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3年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463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昭扬0317-53390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3年度)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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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638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3年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3年度)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3年度)2.2建设地点: 黄骅市 2.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对黄骅市骅西、骅中、骅东3个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所涉及的老旧小区(126栋住宅楼3398户,建筑面积约39.8万平方米)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外墙保温、外墙粉刷、屋顶防水、楼梯内墙面粉刷、栏杆扶手修复、楼道灯更换、楼宇门(对讲机)改造、地面修复、新建雨水管网、规划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广告牌、规划机动车充电桩、规划小区出租摊位等。(具体见招标文件)2.4标段划分:贰个标段一标段:骅西社区 (95栋住宅楼2617户,建筑面积约30.8万平方米)二标段:骅中、骅东社区 (31栋住宅楼781户,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2.5设计服务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5 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2.6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2.53万元(其中一标段:79.85万元;二标段:22.68万元)。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通过相关评审。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2.2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相关批复文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技术交底、经第三方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和规划部门等的审查合格工作以及相关审评验收的配合等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规的设计成果文件,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并参与和通过相关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工程设计资质:(1)一标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二标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未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款规定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部成员。)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2 09:00至2023-03-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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