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152528-20210223-0001
一、采购单位:镶黄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建筑物
三、采购金额(元):7001891
四、拟定的供应商:镶黄旗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仆寺旗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的通知》(锡财贸【2014】33号)、《关于下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的通知》(锡财贸【2015】23号)、《锡盟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锡发改投字【2016】11号)、《锡盟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锡发改投字【2015】6号),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实施镶黄旗青格勒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镶黄旗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实施青格勒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投资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内容,经旗政府研究同意,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回购青格勒小区部分棚改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所回购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供水管网、供热管网、排污管网、供电线路、道路硬化。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总投资350.0463万元。为进一步推进我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提高我旗宜居质量,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的通知》(锡财贸【2014】33号)、《锡盟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锡发改投资【2016】11号),结合镶黄旗塔泰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因该项目建设单位太仆寺旗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在实施塔泰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投资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内容,经旗政府研究同意,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回购塔泰小区部分棚改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所回购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供水管网、供热管网、排污管网、供电线路、道路硬化。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总投资350.1428万元。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杰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047175045
主管部门联系人:张杰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15047175045
财政部门联系人:娅如盖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479-6223183
镶黄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