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增设及分析溯源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就泗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增设及分析溯源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泗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增设及分析溯源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预算价(万元) |
1 |
泗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增设及分析溯源项目 |
泗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增设及分析溯源项目。 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运行维护期:3年。 |
121.5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00至2024年07月17日18:00。
投标人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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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达(或邮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18:00。
(四)投标人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3号
联系方式:1537055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利达广场西北角19栋三楼
联系人:张智
联系方式:1505102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