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证书采购招标公告(2023-VQ01-W1028)(第1包)
金额
1168.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q01-w1028
预算金额1168.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证书采购
招标公告(2023-VQ01-W102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证书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VQ01-W102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证书A内芯
详见附件

详见采购文件2023年8月10日前
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
证书A封皮
详见附件

详见采购文件 
3
证书B内芯
详见附件

详见采购文件 
4
证书B封皮
详见附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证件邮送、仓储费用、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包含在制作成本中,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1168.53万元 ;
3.最高限价: 1168.53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涉密文件资料类),产品生产期间资质正常有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下申领:申领时间: 2023年 6 月15日至 6 月 21日,每日上午10: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涉密文件资料类),产品生产期间资质正常有效。
7.保密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光盘)。
(五)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与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一致。
(二)提交样品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三)提交样品数量: 证书A、证书B各5套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按照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标准及工艺要求制作样品(技术标准不明确的以实物样品为准),不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
3.样品退还:①对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示或者质疑、投诉处理期满后及时退还;
②对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现场封存待采购结果公示或者质疑、投诉处理期满后递交采购单位,作为质检验收的依据;供应商生产交付产品应当与样品标准一致或者更优,否则判定为质检验收不合格。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010-66739145
传    真:010-6673916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9021
移动电话:16619860704
 
 
 
                                         202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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