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等项目配套供汽工程(主厂房)(施工)
金额
1817.5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17.5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20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等项目配套供汽工程(主厂房)(施工)

2024-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6475.99㎡,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为6475.99㎡。单体最大单跨跨度约9.35米,单体最大建筑高度约33米,共 6层。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6475.99平方米 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18175998.73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3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6-20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季伯哲,联系电话:0532-67716763,邮箱:bzji@qdhwhx.com,传真:/,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 月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 月1 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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