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招商一体化)
金额
48280.7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40701100016001
预算金额48280.79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059960822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招商一体化)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16001
地区:
松溪县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8-04 16:20:34
业主单位: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16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4 15:20:35
项目名称: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
松溪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176610㎡(约265亩),总建筑面积约166222㎡,计容面积265446㎡(厂房高度超过8米按双倍计算容积率),容积率1.50、建筑密度67.08%、绿地率10%,非生产性用房(配套)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3.99%。共有建筑物21座,其中前纺车间2座为混凝土建筑,建筑面积56160㎡;后纺车间2座(其中6#后纺车间总建筑面积为35920㎡、7#后纺车间总建筑面积为47268㎡)、粉布车间2座、加弹织造车间1座、堆料仓库1座、设备车间2座共计8座建筑,均为单层钢构建筑,建筑面积99224㎡(计容面积198448㎡);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6000㎡;变电所3座、开闭所3座、水池水泵房1座、食堂1座、门卫3座共计10座建筑,均为混凝土建筑,建筑面积5190㎡;项目主干道666米,支干道2332.8米等相关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联系人姓名:
范工
联系方式:
05996082270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16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4 16:20:34
招标项目名称: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招商一体化)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松溪县
招标人名称: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724MA3305MT6F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48800503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内;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76610㎡(约265亩),总建筑面积约166222㎡,计容面积265446㎡(厂房高度超过8米按双倍计算容积率),容积率1.50、建筑密度67.08%、绿地率10%,非生产性用房(配套)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3.99%。共有建筑物21座,其中前纺车间2座为混凝土建筑,建筑面积56160㎡;后纺车间2座(其中6#后纺车间总建筑面积为35920㎡、7#后纺车间总建筑面积为47268㎡)、粉布车间2座、加弹织造车间1座、堆料仓库1座、设备车间2座共计8座建筑,均为单层钢构建筑,建筑面积99224㎡(计容面积198448㎡);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6000㎡;变电所3座、开闭所3座、水池水泵房1座、食堂1座、门卫3座共计10座建筑,均为混凝土建筑,建筑面积5190㎡;项目主干道666米,支干道2332.8米等相关室外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招商;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招商进行一体化招标,本项目总估算50791.6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含设备采购费)4720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8.47万元、基本预备费2510.86万元,建设期利息1566万元。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招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夜景照明及外幕墙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并通过松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如有)、土石方工程(如有)、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燃气、强弱电、网络)、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维保售后范围包括: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的售后维保。 ⑤招商范围包括:负责新型纺织专业园招商工作,根据松溪县统一政策标准,制定招商方案,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完成约30%-40%面积的招商任务。 ⑥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期限要求:总工期60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9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4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设计争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
标段1: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招商一体化)
标段(包)编号:
E3507240701100016001001
标段(包)分类:
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包)名称: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招商一体化)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48280.79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8-04 00:00:00
工期(日历天):
6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