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台园管委会关于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丰台园管委会关于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
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助力园区科技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及内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制定丰台园TISC建设方案,完成2025年度丰台园TISC相关工作。做好数据填报支撑、企业服务对接、政策智力支持等服务。提供10-15个专利数据库账号,通过基础培训、案例分析、实操训练、专家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提升园区企业专利信息检索和应用分析能力。充分利用专利数据库资源,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协助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规划、风险预警、专利导航分析、专利战略研究等检索、分析工作。
三、项目要求
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服务期限及经费限额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经费不超过18万元。
五、征集方式及报送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8:00止,申请单位请将提交材料邮寄至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邮编100070),同时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9406019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材料
1.《丰台园管委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比选项目书》(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相关项目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人力资源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实施方案;
5.项目报价;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1.项目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丰台园管委会所有。
3.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4.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委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委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5.丰台园管委会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园管委会所有。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63723348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丰台园管委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比选项目书
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助力园区科技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及内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制定丰台园TISC建设方案,完成2025年度丰台园TISC相关工作。做好数据填报支撑、企业服务对接、政策智力支持等服务。提供10-15个专利数据库账号,通过基础培训、案例分析、实操训练、专家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提升园区企业专利信息检索和应用分析能力。充分利用专利数据库资源,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协助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规划、风险预警、专利导航分析、专利战略研究等检索、分析工作。
三、项目要求
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服务期限及经费限额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经费不超过18万元。
五、征集方式及报送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8:00止,申请单位请将提交材料邮寄至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邮编100070),同时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9406019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材料
1.《丰台园管委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比选项目书》(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相关项目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人力资源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实施方案;
5.项目报价;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1.项目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丰台园管委会所有。
3.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4.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委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委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5.丰台园管委会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园管委会所有。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63723348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丰台园管委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开展丰台园TISC建设项目比选项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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