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林业局:浏阳市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服务项目三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浏阳市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服务项目一,以各乡镇为单位,开展林地、草地、湿地专项调查及四旁树调查。根据区划判读成果,现地核对图斑、小班界限,进行补充区划,并对图斑、小班属性因子进行核实与调查。
二、相关标准:
按照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段范围:葛家镇、金刚镇、北盛镇、澄潭江镇、集里街道、淳口镇、小河乡、沿溪镇、永和镇、张坊镇
★为能更好的履行合同要求,投标人可参加本单位浏阳市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服务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本项目按项目一、二、三的顺序评标,如果投标人在项目一中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 名,如再参与项目二、三的为不合格供应商。项目二、三以此类推。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2月20日前。
五、服务标准:
1、履行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2月20日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按照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果必须符合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标准,提交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软件桌面端数据。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服务进度付款,当完成本项目总工作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全部调查任务支付至合同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结算面积以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软件计算面积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人除购买劳保用品(野外工作服一套、鞋子一双)、调查仪器(皮尺、围尺、角规)和药品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负责购买中标方聘请的所有参与调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及应对措施,服务期间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损失一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应对甲方提供的影像资料、调查数据、调查成果采取保密,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因中标人或其雇员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成交供应商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市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服务项目一,以各乡镇为单位,开展林地、草地、湿地专项调查及四旁树调查。根据区划判读成果,现地核对图斑、小班界限,进行补充区划,并对图斑、小班属性因子进行核实与调查。
二、相关标准:
按照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片区 | 调查区域划分 | 面积 (万亩) | 招标控 制价 | 服务内容(外业调查) | 参考金额 (万元) | 备注 |
第3片区 | 葛家镇、金刚镇、北盛镇、澄潭江镇、集里街道、淳口镇、小河乡、沿溪镇、永和镇、张坊镇 | 179万亩 | 0.6元/亩 | 以各乡镇为单位,开展林地、草地、湿地专项调查及四旁树调查。根据区划判读成果,现地核对图斑、小班界限,进行补充区划,并对图斑、小班属性因子进行核实与调查 | 107.4 | 具体根据各成交人实际调查面积按照单价据实结算 |
★注:1.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招标人的采购单价即为中标单价,投标人提供报价承诺函,未提供的投标无效,根据中标人实际调查面积据实结算。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段范围:葛家镇、金刚镇、北盛镇、澄潭江镇、集里街道、淳口镇、小河乡、沿溪镇、永和镇、张坊镇
★为能更好的履行合同要求,投标人可参加本单位浏阳市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外业调查服务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本项目按项目一、二、三的顺序评标,如果投标人在项目一中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 名,如再参与项目二、三的为不合格供应商。项目二、三以此类推。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2月20日前。
五、服务标准:
1、履行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2月20日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按照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果必须符合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操作细则标准,提交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软件桌面端数据。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服务进度付款,当完成本项目总工作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全部调查任务支付至合同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结算面积以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软件计算面积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人除购买劳保用品(野外工作服一套、鞋子一双)、调查仪器(皮尺、围尺、角规)和药品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负责购买中标方聘请的所有参与调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及应对措施,服务期间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损失一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应对甲方提供的影像资料、调查数据、调查成果采取保密,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因中标人或其雇员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成交供应商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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