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73793200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8
公告正文


赣建干招字[2020]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发改能源字[2019]82号文核准建设并进行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业主为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现对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单位: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镇县垃圾填埋场附近。

2.4建设规模:项目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配置2台处理量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N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工程相应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配置2台处理量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N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土建、安装、启动调试直至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考核。

详细工程概况、内容、工作分工、分界点及有关技术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相关附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安全文明工地”。

2.7工期:总工期:365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各阶段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以后7日历日内进场开工;

(2)合同签订以后365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以发包人验收签字日为准)。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31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固定要约价320万元;(为保证设计质量,实行包干价,设计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费用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A或B或C或D满足一项即可):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C、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D、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牵头。

3.2投标人的拟派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且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不能有在建工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出席开标现场,授权代理人须为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出席开标现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其他要求或说明:

3.3.1 外省进赣的投标人(施工单位)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单项工程备案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3.3.2本项目的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在参与设计工作前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声明)

4.其他要求

4.1执行饶建发[2014]45号文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打卡管理规定且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4.2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为在岗在编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3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果有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4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5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自行承诺)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4.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评标。

5.投标报名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2月17日23:00时 (北京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为施工负责人)持本人持身份证到上饶市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余干县政府门户网、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镇名獒山庄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3615709088

招标代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万嘉商务中心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37932008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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