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第二次)(HBAL-202307SZ-009001006)招标公告
金额
1686.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158977178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第二次)(HBAL-202307SZ-009001006)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1: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第二次)(HBAL-202307SZ-009001006)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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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307SZ-0090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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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金秋大道南延段和华美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城区东南角 建设规模:5512.68万元。一标:(金秋大道南延和规划横一路):投资规模约3825.99万元。二标:(规划横二路和铁路东路):投资规模约1686.69万元。 其他:本项目启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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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其他市政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1 合同估算价:1686.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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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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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一标段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设计资格(1.1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其中任何一个资格要求时,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 家,同时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自行确定。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设计资格(1.1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其中任何一个资格要求时,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自行确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3.6.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应全部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个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单位盖章的社保清单或社保缴纳发票),联合体投标时,按设计和施工单位分别提供。 3.6.2、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3、施工项目经理: 一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二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6.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6.5、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6、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五大员)须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 3.6.7 财务要求: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合法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明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没有任何一个年度出现亏损。联合体投标时,按设计、施工分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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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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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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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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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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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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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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