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y24-fw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涛176040641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锦州石化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特种设备检验及检验辅助配合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Y24-FW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特种设备检验服务,对1614台压力容器,5979条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辅助配合,检验后出具定期检验报告。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允许投标人最多在1个标段排名第一;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在两标段都投标的情况下,如投标人在一标段的评审中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如投标人在一标段的评审中未能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继续参加二标段的评审)
一标段:对一常,二常,二套催化,氢气回收,连续重整,汽油加氢,加氢改质,兴海公司等装置的压力容器957台,压力管道3446条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辅助项目(包括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和恢复、外防腐层的打磨及防腐层修复等),出具定期检验报告;
二标段:三套催化、含硫污水汽提、硫磺回收、两套气体分馏、二套异丙醇、苯乙烯、添加剂、渣油加氢等装置的压力容器657台,压力管道2533条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辅助项目(包括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和恢复、外防腐层的打磨及防腐层修复等),出具定期检验报告。
具体详见附件1《锦州石化2024年大检修特种设备检验计划》。
2.1服务内容:
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特种设备检验服务,包括对1614台压力容器,5979条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辅助配合,检验后出具定期检验报告。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
2.3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中标人应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周内立即开展准备工作,与相关生产装置逐一对接大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案,进行数据、资料收集等工作;2024年大修期间,现场实际检验时间历时不超过20天(预计停工大修时间为2024年4月开始,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检修情况确认)。(提供承诺)
2.6.2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2009、 《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GB/T26610-2014等法律法规标准。
2.6.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后保温恢复、外防腐层修复中发生的主材由中标人负责,主材及施工标准应与招标人现场保持一致。
2.6.4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整体书面承诺:
2.6.4.1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对所承揽的特种设备检验范围内产生的保温类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作,内容包括:废保温落地后装袋(含吨袋费用)、装车、运输、储存、直至危害化处理完毕全部费用),中标后需与有保温类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署固废处置协议。(提供承诺)
2.6.4.2投标人承诺:装置检验结束后2个月内出具报告;(提供承诺)
2.6.4.3投标人须承诺:最终提交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需在满足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应尽量满足招标人所要求的设备运行周期。(提供承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高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响应资格。
3.2非联合体投标人应符合:
3.2.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综合检验甲类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
3.2.3须取得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准入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3.2.4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
3.2.5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6业绩要求: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炼油化工及类似装置完成过特种设备检验业绩至少一项(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内容,以及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和恢复、外防腐层的打磨及防腐层修复等)。(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2.7信誉要求:
3.2.7.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2.7.2近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7.3 须提供反商业贿赂书面承诺。(见附件)
3.2.7.4 须提供保密书面承诺。(见附件)
3.2.7.5 须提供不挂靠、不借用工程建设资质承诺。(见附件)
3.2.8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9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成立项目部,项目部具有检验人员的数量应当与本次招标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匹配,检验检测人员固定人数20人及以上(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辅助配合人员满足本标段容器、压力管道检测等多个装置同时检验配合需求。(提供书面承诺)
3.3联合体投标人应符合:
3.3.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2检验单位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综合检验甲类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
3.3.3检验单位须取得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准入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3.3.4辅助配合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
3.3.5辅助配合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6检验单位应作为本次联合体投标的主体,代表联合体投标人。对检验过程的人员、进度、安全负总责,与检验辅助配合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3.3.7检验辅助配合单位应承诺:服从检验单位在检验实施过程中关于人员、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总体安排,确保检验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书面承诺)
3.3.8业绩要求:
3.3.8.1检验单位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炼油化工及类似装置完成过特种设备检验业绩至少一项(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内容)。(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3.8.2检验辅助配合单位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及类似装置配合特种设备检验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和恢复、外防腐层的打磨及防腐层修复等)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3.9信誉要求:
3.3.9.1检验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3.9.2检验单位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3.9.3检验单位须提供反商业贿赂书面承诺。(见附件)
3.3.9.4 检验单位须提供保密书面承诺。(见附件)
3.3.9.5 检验辅助配合单位须提供不挂靠、不借用工程建设资质承诺。(见附件)
3.3.10 财务要求:检验单位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11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成立项目部,项目部具有检验人员的数量应当与本次招标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匹配,检验检测人员固定人数20人及以上(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辅助配合人员满足本标段容器、压力管道检测等多个装置同时检验配合需求(提供承诺)。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在1个标段排名第一;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在两标段都投标的情况下,如投标人在一标段的评审中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如投标人在一标段的评审中未能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继续参加二标段的评审)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15日172023年8月2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7.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6.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自助购买系统(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9 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 编:121001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 刘涛

联 系 人:郭通博 黄浩洋

电 话:17604064159

电 话:024-82656513(文件) 0416-4267127(报名)


电子邮件:sygtb@cnpc.com.cn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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