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放射性粒子I125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放射性粒子I125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洽谈
采   购  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日       期:2023年5月5日
院内议价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号
项目名称:放射性粒子I125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洽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西区汉光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
1.本次响应为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此类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再次报价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维修项目要求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以二次报价为准;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参与报价所耗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270日历日内将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解释权
1.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
2.应急采购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保密和披露
供应商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项目情况说明
肿瘤微创历山病区拟开展CT引导下组织间粒子植入术,目前中心已经具备开展组织间粒子植入术所需要的证件(详见附件),现申请手术用药:放射性粒子I125(规格0.3-1.0mCi),约400元/粒,预估年用量8000粒。为满足临床需要保障供货,招标2个厂家。
采购需求:
碘【125I】粒子: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技术参数:
(1)性状:碘【125I】粒子的源芯为含有碘【125I】的金属银丝,包壳为电子束或激光密封的医用高纯度钛合金管。单颗粒子的表观活度:0.1-1.0mCi,放射性核素半衰期:59.41天。碘【125I】通过电子捕获而衰减并放射出特征性的光子和电子,电子由钛管壁吸收,光子主要为27.4keV和31.4keV的X射线和35.5keV的γ射线,同时激活的银丝也可发射22.1keV和25.2keV的荧光X射线。
(2)外观:密封无孔,端点焊接圆滑,无凹凸不平。
(3)尺寸:长度为4.5±0.2mm;外径为0.8±0.03mm。
尺寸:长度为4.5±0.2mm;外径为0.6±0.03mm。
(4)表面沾污及泄漏试验:每瓶水样中碘【125I】放射性活度≤92.5Bq(2.5nCi)。
(5)为保证手术质量及安全,供应商提供使用的粒子植入配套器械:应符合《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同时提供的数量需满足临床手术周转使用。
售后:1.专业的销售和服务团队负责跟踪、跟台、消毒、清洗等工作。2.强大的医生专家资源,可以随时支持工作。3.专业的运输车辆确保证放射物运输的安全。
备注:拟参会供应商需将报名信息发送到xkyyzbb@163.com,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电话报名。
二、拟参会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企业简介(包括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及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3)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报价单。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供应商在采购会议当天需提供的资料文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谈判、成交
1.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及二次洽谈报价综合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布中标结果。签订经济合同,项目归口主管处室、审计处负责。
2.项目归口主管处室应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和采购合同约定,联系中标(成交)人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监督。
报名邮箱:xkyyzbb@163.com
联系方式:0531-67605805(工作日)
详情链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放射性粒子I125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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