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风光线一体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
金额
7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人\.Y 线一体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
召标编号:20240514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风光线一体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公开寻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3万元,招标人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一套无人机智慧一体化巡检管理平台,利用大疆M350 无人机对一期300MW
光伏项目、24公里220kV输电线路进行巡检管理,系统需兼备源网荷储项目60MW 光伏、10
台风机、5公里110kV输电线路及10公里35kV风机集电线路,巡检管理功能,本期系统部
署需具备所上述场站管理所需的系统资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风光线一体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风光线一体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处于有效期内
的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备光伏巡检相关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相关证书受理证明类材料,
以证明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
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其它同等条件的信息安全、涉密等类别相关
证书或相关证书受理证明类材料。
4、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3个容量不低于100MW或1个500MW 以上的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相
关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到2024年05月26囗23时0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8时00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见公告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见公告
七、其他
1、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设一套无人机智慧一体化巡检管理平台,利用大疆M350无人机对一期300MW 光伏项目、24
公里220kV输电线路进行巡检管理,系统需兼备源网荷储项目60MW 光伏、10台风机、5公
里110kV输电线路及10公里35kV风机集电线路,巡检管理功能,本期系统部署需具备所上
述场站管理所需的系统资源。
2、软件系统要求
2.1具备对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和输电线路的数据进行管理,以及光伏组件缺陷、风机叶片
缺陷和输电线路缺陷智能诊断功能;
2.2具备光伏场站、风场、集电线路管理功能,支持光伏子阵、风机、线路杆塔的基础数据
管理及可视化展示。
2.3具备光伏、风机、输电线路巡检任务管理功能,支持上传巡检数据并自动识别和定位故
障、自动生成巡检报告;
2.4具备光伏、风机、输电线路巡检数据可视化查看功能,包括天地图展示、缺陷统计展示、
巡检原始数据展示等,支持按时间、按任务、按电站等多种维度检索;
2.5具备光伏、风机、输电线路巡检航线管理和可视化展示功能,包括天地图叠加展示、缺
陷统计展示等具备自定义航线规划功能,可新增或删除航点,可编辑航点信息,包括航速、
经纬度、高程、航点动作等。航线规划完成后可在系统上进行可视化展示,也可以下载使用。
2.6具备多级权限管理功能,支持角色自定义,包括超级管理员、普通管理员、普通用户等,
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
2.7巡检航线规划、巡检扩容承诺、人员取证等。
3、硬件系统要求
3.1无人机一台(大疆 M350RTK)
3.2多传感器云台相机一台(大疆H20T)
3.3智能飞行电池3块(TB65)
3.4外置电池4块(WB37智能电池)
3.5智能巡检系统服务器利用集团现有服务器
4、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系统部署、航线规划、人员取证等各项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备光伏巡检相关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相关证书受理证明类材料,
以证明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
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其它同等条件的信息安全、涉密等类别相关
证书或相关证书受理证明类材料。
4、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3个容量不低于10OMW或1个500MW 以上的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相
关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5、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和进度款。银行电汇。合同物资到达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对买方技术人员
与操作员等进行项目技术培训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金额10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
账后2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留合同总金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
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次月起45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6、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其合同。
6.1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名单”
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6.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列入“山东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名单”名单。《信用中国(山东潍坊)》(网址http://credit.weifang.gov.cn/)查询结
果为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4其他:
6.4.1自2021年1月1日起,受到刑事处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投
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6.4.2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仲裁和诉讼金额超过投标人净资产50%的;
6.4.3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4.4受海化集团暂停业务处理且在执行期限内的;
6.4.5因投标人违规,被清退出海化集团供应商库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海化集团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中心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榆园路02801号
联系人:刘铸
电 话:13721985632
电子邮件:liuzhu2@haihu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沿…≥6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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