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J2024110743集中采购部煤炭产品科2024年11月07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比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集中采购部煤炭产品科2024年11月07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J2024110743)。
2、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制造商,服务商,经销商,集成商,准入制造商,准入服务商,准入经销商,准入集成商参与比价,若新注册的供应商中选后需要在供应商管理科办理准入评审手续。若公告要求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
3、采购数量(金额)。“行项目信息”中的数量仅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以月度订单需求为准。
4、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参数详见“行项目信息”要求, 参数、性能必须等满足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
5、产品使用寿命。报价产品必须在满足正常性能情况下,使用寿命期为6月;若中选送货后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调换。
6、报价要求。报价涵盖率要求达到100%。
主报价:剔税单价(元)H1:货到发票入账后当月付全款。执行集团代储代销的相关要求。
7、供货周期要求。要求中标后25天完成发货,具体时间需氢化学公司统一调度,考核发货周期,延期罚款,要求均匀发货。
三、中选原则。单品种最低价格供应商中选,最低价格不超控制价格。如遇到中选价格有多个供应商相同报价,则发起2次报价。
四、供应商要求。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已阅读同意以下内容要求,同意执行相关管理措施且无任何异议。
1、最高限价包到厂承兑一票含税价1000元/吨(无税884.96元/吨),税率13%。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首次参与氢化学化工煤项目的供应商需在报价页面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否则报价无效。
2、采购数量:18000吨;要求现货,买受方随时调运,买受方指定货场交货验收,买受方可根据生产情况调整发货量,出卖方按合同量均衡发货,如中标方未能按照采购方要求供货,买受方可以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解除。
3、请从本页面下载询比价文件,使用正确的报价完成填报。未按规定填写报价的,报价无效。填写报价时,请在“备注”栏写明计划发运的运输方式;未填报的视为符合招标方要求标准。
4、运输方式:火运,火车需集装箱运输,要求包到场。
5、所供煤炭应为化工沫煤;自本次招标开始,氢化学用煤不再限于之前5个矿点。但是要求为榆林周边煤矿,装车前化验必须要符合氢化学用煤质量要求。
原料煤质量指标考核办法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全水 、空干基含硫量、空干基灰分、空干基挥发分、灰熔点为考核依据,不接受第三方复检(可以派人来氢化学公司用氢化学公司设备复检),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基准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Kcal/kg;挥发份Vad%>30%;全硫St.ad%≤0.6%;全水Mt%≤14%;内水Mad≤5%;灰分(空气干燥基)Aad%≤8%;固定碳Fcad%≥50%;灰熔点FT≤1200℃;粒度<3cm。
奖扣条款:
1、灰分(Aad%) 8% 基准值
>8%且≤9%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9%且≤10%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2% (实际值-基准值)×100×1.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0%且≤11%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实际值-基准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1%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3% (实际值-基准值)×100×3%×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 5800 基准值
5800<且≤6000 不予奖励
6000<且≤6200 每增加100kcal/kg,奖励合同价(含税)的1.2%,高于6200不再奖励 (实际值-6000)÷100×1.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奖励金额
≥5600且<5800 每低100kcal/kg,扣罚合同价(含税)的2.4% (基准值-实际值)÷100×2.4%×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5600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降低100kcal/kg,扣罚合同价(含税)的5% (基准值-实际值)÷100×5%×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3、含硫(St.ad%) 0.6% 基准值
0.6%<且≤0.8% 每增加0.1%时,扣除10元/吨 (实际值-基准值)×1000×1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0.8%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0.1%时,扣除30元/吨 (实际值-基准值)×1000×3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4、全水(Mt%) 14% 基准值
≤14-15% 不予考核
15%<且≤17%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7%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5% (实际值-基准值)×100×1.5%×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5、内水(Mad%) 5% 基准值
5%<且≤6%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6%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实际值-基准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6、挥发分Vad% ≥30% 基准值
≥28%;<30% 每降低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基准值-实际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28%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降低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基准值-实际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7、灰熔点(FT℃) ≤1200 基准值
1200<且≤1235 每高10℃扣除10元/吨 (实际值-1250)÷10×1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235 拒收,已卸车部分,扣除35元/吨 实际重量(吨)×35=扣除金额
结算说明
(1)以上各项煤质指标及金额均保留两位小数;
(2)违章处罚及时到氢化学公司财务缴纳,否则在结算时双倍扣除。
(3)结算数量可在计划采购数量基数正负10%之内浮动,超出计划量10%以上的部分不予结算。
在智采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比价,缴纳保证金300万元。如若未中标且放弃参与后续项目,可向氢化学公司提出退款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账。联系人:王经理 136 3980 9152
失信违约行为的管理措施 :
集团统一在智采平台对失信违约供应商进行管理。
失信违约行为可采用警告、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暂停两年供应资格)、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列入失信违约供应商名单。实施灰名单管理和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加招标采购中心任何采购项目。
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管理措施不代替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的责任追究。
(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
1.遴选供应商接到业务科室邀请通知后,未响应中选范围询比价报价的;
2.产品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表面锈蚀、变形、缺损等)、标识不全、数量不足的;
3.服务体系不完善,年度内两次服务不及时或因其他原因被使用单位投诉的。
(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
1.超出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进行供货的;
2.擅自用其他厂家产品替代中选原厂家产品的;
3.物资到货配置与采购要求不符,影响生产使用的;
4.中标、中选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5.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30天的;
6.询比价采购过程中,报价错误的;
7.因恶意竞争降低价格,导致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8.年度内受到3次警告的。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两年供应资格)。
1.关联关系供应商报价的;
2.故意放弃中标、中选资格的、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3.中标、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影响生产的;
4.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60天的;
5.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隐患的;
6.在供应商实地评审中,发现供应商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规模等情况与投标文件或有关资质严重不符的;
7.年度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第(二)项失信违约行为之一的。
(四)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现随即终止采购业务,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
1.产品因质量或缺陷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导致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2.供应不及时,影响集团安全生产的;
3.弄虚作假、伪造资质证件及资料,虚假投标的;
4.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相互勾结、串通投标(报价)、哄抬价格、存在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恶意低价竞标,中标(成交)后拒不执行的;
6.私自与基层矿厂联系送货,扰乱正常采购秩序、参与串换变通,经核查属实的;
7.被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的;因故意犯罪被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违反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恶意提起诉讼的,对该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均列入黑名单;
9.其他重大失信违约行为,应列入黑名单的。
五、时间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参照项目基本信息,供应商登录智采平台查看询比价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按要求填写物资清单,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确认无误的报价清单。
六、采购要求
1、交货地址。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货场。
2、运输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相关费用(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等)由供方承担。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主报价:H1:货到发票入账后当月付全款。。
5、违约责任。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质量及售后服务。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7、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8、竞价履约保证金收款帐号信息
户名: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叶县支行
账号:2533 7521 0578
联行号:1044 9523 2290
到账时间:2024年11月8日15:00之前,竞价保证金未支付或未及时到账,将失去本次竞价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部-煤炭产品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13323753398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集中采购部煤炭产品科2024年11月07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J2024110743)。
2、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制造商,服务商,经销商,集成商,准入制造商,准入服务商,准入经销商,准入集成商参与比价,若新注册的供应商中选后需要在供应商管理科办理准入评审手续。若公告要求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
3、采购数量(金额)。“行项目信息”中的数量仅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以月度订单需求为准。
4、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参数详见“行项目信息”要求, 参数、性能必须等满足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
5、产品使用寿命。报价产品必须在满足正常性能情况下,使用寿命期为6月;若中选送货后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调换。
6、报价要求。报价涵盖率要求达到100%。
主报价:剔税单价(元)H1:货到发票入账后当月付全款。执行集团代储代销的相关要求。
7、供货周期要求。要求中标后25天完成发货,具体时间需氢化学公司统一调度,考核发货周期,延期罚款,要求均匀发货。
三、中选原则。单品种最低价格供应商中选,最低价格不超控制价格。如遇到中选价格有多个供应商相同报价,则发起2次报价。
四、供应商要求。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已阅读同意以下内容要求,同意执行相关管理措施且无任何异议。
1、最高限价包到厂承兑一票含税价1000元/吨(无税884.96元/吨),税率13%。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首次参与氢化学化工煤项目的供应商需在报价页面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否则报价无效。
2、采购数量:18000吨;要求现货,买受方随时调运,买受方指定货场交货验收,买受方可根据生产情况调整发货量,出卖方按合同量均衡发货,如中标方未能按照采购方要求供货,买受方可以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解除。
3、请从本页面下载询比价文件,使用正确的报价完成填报。未按规定填写报价的,报价无效。填写报价时,请在“备注”栏写明计划发运的运输方式;未填报的视为符合招标方要求标准。
4、运输方式:火运,火车需集装箱运输,要求包到场。
5、所供煤炭应为化工沫煤;自本次招标开始,氢化学用煤不再限于之前5个矿点。但是要求为榆林周边煤矿,装车前化验必须要符合氢化学用煤质量要求。
原料煤质量指标考核办法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全水 、空干基含硫量、空干基灰分、空干基挥发分、灰熔点为考核依据,不接受第三方复检(可以派人来氢化学公司用氢化学公司设备复检),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基准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Kcal/kg;挥发份Vad%>30%;全硫St.ad%≤0.6%;全水Mt%≤14%;内水Mad≤5%;灰分(空气干燥基)Aad%≤8%;固定碳Fcad%≥50%;灰熔点FT≤1200℃;粒度<3cm。
奖扣条款:
1、灰分(Aad%) 8% 基准值
>8%且≤9%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9%且≤10%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2% (实际值-基准值)×100×1.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0%且≤11%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实际值-基准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1%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3% (实际值-基准值)×100×3%×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 5800 基准值
5800<且≤6000 不予奖励
6000<且≤6200 每增加100kcal/kg,奖励合同价(含税)的1.2%,高于6200不再奖励 (实际值-6000)÷100×1.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奖励金额
≥5600且<5800 每低100kcal/kg,扣罚合同价(含税)的2.4% (基准值-实际值)÷100×2.4%×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5600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降低100kcal/kg,扣罚合同价(含税)的5% (基准值-实际值)÷100×5%×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3、含硫(St.ad%) 0.6% 基准值
0.6%<且≤0.8% 每增加0.1%时,扣除10元/吨 (实际值-基准值)×1000×1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0.8%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0.1%时,扣除30元/吨 (实际值-基准值)×1000×3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4、全水(Mt%) 14% 基准值
≤14-15% 不予考核
15%<且≤17%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7%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5% (实际值-基准值)×100×1.5%×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5、内水(Mad%) 5% 基准值
5%<且≤6% 每超过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实际值-基准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6%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过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实际值-基准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6、挥发分Vad% ≥30% 基准值
≥28%;<30% 每降低1%,扣除合同价(含税)的1% (基准值-实际值)×100×1%×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28% 拒收,已卸车部分,每超降低1%时,每吨扣除合同价(含税)的2% (基准值-实际值)×100×2%×合同价(含税)×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7、灰熔点(FT℃) ≤1200 基准值
1200<且≤1235 每高10℃扣除10元/吨 (实际值-1250)÷10×10×实际重量=扣除金额
>1235 拒收,已卸车部分,扣除35元/吨 实际重量(吨)×35=扣除金额
结算说明
(1)以上各项煤质指标及金额均保留两位小数;
(2)违章处罚及时到氢化学公司财务缴纳,否则在结算时双倍扣除。
(3)结算数量可在计划采购数量基数正负10%之内浮动,超出计划量10%以上的部分不予结算。
在智采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比价,缴纳保证金300万元。如若未中标且放弃参与后续项目,可向氢化学公司提出退款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账。联系人:王经理 136 3980 9152
失信违约行为的管理措施 :
集团统一在智采平台对失信违约供应商进行管理。
失信违约行为可采用警告、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暂停两年供应资格)、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列入失信违约供应商名单。实施灰名单管理和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加招标采购中心任何采购项目。
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管理措施不代替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的责任追究。
(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
1.遴选供应商接到业务科室邀请通知后,未响应中选范围询比价报价的;
2.产品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表面锈蚀、变形、缺损等)、标识不全、数量不足的;
3.服务体系不完善,年度内两次服务不及时或因其他原因被使用单位投诉的。
(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
1.超出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进行供货的;
2.擅自用其他厂家产品替代中选原厂家产品的;
3.物资到货配置与采购要求不符,影响生产使用的;
4.中标、中选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5.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30天的;
6.询比价采购过程中,报价错误的;
7.因恶意竞争降低价格,导致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8.年度内受到3次警告的。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两年供应资格)。
1.关联关系供应商报价的;
2.故意放弃中标、中选资格的、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3.中标、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影响生产的;
4.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60天的;
5.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隐患的;
6.在供应商实地评审中,发现供应商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规模等情况与投标文件或有关资质严重不符的;
7.年度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第(二)项失信违约行为之一的。
(四)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现随即终止采购业务,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
1.产品因质量或缺陷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导致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2.供应不及时,影响集团安全生产的;
3.弄虚作假、伪造资质证件及资料,虚假投标的;
4.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相互勾结、串通投标(报价)、哄抬价格、存在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恶意低价竞标,中标(成交)后拒不执行的;
6.私自与基层矿厂联系送货,扰乱正常采购秩序、参与串换变通,经核查属实的;
7.被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的;因故意犯罪被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违反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恶意提起诉讼的,对该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均列入黑名单;
9.其他重大失信违约行为,应列入黑名单的。
五、时间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参照项目基本信息,供应商登录智采平台查看询比价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按要求填写物资清单,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确认无误的报价清单。
六、采购要求
1、交货地址。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货场。
2、运输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相关费用(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等)由供方承担。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主报价:H1:货到发票入账后当月付全款。。
5、违约责任。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质量及售后服务。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7、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8、竞价履约保证金收款帐号信息
户名: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叶县支行
账号:2533 7521 0578
联行号:1044 9523 2290
到账时间:2024年11月8日15:00之前,竞价保证金未支付或未及时到账,将失去本次竞价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部-煤炭产品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1332375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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