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铁件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40.9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tfzx-2024060143
预算金额40.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先生028-861558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铁件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招标编号:SCTFZX-202406014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铁件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9700.00元,招标人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 基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拟采用询价方式,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 基地确定1家供应商为其提供基地动物相关铁件产品,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铁件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铁件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以下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 参加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 价资格不能转让)。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供应商可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内 通过网络(远程)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注:①通过网络(远程)报名的供 应商,请将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上述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至199118192 5@qq.com;经审核通过后收到询价通知书为报名成功;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虚 假、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 A座2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 A座24楼) 七、其他 (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 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 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本询价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 ice.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地 址:成都市熊猫大道1375号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28-614998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28-86155821 电子邮件: 19911819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帆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
※报名单位全称※报名日期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付款方式□现金 □转账收费金额 元/份※招标(采 购)文件领 取□电子版 □纸质版
收款人(签字)资料审核(签字)日期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28-86155821邮箱地址1991181925@qq. com
注:1.※为投标人(供应商)必填项,如不适用,请划 “/”。 2.以上信息如若未如实填写,在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采购)文 件有更正或修改,因投标人(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供 应商)的,其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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