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楼村中学)环境保护评价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楼村中学)环境保护评价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楼村中学)环境保护评价验收服务采购公告1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楼村中学)2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名称为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楼村中学),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南侧、楼村三月风广场对面。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3666平方米,占地面积24704平方米。3采购单位: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发包工作内容:(1)严格按照国家、深圳市现行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配合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报告通过评审并在市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专栏(包含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成果文件公示报备;(3)配合及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并按甲方要求制作相关资料和电子文件;(4)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技术性及事务性服务。5公告发布时间:2023-08-2810:30至2023-08-3118:00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59538.75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46831元7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总价包干,结算不做调整,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意见为准。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9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技术单位。(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称。(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编制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3)报价书(格式不限)。(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3)递交方式:发送至717219097@qq.com政务邮箱。11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66588242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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