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船舶进坞或上排保养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23-JQ02-F1113)(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2-f11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船舶进坞或上排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JQ02-F111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船舶进坞或上排保养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Q02-F11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
名  称
规格
型号
质量技术
标  准
计量单位
采购
数量
金额
交货期限
备注
 
合计
 
 
 
 
 
 
 

项目名称
 
 
 
 
 
 
 
1
船舶进坞或上排保养服务采购
见附件
见附件
 
 
204.71万
见附件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或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提交书面声明函);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
(五)通过船舶修理或船舶修造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珠海方向投标单位具备同时坞修或排修3艘55米(排水600吨)以上船舶的能力。
(六)单位船坞或船排所在区域距离船舶靠泊位置不超过80海里,维修单位船坞或船排至船舶靠泊位置航道满足吃水3米、水上高度18米的船舶通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4日8时0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非外资、中外合资或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的书面声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的书面声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7.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plap_d2@vip.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5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大厅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大厅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贾助理(项目咨询)、王助理(采购文件申领)
办公电话:  020-83815869、020-83704762  
传    真:  020-83704762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蔡助理   
办公电话:  020-83810856  
    十一、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至11:50,14:30至17:20,节假日除外)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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