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调查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ycg鼎(2024)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学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晶晶17679977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调查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YCG鼎(2024)004
项目名称: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调查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服务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调查监测采购项目
1.00
3983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983

 
注:
1、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进场检测(监测),检测(监测)阶段时间按国家、福建省相关规定检测(监测)时间执行。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工作完成后10日历天内提交该检测及监测报告,提交纸质介质4份和电子版数据光盘1份及相关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3)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全称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厦门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账号
9060323010010000060090
80213716000067

 
2、邮箱:4791098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白琳镇碧丰西路563号        
联系方式:李学风13860338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三层311-315室            
联系方式:林晶晶、17679977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电 话:  1767997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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