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全区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全区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保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全区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招标编号:NJPOST20230129-1
2、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全区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包含全区电动两轮自行车801辆、电动三轮车旧款28辆的车辆保险服务。
非机动车保险方案 |
第三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30万元 |
第三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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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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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保费:300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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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保险方案累计赔偿限额: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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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与财产损失免赔: 特别约定 1、对于人伤案件,非医保内用药给予全额赔付; 2、第三者责任里包括医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营运车辆)、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 3、0免赔额 |
2)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3)最高限价保费:300元/辆。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4.87万元(含税)。
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保监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机构住所”在南京市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3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投标人若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其他发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前告知。)
5.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5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张程,025-83631444,18551804760;邵平安,13851992096。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张程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