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24sjf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0718-8264331
中标公司恩施领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相关应答人:
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ES24SJF2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18-8264331
联系邮箱: esyysyzb@163.com
2024年4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ES24SJF2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最终报价(万元) |
ES24SJF201-001 | 包1 | 信息网络带宽提升服务 | 恩施领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9 |
ES24SJF201-002 | 包1 | 无感考勤系统运维服务 | 恩施领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8.6 |
ES24SJF201-003 | 包1 | 数据安全运维服务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663 |
ES24SJF201-004 | 包1 | 光传输设备属地化维保服务 | 武汉华信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77.54 |
ES24SJF201-005 | 包1 | 恩施城区及主干光缆维护服务 | 恩施博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2.3 |
ES24SJF201-006 | 包1 | 程控调度台维护技术服务 | 武汉鑫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4.98 |
ES24SJF201-007 | 包1 | 通信设备零星维护技术服务 | 恩施领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3.9 |
ES24SJF201-008 | 包1 | 行政语音交换系统接入层设备维保服务 | 武汉嘉讯科技有限公司 | 31.0587 |
ES24SJF201-009 | 包1 | 通信动环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 湖北亚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6.28 |
ES24SJF201-0010 | 包1 | 通信基础设施零星维护服务 | 武汉智信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 24.8 |
ES24SJF201-0011 | 包1 | 通信系统监控及电视电话会议值机服务 | 恩施领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0 |
ES24SJF201-012 | 包1 | 恩施公司2024年光缆线路信息数据采集技术服务 | 流标 | |
ES24SJF201-0013 | 包1 | 光缆余缆架整改运维技术服务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8.7 |
ES24SJF201-0014 | 包1 | 光缆标牌维护技术服务 | 武汉华信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34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18-8264331
联系邮箱: esyysyzb@163.com
2024年4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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