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4.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207120086
预算金额44.9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降寒15111155986
中标公司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4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CG-202207120086
二、项目名称: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0层2003号 | 4495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龙文(评委组长)、杨杨、谢竹生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449540.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按长高办通知【2020】22号文标准收取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蒋先生 |
电 话:0731-88106287 |
地 址:雷锋街道办事处文明路1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降寒、周津、王威格 |
电 话:15111155986 |
地 址: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doc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doc
- 最后报价.pdf最后报价.pdf
2022 年8 月26 日
成交通书
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委托代理编号GXCG-20
2207120086)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小组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项目
的成交人,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
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项目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成交金额
肆拾肆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年按单一来源采
(大写)
执行期限购文件及合同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小写)联系人 | 449540.00元/年唐爱清 | 联系电话 | 条款执行18627548963 |
联系人 | 蒋先生 | |||
采购单位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0层2003号 | 联系电话 | 15200930141 |
地址 | 雷锋街道办事处文明路1号 | |||
特此通知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2年9月25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签订合同。项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2年9月25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签订合同。项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2年9月25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签订合同。项 | |
湖南博思智询项惠心经办人签 | 里有限公司 | |||
2022年8月26日 | 2022年8月26日 | 2022年8月26日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GXCG-202207120086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名称: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协商须知正文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协商须知第一章协商通知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协商采购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说明
长沙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被邀请供应商名称):第一章协商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
5、联系方式: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2022年8月19日17时00分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1、请你单位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协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领取或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74196320联系人:蒋先生地址:雷锋街道办事处文明路1号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通知附件:确认通知2022年8月19日电话:15111155986联系人:刘女士
第二章协商须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确认。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协商须知正文协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地 址:雷锋街道办事处文明路1号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5874196320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15111155986 | |
第二章第3.1项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3)(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
第二章第5.1项 | 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10.4项 | 采购项目预算 | 449617元/年,1348851/3年 | |
第二章第12.1项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 | |
第二章第12.1项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12.1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2年 8 月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14.1项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提供光盘或U盘,密封于正本里) | |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7.1项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 | |
四、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投标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25.1项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 | |
第二章第27.3项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五、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29.1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人向采购代理人支付服务费:16011元 | |
第二章第30.1项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审小组评定。 |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4.授权委托(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5.采购进口产品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章协商须知第一章协商通知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协商响应声明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报价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2.3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2.1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3.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2.保证金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之日起算。13.响应文件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4在协商过程中,应采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4.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7.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2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18.协商程序五、协商采购
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澄清(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21.协商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23.协商终止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22.推荐成交供应商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4.保密要求23.2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成交通知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26.询问25.1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5.成交信息的公布
2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签订合同2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协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其他规定29.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一、合同协议书第三章合同格式条款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合同金额(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付款:方式:地点:
(3)响应文件(2)中标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投标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1.定义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伴随服务13.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解决: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附则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合同生效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5.1 款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14.2(5)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R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租车数量:7台,租赁费用采购限价为449617元/年,1348851/3年。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上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高于采购限价。2、采购预算本项目为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1、项目概况一、功能及要求:采购需求
1、车辆要求及配置本项目车辆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赁使用、保险、维修保养等一切内容。三、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相关标准:
车辆参数要求 | |
车型 | 天际汽车ME7纯电版新能源汽车 |
车身结构 | 五门五座 |
长*宽*高(mm) | 约4685*1970*1660 |
纯电续航里程(km) | 410 |
最高车速(km/h) | 165 |
电机功率 | 160KW |
最大扭矩 | 330(N·m) |
电池 | 三元锂电池 |
电池能量(kw·h) | 54 |
供电方式 | 充电 |
交流充电(慢充) | 11小时 |
直流充电(快充) | 40分钟(电量80%) |
轴距(mm) | 2830 |
ABS+EBD+EBA+CBC | 含 |
车载显示屏 | 标准配置 |
真皮座椅 | 标准配置 |
倒车影像 | 标准配置 |
整车质保 | 三年12万公里 |
6)出租方须承诺出租车辆所有权问题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5)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增加需求车辆数量,经与成交出租方协商约定,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数量。相应费用按照成交价格结算。4)交付的汽车要求车内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卫生整洁,安全舒适。提供的车辆各项机械电气性能正常无故障,座椅、空调等设施无故障,每张座椅需配置安全带,并按规定配置安全警示牌等。在交付时应为采购方提交车钥匙(原件)、车辆行驶必备的法定证件(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复印件)、故障警告牌、工具包和电源线等物品;3)出租方承诺提供车辆里程数不得大于100公里,必须是湘A牌,须配备太阳膜、车身贴且清洗干净;2)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车辆合格标准(出厂检验合格证),车辆其他各项手续、证明齐全完备,符合《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1)出租方承诺对其提供给承租方的车辆具有合法的手续,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车辆使用拥有合同约定的使用权。若因出租方的工作瑕疵造成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出租车辆,出租方应提供相应数量的同档次车辆供承租方使用。
1.1出租方应当为本项目车辆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1、保险要求五、服务标准:交付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车辆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工作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序号 | 险种 | 要求及备注 |
1 | 交强险 | |
2 | 第三者责任险 | (200万) |
3 | 车损险 | |
4 | 司机及乘客驾乘无忧险及不计免赔险 |
2、车辆交付及培训1.6保险范围之外发生的损失事故,由法定权威机构鉴定的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1.5事故损失超出保额部分,由法定权威机构鉴定为驾驶人责任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为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由出租方承担赔偿;1.4车辆出租方须及时做好保险续保工作,如因保险续保不及时或擅自降低保险额度,造成事故后无法赔付的,由车辆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1.3车辆出租方须做好保险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复印件一套给车辆使用单位;1.2保险由车辆出租方统一购买及延续,费用涵盖在年租费内,保险事故发生时,由车辆出租方负责处理;
1)车辆免费保养:租赁期间车辆的保养项目按照随车三包使用手册规定执行,车辆每使用一年或者10000公里(先到为准)进行例行保养,由车辆出租方承担保养费用;3.1日常服务原则:承租方只使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3、其他伴随服务:2)车辆交付时,出租方须对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车辆使用及相关业务培训。1)车辆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工作;
如车辆出现违章情形,车辆承租方须配合车辆出租方及时提醒车辆使用人以便及时处理违章,如遇使用人不配合处理的,由承租方协调处理。3.2车辆违章提醒服务5)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零配件更换等服务由车辆制造商或其指定授权的服务机构来进行。4)车辆出租方每年提供一次免费车辆四轮定位和一次空调系统清洗服务;3)车辆免费维修:租赁期间,维修保养服务均由车辆出租方按照厂家车辆保修手册规定严格执行规范的流程,提供维修或更换相应原厂配件等服务,费用由车辆出租方承担;一般故障(除特殊故障以外的故障维修)维修时长不超过24小时;特殊故障(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故障及车身维修补漆)不超过48小时,维修时间超出48小时的,出租方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其他代步车辆。2)车辆免费救援:在长沙市中心覆盖100公里区域内每年享有总计60次免费救援服务;365*24小时救援值班,配备专业救援车辆、专业救援人员,实施24小时救援。
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1、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3.3本项目为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车辆使用,如因相关政策改革,双方协商处理,相关服务费用按实结算,中标人不得以合同未到期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1.2付款方式: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车辆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后付至第一年度租金总额的70%,第一年度服务期满经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的30%,往后两年比照第一年执行。1.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1、结算方法七、其他要求:1.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车辆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一、协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
附件4-6附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附件4-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4-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附件4-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附件6-1:报价一览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5-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四、者服务方案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协商响应声明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七、同类业绩材料附件6-2:分项价格表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协商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件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未设保证金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日期:年月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4-5: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附件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附件4-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附件4-2供应商单位盖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年__月__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小型口微型口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备注:提供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附件4-4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备注: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4-6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附件4-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附件5-1:四、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5-2: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6-1: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单价(人民币) | 小写: 元/台大写: 元/台 | ||
报价 | 单年总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年大写: 元/年 | ||
报价 | 三年总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3年大写: 元/3年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项目名称: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附件6-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说明:服务类项目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七、同类业绩材料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 |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协商须知第21条规定,格式按附件6-1、附件6-2提供。投标现场单独提供。九、最后报价八、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单一来源询标答疑记录一答复
最终报价:
单年:449540元/年:·、大写:单年:肆拾肆万玖个仁倾丢拾元瓶 |
小写:449540,00元·/年, |
价总价:1348620元/= |
大写:壹伯参拾县7捌件陆伯或拾元整小5:1348620、00元/ |
草:小面.64220元到年 |
大:陆万肆件贰侦贰拾元台一年 |
投标人名称:长西5唐食为山耀谷清液能源、A落不限授权代表(签名): |
2022年8月24日说明:各投标人答复,用信封密封,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 |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响应文件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GXCG-202207120086
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服务内容 | 单价(人民币) | 单价(人民币) | 按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小写:64220元/台 | |
报价 | 大写:陆万肆仟贰佰贰拾元/台单年总报价小写:449540元/年 | 大写:陆万肆仟贰佰贰拾元/台单年总报价小写:449540元/年 | 大写:陆万肆仟贰佰贰拾元/台单年总报价小写:449540元/年 | 大写:陆万肆仟贰佰贰拾元/台单年总报价小写:449540元/年 |
三年唐毅 | 三年唐毅 | 三年唐毅 | ||
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注 | (人民币)三年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肆拾肆万玖仟伍佰肆拾元/年小写:1348620元/三年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捌仟陆佰贰拾元/三年 | ||
经营 | 经营 | 经营 | 经营 | |
供应商(盖单位) | 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麓谷清洁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 人签字:唐反 | 人签字:唐反 | 人签字:唐反 | 人签字:唐反 |
日期:2022年8月24日
37
三年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单年报价金额合计:小写: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清 | |||
车租赁项目(2022-2025)雷锋街道安全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 | 服务名称计量单位 | ||
元/年。64220元/台,合计4495404、单台车辆年租赁单价:3、服务期限为:3年2、车型:天际ME7纯版 | 1、租车数量:7台具体要求说明 | ||
449540 | |||
449540449540 | 车 | ||
锋街道
全生口可
生产及城管环保巡查用车租赁项目(2022-2025)
1348620.00449540.00
元
元
_大写:大写:
壹佰叁拾肆万仟陆佰贰拾元
肆拾肆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
分页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8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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