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881.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ffjsz2024040015
预算金额881.95万元
招标公司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若凡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美玲18036263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0]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FFJSZ2024040015 | 项目名称 |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YZFFJSZ2024040015001 | 标段名称 |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排查设计 |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排查设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投[2024]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排查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排查设计项目2.2 建设地点:仪征市真州镇2.3 工程规模:对2024年达标区范围开展雨污管网(包括市政管网、排水户内部管网等)的疏通检测排查、测绘、评估,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具体内容为主要河道排口,市政雨污水管网,小区、企事业单位、“小散乱”等内部排水设施排查溯源检测(含检测所需的必要清淤疏通)及庭院水、阳台水排查溯源和混接点改造雨污分流等设计。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暂估管网长度115km,管径≤1000mm(数据为预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4 招标范围: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排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不包含箱涵),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批工作。(2)对区域范围内所有排水口、排水管网和排水户进行“四位一体”的调查、检验测绘、和评估工作,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市政排水管网摸查成果复核、市政排水管网错混接调查、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普查检验、排口调查、暗渠调查、排污口溯源等。(3)投标人应自行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对于初步设计报审专业范围及深度要求,保证初步设计满足报送要求,确保通过专家会审批。2.5 服务期限:总排查、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设计应与测绘、疏通检测排查同步进场,其中,测绘、疏通检测排查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排查初步结果后7天内进行设计方案汇报,方案汇报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6 合同估算价:约881.95万元2.7 其它:成果要求提交的成果包括:测绘成果、调查成果、管网检验测绘报告、视频检验测绘报告、照片等,并出具:(1)检验测绘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2)初步设计方案、说明、图纸等【纸质版和电子版(CAD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应同时具备下列a、b中的资质:a具备下列资质类别组合之一: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下列资质类别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或者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4.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新河西路 168 号 地址:仪征市万年商城163号万年商城内东二楼邮编:211400 邮编:211400联系人:李若凡 联系人:王美玲电话:0514-83417265 电话:18036263101传真:/ 传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483585656@163.com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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