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丰银行宁波分行44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nbfscg202403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恒丰银行宁波分行44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宁波分行44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44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HFNBFSCG2024030015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恒丰银行宁波分行44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项目。为了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本项目需要选聘律所就44笔贷款清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包情况:共划分为三个包,兼投兼中;
包1:余姚、慈溪、宁海等地不良贷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代理     包2:象山等地不良贷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代理
包3:奉化等地不良贷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代理
3.服务期限:至该项目结束。
4.服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方案论证,综合利用刑事、民事等多种手段实现我行债权清收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出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08:30-17:30(北京时间)
2.联系人:姜瑜   联系方式:0574-55228113
3.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准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资格证、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材料进行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jiangyu3@hfbank.com.cn进行报名,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为邮寄送达:供应商必须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民安东路280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7楼),收件人:姜瑜,电话:0574-55228113。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民安东路280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7楼
八、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民安东路280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7楼
联 系 人:姜瑜   联系方式:0574-5522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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