一电子文件包,形成索引文件,以便在数据交换时进行索引比对,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索引准确率要求100%。
5.按照法院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XML格式)形成批量挂接文件,供挂接到宝安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2.3.2.4                    数据挂接
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提供两种pdf移交:①.多页pdf(每类材料为一个);②.单页pdf(一页一个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要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图像文件的总数与目录数据库中文件的总数是否相同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2.3.2.5                    装订、装盒
案卷装订采用胶装(胶管)、线装方式。装订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二孔,分宗按册进行胶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装订后将档案证物与档案粘贴在一起,并对装订后的档案贴封条、盖骑缝章。
3.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4.装盒。
档案装盒按照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2.3.2.6                    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供应商需安排专职人员进行。
工作环节
质检项目
重点项目(A)
主要项目(B)
次要项目(C)
档案实体检查
1.案封面、档案盒的案件信息是否正确。正副卷是否存在交错。
2.档案实体材料与目录顺序一致、完整准确。
3.档案材料完整。
4.档案纸张是否完好。
1.档案实体页数是否与目录页数相符;
2.有无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3.是否有漏去钉、装订漏页现象。
1.编码位置是否正确;
2.卷宗封面底部的粘贴是否牢固。
著录信息检查
1.封面信息、案号、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结案时间、归档时间等信息是否与实物档案符合。
1.档案册数、页数、册序是否正确。
1.卷内目录是否正确。
图像质量检查
1.扫描顺序错误;
2.漏扫、多扫;
3.扫描不全;
4.文件方向错误。
1.图像歪斜;
2.图像有黑边;
3.扫描图像不清晰
1.扫描底色不匀
图像与实物档案的匹配检查
1.图像与实物档案是否匹配;
2.图像与实物档案文件顺序是否一致。
1.图像与实物总页数是否一致。
1.图像有无漏页。
挂接准确质检
1.档案正副卷是否挂接错误;
2.案件基本信息挂接成功可查;
3.案卷封面信息挂接可查;
4.卷内目录与图像挂接可查。
1.每件电子档案格式是否有JPG文件。
2.每件电子档案格式是否有一套PDF文件。
1.图像要素是否正确。

1.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1)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2)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3)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2.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1)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2)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3)封皮信息错误;
(4)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5)漏装订;
(6)实体未去钉。
3.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1)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2)托裱不平整;
(3)打码位置不正确;
(4)打码不清晰;
(5)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6)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
4.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电子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
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1)检查电子文件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2)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3)检查电子文件是否清晰;
(4)检查目录与对应电子图片的挂接是否正确;
(5)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好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2.3.2.7                    数据备份
供应商入场后根据采购人标准自行修改数字化加工系统,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扫描件进行数据备份,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存储,并且直接导入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能够实时将经过检验的数据投入实际应用。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刻录DVD数据蓝光光盘一式两份交付采购人,数据光盘内文件电子影像存储格式为单页TIFF或JPG格式。
2.3.2.8                    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经理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法院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边牧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
2.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法院验收。
3.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4.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
5.供应商将扫描加工数据导入指纹加密硬盘,向法院申请数据导入,上传到法院档案管理系统。
6.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2.3.2.9                    档案归还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档案现行放置供应商临时库房,双方核对档案交接时的交接单并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由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运送至指定库房,档案正式归还采购人。
2.4               文书、基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2.4.1                 档案接收
对各部门移交归档的文书档案进行预接收、检查、核对。
2.4.2                 档案整理、扫描
对接收的文书档案进行格式、内容检查,调整案件材料顺序,完成打码、扫描等工作。
2.4.3                 档案上传、信息录入
将文书档案扫描件上传至档案综合管理系统,根据文书具体情况录入有关信息。
2.4.4                 档案装订、入盒
档案正确装订后,及时入盒。
2.4.5                 档案入库
经质检后符合入库条件的档案,及时入库上架。
2.5               无纸化案件制作纸质卷宗
2.5.1                 打印电子卷宗材料
从电子卷宗系统中将有关案件材料下载、打印。
2.5.2                 材料核对、整理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根据纸质卷宗目录进行整理、排序。
2.5.3                 案卷打码、装订
加盖页码(如需)、装订。
2.5.4                 卷宗移交
通知相关人员签收卷宗。
备注:仅适用于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请示等情形,一般不另行制作纸质卷宗(需受诉法院明确要求)。
2.6               库房管理及档案利用
2.6.1                 中间库管理
统一接收无纸化案件产生的纸质材料,根据案号编立档案盒,完成材料保管、利用、移交等工作。
2.6.2                 档案库房管理
接收经质检合格、符合入库条件的档案材料,根据库房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完成档案上架、利用、移交等工作。
2.6.3                 档案借阅管理
在档案室指导下完成档案借阅接待、档案复印、打印、刻录等工作,配合中间库、档案库房管理人员完成档案检索、借用、归还、登记等工作。
2.7               工作场地及项目验收
1.采购人负责本项目的工作场地、安装监控设备(录像保存要求不少于6个月)、办公桌椅、档案柜及场地相关水电需求,负责整体组织协调、施工现场监督、组织验收等工作。发现与本项目有关条款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2.若出现项目条款变更、替换或修改事宜,采购人有义务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之后,才应通知供应商的驻场人员积极响应。
3.采购人提供数字化扫描加工的场地,应满足办公面积(不少于40平方),且达到供应商工作需要,包括场地内的用水、用电、网络流畅,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良好的网络环境及监控设备,采购人提供业务咨询时间为每天早上9:00至下午18:00(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
4.在供应商驻场人员有失职、过错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驻场人员提出合理质疑,可以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更换驻场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予以响应,决定是否更换。
5.采购人为供应商现场调查、设计、测试、安装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作场地、联系调研、组织协调等),以满足项目的实施需要。
6.采购人负责配合供应商到相关部门进行需求调研,提供案件过程化扫描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和必要配合工作;
7.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档案数字化进行验收,实行每天跟踪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应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8.采购人应于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的7天内完成验收,并应按本项目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2.8               驻场工作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正确完成项目约定的工作和任务。驻场项目负责人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档案工作经验不低于1年,其他工作人员学历不低于中专或技工,工作经验不低于1年。(注: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0%。)
2.在本年度项目的扫描数量、内容实际发生量的前提下,供应商有义务尽可能提出项目实施的优化建议方案。
3.供应商负责选派合格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驻场团队,到采购人的办公现场进行案件资料数字化扫描工作。供应商驻场的实施团队需要有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团队成员必须具有中专或技工以上学历。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25名(具体工作岗位由采购人安排调配,最终提供的人员以满足采购方具体工作需要为准)。工作岗位分布如下:

序号

组别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管理组

项目经理

1

统筹整个项目组日常运行、管理

 

2

无纸化案件数字化处理组

立案大厅扫描服务

1

为现场立案的当事人提供纸质材料扫描服务

 

立案庭移送材料扫描

1

对接立案庭,完成纸质材料扫描、上传工作

 

过程材料扫描

4

处理承办法官或助理移交的过程材料(电子文件或纸质材料)

派驻速裁庭1人、龙华法庭1人、观澜法庭1人

电子文件整理

6

将当事人上传的电子文件进行加工处理,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并上传至电子卷宗系统

 

无纸化案件归档接收

2

协助档案室完成无纸化案件归档签收工作

 

3

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组

档案接收、档案整理

1

接收承办法官或助理移交归档的纸质案卷,对接收的纸质案卷进行检查、整理、排序

 

档案扫描、信息录入

2

扫描、粘贴条码、将案卷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档案装订

1

将纸质案卷装订成册、制盒

 

档案总检

1

对制成的纸质档案进行全面质检

 

4

库房管理及档案利用组

中间库管理

2

负责中间库材料的接收、挂接、标签制作、入盒、检索

工作繁忙时可相互调节

库房管理

1

协助档案室完成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包括档案入库、上架、检索、利用等工作

档案借阅

2

协助档案室完成档案借阅工作

 

合计

 

 

25

 

 

供应商派驻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案件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须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另外安排设备维护人员1名(维护设备及系统,无需在现场),取得国家保密局频发的保密工作岗位资质证书人员1名(指导保密工作,不需在现场)。
4.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需品德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电子数字化加工系统操作应用,中标后需提供详细的本项目驻场团队名单及个人简历供采购人审核备存。
5.进行档案电子数字化团队拟驻场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进入采购人工作场地,如临时更换工作人员,供应商须在7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人员更换申请单,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能更换人员。
6.供应商工作人员需服从采购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出上班时间必须佩带采购人颁发的工牌或着装工服。
7.经采购人检查,供应商本项目服务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返工或其他改正错误行为导致采购人工期延误,或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依据本项目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规定,由供应商承担。
8.由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电脑、扫描设备和耗材。
9.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第三方。
10.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派驻在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供应商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食宿、工资待遇等其他福利,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
1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关于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装订工作规章制度(入场前提供给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
2.9               本项目质保期及工作地点
1.质保期:档案数字化提供,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内保修服务。
2.工作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区域内。
2.10          配套设备要求
2.10.1            配套设备
数字化加工配套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设备数量根据案件量增长进行调整,需能满足每日实时扫描需要,防止卷宗积压。

设备名称

用途

数量

备注

电脑

扫描人员办公终端,台式机电脑主机i3-10100(10代4核8线程)/8G/1T/集显、不得带光驱及WIFI 显示器23.5 英寸套机集成显卡标配。

25

 

高速扫描仪
A4幅面

A4双面扫描,CCD镜头,分辨率600dpi,速度不低于40页/分钟,双面扫描50 页进纸器,直通道扫描,内置条码读取,USB2.0,可链接A3、A4零边距平板。

4

 

高速扫描仪
A3 幅画

A3双面扫描,CCD镜头,分辨率600dpi,速度不低于60页/分钟,双面扫描100页进纸器,直通道扫描,内置条码读取,USB2.0,可链接A3、A4零边距平板。

4

 

激光打印机

A4双面黑白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不低于20ppm/每分钟

4

 

1)供应商承诺用于现场工作的扫描仪总数量中的50%须使用全新设备,其他扫描仪、电脑和打印机设备不低于八成新,如有故障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现场设备的维护工作均由供应商承担。
3)现场所使用的设备耗材由供应商负责采购。
4)供应商每天检查现场设备使用情况,每周安排运维工程师对加工现场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如设备出现故障,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
2.10.2            工具耗材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装订材料

棉线、打孔机、长尾夹、订书机、不锈钢订书针、胶水、签字笔、铅笔、橡皮、便利贴等



按卷宗实际数量提供

打印硒鼓墨粉

根据打印机的型号提供



按打印量提供

档案盒

无酸纸,符合档案馆进馆标准



按卷宗实际数量提供(包括封皮、备考表)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9个月,处理服务期限内法院受理的案件,在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由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数字化软件和扫描设备,进行随案扫描、数字化加工处理等工作。 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做为项目启动资金。 2、在完成合同总额70%工作量之后经过验收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在完成合同总额100%工作量之后经过验收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      验收要求 1.采购人指定质检员对档案实体、电子数据以及电子归档成果抽样甚至逐件检查,保证质量,掌握扫描进度和数量统计。 2.供应商应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对采购人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装订、挂接上传、统计以及电子归档等工作。电子图片清晰度不低于300dpi,电子图片与纸质档案准确度达到100%。 3.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成果,供应商自检合格后提交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按比例抽检,抽检的比率不低于该批次档案总数量的10%,合格率达99.5%以上(含99.5%)时,予与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数量/抽检档案总数量*100%。如验收合格率低于99.5%,则该批档案验收成果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指出该批档案整改意见之后,供应商重新提交申请;对不合格的可暂停支付当月相应的费用;修正后仍不合格的,可不予支付该期费用。 4.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①如果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 ②如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明确列明不合格之处,并出具整改意见书。如采购人在7日届满前未组织验收或未出具书面验收结果的,或提出超出本合同需求范围的不合理整改意见的,则视为供应商服务及成果通过验收。 4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2.为故障光盘提供补充记录服务。 3.下列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属于本合同免费维护服务范围,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应另行收费: ①由于采购人操作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或者人为损坏或软、硬件设备问题; ②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坏,如地震、水灾、火灾等; ③由于未经供应商认可之拆修、卸载、拆卸引起的故障。 5      安全及保密 1.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项目合同及附件内容(提交给一方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依法主张权利的专业人士除外),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采购人应对供应商所采用的技术、形成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最终软件成果及相关的各类文档保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3.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相关的《员工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需提交采购人备案。 4.供应商不得利用参与采购人系统实施的机会编制或加入与系统无关以及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代码。 5.除了供应商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样本以及涉及到双方合同关系范围内的任何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佣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人员范围内。 6.除合同本身以外,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始终为采购人财产,供应商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采购人。 7.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所有技术资料及各类数据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对所有技术资料及各类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6      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2.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交付成果,从逾期之日起算,按完成资料量的合同价款数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仍未交付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供应商交付的劳动成果。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主张服务价款,同时有权要求采购人承担未偿付数额3‰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4.供应商若因不可预见的市场原因、公司内部原因、人力成本等因素,不能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应提前60日通过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工作所需的软件、硬件设备费、人工服务费、扫描过程中所用的耗材、档案盒、封皮等及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项目金额,项目期限内不做调整。 2.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定),证明低价不会影响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80%,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如评委会认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项目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三、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7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分档评分:
(1)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实施方案内容具体;
(3)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5)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70%;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0%;
上述情况之外的为差评,得 0 分。
评价为“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7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业务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对项目理解程度高,应对措施及建议合理,(1)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
(2)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具体;
(3)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科学合理;
(4)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针对性强;
(5)项目理解、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70%;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0%;
上述情况之外的为差评,得 0 分。
评价为“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
根据投标人对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的(1)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全面;
(2)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具体;
(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5)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70%;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0%;
上述情况之外的为差评,得 0 分。
评价为“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7
服务承诺(投标人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列入合同内)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分档评分:
(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全面;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具体;
(3)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
(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针对性强;
(5)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70%;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0%;
上述情况之外的为差评,得 0 分。
评价为“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7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情况进行打分,分档评分:
(1)违约承诺内容全面;
(2)违约承诺内容具体;
(3)违约承诺内容科学合理;
(4)违约承诺内容针对性强;
(5)违约承诺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70%;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0%;
上述情况之外的为差评,得 0 分。
评价为“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人员工资保障
6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正常工作时间月均工资在2200元/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650元/月的,得25%,本项最高得100%。项目团队工作时间月均工资以投标文件《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填写内容为准,《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有缺项漏项、单项负数、计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专家有权按不得分处理。

 
6
材料保障
4
材料费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0%或以上得100%,比例低于10%的,本项不得分。材料费以《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为准,《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有缺项漏项、单项负数、计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专家有权按不得分处理。

3

商务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8
(1)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外省乙级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获得广东省保密局的备案)的得50%;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类别为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情况:甲级得50%,乙级得20%(外省乙级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获得广东省保密局的备案)。
以上累计得分100%。
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资质)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承接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专指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例得10%,本小项最高得50%;
(2)承接过业务辅助外包事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例得10%,本小项最高得50%;
以上累计得分100%。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及中标通知书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获奖情况

6
(1)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等级证二级或以上的得50%,三级的得25%,其他不得分。
(2)具有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50%。
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情况

4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的,得50%;
(2)在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得50%。
以上2项累加计分100%。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开标日前连续六个月(2021年4-6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作为得分依据(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综合档案岗位培训证书》,每提供一个成员得5%,此项最高为30%。
(2)项目团队成员中取得保密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此项最高为30%。
(3)项目团队成员中,同时具有数据库认证专家(oracle或db2或sybase)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和网络应用工程师证书的,得20%,此项最高为20%。
(4)项目成员中,持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此项最高得分20%。
(5)以上四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证明材料:
(1) 提供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 提供培训证书;
(3) 提供认证专家证书、认证证书和工程师证书;
(4) 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证书
(5) 以上人员的与投标人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及开标日前连续六个月(2021年4-6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作为得分依据(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1)投标人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同时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得50%;
(2)投标人的文档数字化加工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同时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得50%。
以上累计得分100%。
要求提供有效的著作权证书及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承诺未受过行政处罚得满分,
承诺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2
投标人在深圳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00%,在广东省其他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5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0日内在深圳市范围内设定固定服务网点的25%,其他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清晰扫描件或,原件备查,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9

诚信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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