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滨海新区农桥建设工程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滨海新区农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7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飞18912850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B3206210336001192001001
招标公告
海安市 2023 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滨海新区农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 2023 年农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安市滨海新区农桥建设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海安市滨海新区。 
2.1.2建设规模:海安市滨海新区农桥建设工程施工,共3座农桥。汤灶村1组-汤灶南桥(6+7+7+7+6m)B型1座,五凌村1组-五凌桥(7+7+7+7+7m)B型1座,来南村4组-来南桥(6+6+6+6+6m)B型1座。
2.1.3合同估算价:约78.8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 年05月05日到 2023 年 8 月 13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桥梁、桥头接线及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④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7 日至2023年 04 月 2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7800 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软件公司的联系方式为: 0513-59005900 、15312919892 、1524058097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15716278486
 
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联系人:苏飞、薛午程
电话:1891285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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