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项目监理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3年04月23日 11: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城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项目监理采购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凤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3日 11: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42505466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东150415226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贺女士15842505466 |
项目概况
凤城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项目监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30420-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项目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玉米灭茬浅旋还田+有机肥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有机肥还田、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监理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王东15041522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贺女士15842505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1584250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