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港桥园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渝发改能源〔2021〕1317号),项目业主为重庆天泰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主机设备机岛采购、炉岛采购及燃机长期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位于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内,总建设规模470MW(暂定),该项目建设规模为:一套 “一拖一”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抽凝发电机组,包括1台9F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1台三压再热余热锅炉,1台三压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 1台80t/h燃气锅炉(备用)。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1×470MW(暂定)(9F级)“一拖一”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抽凝发电机组的主机设备及其长期维护服务,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5000万元。
2.3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暂定50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4交货地点:重庆市永川港桥工业园区本项目厂址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有主机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视为其代表该制造商进行投标(同一主机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投标机型应为以下任一种:引进GE技术的机岛产品采用9F.05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引进MITSUBISHI技术的机岛产品采用M701F4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引进SIEMENS技术的机岛产品采用SGT5-4000F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引进ANSALDO 技术的机岛产品采用AE94.3A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
3、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投标燃气轮机的品牌和机型在中国境内有至少1台供货业绩。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 | 重庆天泰热力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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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松江村3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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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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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蒋老师、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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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邝先生、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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