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升级和售后服务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升级和售后
服务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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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升级和售后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
采购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我院于2019年底采购了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含一年免费升级和售后服务),系统服务期现已届满。本项目采购上述系统延续一年升级和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为:1 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
五、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需求为360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含1000个终端授权)一年升级和售后服务
二)技术标准
1 、要求具有防病毒、补丁分发、运维管控、移动存储介质管理、xp盾甲等功能;
2 、支持常用windows服务器和个人计算机版本;
3 、提供多区域部署服务。可根据我院要求,在不同区域(如内网、外网,个人计算机区域、服务器区域等)部署多套后台管理系统并可灵活动态配置各管理区域授权数量。
三)其他要求
1. 服务期
服务期一年,从合同生效日起算。
2.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两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 免费培训
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人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 交货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工作日)内完成授权文件交付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5. 关于验收。
5.1 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5.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 、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六、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供应商提交合格的服务授权文件、完成系统部署和升级并经我院项目经办人员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我院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
服务期届满、我院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信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118900.00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经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三家单位报价:深圳市迈安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文正兴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我院组成评审小组,结合报价材料,从代理商资质、价格、同类业绩经验等方面逐一比较,通过充分讨论,最终结果为一致推荐深圳市信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交货期限: 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

地址: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电话: 0755-21981264 传真:0755-8191835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传真:83938675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项目公告相关链接
关于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升级和售后服务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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