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开福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合同公告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洪水灾害风险评估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主要自然灾害区划综合风险区划灾害综合防治区划识别地震灾害地质灾害调查气象灾害分析评估抗灾水旱灾害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综合风险图防治区划图主要灾害致灾调查水旱调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隐患调查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森林可燃物标准地专项调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野外火源采集各类型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承灾体调查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市政设施普查自然灾害调查自然灾害情况数据培训资料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统计公报洪涝灾害台风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政府灾害管理能力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政府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业务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抽样调查设防重点隐患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洪水灾害调查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国家蓄滞洪区防洪能力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状态整合已有数据实地排查质检入库汇总致灾孕灾风险要素历史灾害外业调查方案编制培训方案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技术标准解读普查软件业务培训数据汇总普查成果数据集普查服务
金额
194.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1091800532
预算金额194.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10918005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开福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10918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开福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灾害等灾害,开展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依托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区级1:5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自然灾害区划,协助省、市普查机构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具体任务如下: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灾情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灾害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灾情、孕灾环境、以及人口、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实施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主要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等进行分析评估。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针对防灾、抗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方面作用,在全区开展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调查与评估,并对街道、社区(村)、及居民家庭等基层减灾能力等情况开展抽样调查与评估。开展多尺度区域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制图。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利用自然灾害风险制图系统,协助省、市普查机构编制区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综合风险图。制修订主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图。综合考虑全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协助省、市普查机构修订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洪水灾害防治区划图、干旱灾害防治区划图、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等,协助省、市普查办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11944800
 合计金额小写: 1944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技术服务事项——行业调查类

1.主要灾害致灾调查

(1)地质灾害

根据《A-01县级1:5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 1:5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获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空间分布、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等基本信息,按要求汇交本区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成果。

(2)水旱灾害

根据《D-01暴雨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D-02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D-03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D-04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技术要求》《D-05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以现有资料为基础,负责开展开福区水旱调查实施方案编写、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隐患调查、洪水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干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等。

(3)森林火灾

根据《F-01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F-02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F-03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开展森林可燃物标准地专项调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野外火源采集、各类型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

2.承灾体调查

(1)交通基础设施调查

根据《G-0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G-05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调查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地理位置、类别、等级、建造年代、功能属性和自然灾害设防水平等信息;

(2)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

根据《G-13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对象包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

(3)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根据《G-10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调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位置、保障服务能力、灾害属性等信息,调查区级、乡镇级单元农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宏观经济统计指标数据,形成公共服务设施、经济等单体(及行政单元)标准调查数据集。

(4)市政设施普查

根据《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调查市政道路、桥梁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信息,对于其特有的相关属性进行补充调查, 形成市政道路、桥梁的调查数据集。

3.历史灾害调查

根据《H-01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和上级确定的历史重大灾害事件名录,完成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收集整理分灾种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数据及资料;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通过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洪涝灾害、地震、台风等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其中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时间范围为1978年以来,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间范围为1949年以来。

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开展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街道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家庭减灾能力的调查。

(1)根据《I-0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行业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等的调查,完成政府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政府灾害工程防灾能力调查。

(2)根据《I-02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社会应急力量的调查,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级红十字会组织。

(3)根据《I-0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镇(街道)和村(社区)减灾能力的调查。

(4)根据《I-0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抽样由国务院普查办统一抽取行政村(社区),省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抽取家庭户并下发调查名单,抽样比例不低于3.5‰。

5.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主要开展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致灾和设防重点隐患调查。

根据《D-03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以现有资料为基础,开展洪水灾害调查,调查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国家蓄滞洪区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状态。

根据《F-06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程》开展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通过整合已有数据,确定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区域,对开福区的森林火灾重点隐患实地排查,完成开福区森林火灾隐患调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分析和制图。

1.主要预期成果

(1)工作手册

主要包括致灾孕灾风险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分行业内业处理和外业调查工作手册。

(2)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外业调查数据、照片等。

(3)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开福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图,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

(4)文字报告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开福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

1944800

1

1944800

合计

19448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2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调查,形成调查成果。配合长沙市对开福区调查成果检查验收。服务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51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项目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2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2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服务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00020003500000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方案编制服务

(1)编制开福区普查实施方案;

(2)编制《培训方案》和相关培训资料,对各部门、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包含技术标准解读、普查软件使用及相关业务培训等。

2、数据汇总和质量把关

负责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汇聚各部门普查成果数据,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形成普查成果数据集进行汇交。

3、数据基础和质量要求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坐标系”。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3°分带。

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质量要求

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类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如遇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调整,相关普查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更新。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享受乙方提供的普查服务工作。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开展普查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及时提供有效的普查服务。

4、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开展普查服务工作的质量。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普查服务工作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普查服务工作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及法律的服务。

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普查服务工作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便利。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次普查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安全责任:乙方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4、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乙方须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5、乙方承诺2小时响应,对甲方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中心833
法定代理人: 贺伟毅 法定代理人: 赵群慧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王操
电话: 0731-84399346 电话: 0731-84130996
传真: 0731-84125806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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