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忠悦185250588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志超13889393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火工科研生产区66KV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非火工科研生产区66KV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1.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新建变配电站一座,新建面积1541平方米;新增25000KVA三相有载调压型变压器、66KV GIS 组合电器、10KV高压柜等变配电设备1套;改造66KV虎七线、66KV祁沈西线两条 高压输电线路,改造长度1735米;改造66千伏变电站至沈海变的24芯通信光缆线路7.8公里。 2.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非火工科研生产区66KV输变电工程,包含以下工程范围: (1)变配电部分:66KV GIS 组合电器7 组(双电源进线)、25000KVA三相有载调压型变压器2台、66KV消弧线圈1台、10KV高压柜40台、10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2套、10KV框架式分组投切电容器成套装置1套、66kv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等1套、地调通信设备、计量及传输、安全辅助系统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 (2)土建部分(1235号变配电站):新建全户内变电站1座1541.06平米,建筑物设计为二层及三条由室内向外延伸的电缆隧道140米、一二次配电设备均布置在建筑楼内、新建配套电气设备基础、建筑物及围栏配套用的给排水系统、弱电视频系统、采暖空调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等(不包括围栏本体及道路、室外管网、绿化施工),室内向外延伸的公用工程管线做至变电站建筑物墙外第一个管道井(含管道井)。 (3)线路部分: ①改造国家电网架空线路部分:改造66KV虎七线32号至39号杆塔8基,架空线路759米;改造 66kV 祁沈西线七二四分 22 号至 23 号架空线路,新建 23 号电缆终端杆,架空部分改造段导线采用原有导线,新建23号杆塔1基。拆除66KV虎七线单回路杆塔5基(其中:直线水泥杆2基,转角塔3基),拆除路径长度750米;拆除66kV祁沈西线七二四分单回路杆塔4基(其中:直线塔1基,转角塔2基,转角水泥杆1基),拆除路径长度 568米;改造由1235号变配电站至沈海变的24芯通信光缆线路7.8公里,其中24芯非金属阻燃光缆3.5公里、24芯ADSS光缆4.3公里。 ②招标人新建电缆部分:新建由66KV虎七线39号杆塔至1235号变配电站GIS设备间地埋电缆156米;新建由66KV祁沈西线七二四分23号杆塔至1235号变配电站GIS设备间地埋电缆820米; (4)工程范围除包含以上具体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场地平整、树木杂草清除、临时道路及其它为保障工程实施的一切内容。 *注:本项目为PC施工总承包方式,为交钥匙工程,从合同签订至验收送电、交付运行全过程全部工程量均包含在内;具体内容除应满足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规定内容外,还应满足国家、地方、企业的相关安全、质量、管理文件。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现金流充足且流动性好,能够满足本项目工程、采购物资的资金需求(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国内签订并已完工的相同或类似的输变电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具有3000万元以上且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变电站总承包项目业绩和1000万元以上、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业绩(可以提供一份合同或两份合同体现业绩要求)。 提供含对应业绩的工程合同关键页、完工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附上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开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扫描件或复印件以证明有效业绩(详见3.1.6)。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须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下列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1)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国内签订并已完工业绩,同时具有3000万元以上且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变电站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1000万元以上、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提供一份合同或两份合同体现业绩要求)。提供含对应业绩的工程合同关键页、完工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附上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开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扫描件或复印件以证明有效业绩(详见3.1.6)。 (2)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应提供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连续的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 (1)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应包含“有效期”“注册单位”“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若证件扫描件不能直接体现“注册单位”或“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或证明材料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2)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 ①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应提供含对应“评审标准”“项目业绩”的工程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规模、合同金额、以及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评审要素的页面,同时附上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②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的盖章、签字及主要内容应清晰可见,如无法辨认视为业绩无效。 (3)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须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11月07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电子版。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3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号辽宁莆商大厦1301。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 邮编:
  • 联系人: 孙忠悦
  • 电话: 18525058886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 邮编:
  • 联系人: 高志超、杜茁、王关武
  • 电话: 13889393786
  • 传真: 13188579961
  • 电子邮件: BJWH_DBGL@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崔志军
  •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
  • 电话: 1564023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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