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166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实训基地S-2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实训基地S-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660)补充公告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实训基地S-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660),于2024年4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介发布延期公告,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介发布延期公告(二)。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招标公告修改情况
二、招标文件修改情况
1.附件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件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现文:
2.附表1-1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1-1《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现文: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现文: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3日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实训基地S-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660),于2024年4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介发布延期公告,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介发布延期公告(二)。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招标公告修改情况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3.1.1工程设计资质 注释 |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2 | 3.4.3设计负责人 注释 |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3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第四点 |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
4 | 附件三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序号9--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交资料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5 | 附件三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序号1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交资料要求 | 原件扫描件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二、招标文件修改情况
1.附件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件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现文: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资信部分(36分) | |||
1.1 | 类似业绩 | 12分 | 施工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部分合同金额10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20项(不含)以上的,得10分; (2)累计完成16~20项的,得5分; (3)累计完成11~15项的,得2分。 (4)累计完成1~10项的,得1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网页信息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设计业绩: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类似建筑设计业绩(类似建筑设计业绩是指总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业绩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 2.项目总投资额或建安费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中列明项目的总投资额或建安费。若合同无法体现的,需另提供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时间以签订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时间为准; | |||
1.2 | 企业获奖 | 8分 | 施工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 (1)累计完成20项(不含)以上的,得6分; (2)累计完成16~20项的,得3分; (3)累计完成11~15项的,得1分; (4)累计完成1~10项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企业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饰装修、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④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情况,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装修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⑤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⑥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设计获奖: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设计奖项: (1)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每项得0.5分; (2)获得市(含副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0.2分。 本小项合计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设计奖项是指:(1)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2)省级(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省(或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或直辖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优秀勘察设计奖;(3)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 | |||
1.3 | 项目团队实力 | 9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按照附表1-1【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配备齐全,在满足附表1-1【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基础上按照以下评审计分: 一、施工方人员: 1、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 2、安全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 3、造价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得分,本小项合计最多得1.5分。 注: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证书扫描件,技术职称证书如果无法体现具体专业,则以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的专业或毕业证所示专业为准。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二、设计方人员: 1、设计技术负责人经历及业务能力: (1)设计经历在25年(含)以上的,得0.5分;设计经历在20年(含)—25年(不含)的,得0.25分;其它得0分。 (2)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研究员)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其它得0分。 本小项合计最多得2.5分。 注:①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设计经历年限以毕业证(大专或以上)颁发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拟派项目设计团队中: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0.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最高1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最高1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最高1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最高1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最高1分 注: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以所获最高职称为准,技术职称证书如果无法体现具体专业,则以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的专业或毕业证所示专业为准。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1.4 | 第三方评价 | 7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得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本项指企业获奖,不包含企业项目或课题或个人获奖。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得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本项指企业获奖,不包含企业项目或课题或个人获奖。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 |||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至今(须含最近评审年度(2022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1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3至4年的,得0.5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1至2年的,得0.25分。 没有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查询的相关截图,时间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 |||
2.工程实施方案(64分) | |||
2.1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10分 | (优)有明确清晰的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行之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逻辑性强、条理清晰的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确保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得10分。 (良)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逻辑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协作较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得8分。 (中)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逻辑性较一般、条理一般的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协作基本符合项目的各阶段需求,得6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2.2 | 劳动力投入 | 10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力投入保障措施的: (优)资源配置齐全,根据工艺流程安排劳动力、主要施工材料合理;劳动力投入计划合理可行,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各工种配套齐全,并靠考虑到施工高峰期备用施工人员等保证人员的到位及调配管理等措施,调配方案切实可行,得10分; (良)资源配置基本齐全,根据工艺流程安排劳动力、主要施工材料较为合理;劳动力投入计划基本可行,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各工种配套齐全,并靠考虑到施工高峰期备用施工人员等保证人员的到位及调配管理等措施,调配方案基本可行,得8分; (中)根据工艺流程安排劳动力、主要施工材料较为合理;劳动力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各工种配套基本齐全,得分6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2.3 | 质量控制措施 | 1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 (优)制定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的质量管控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有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12分; (良)制定了针对性较强、较为切实可行的质量管控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中)制定了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质量管控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2.4 | 安全控制措施 | 1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优)制定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的得12分; (良)制定了针对性较强、较为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中)制定了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2.5 | 进度控制措施 | 10分 | 项目工期计划得分要求: (优)工期计划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科学、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有切实可行的进度保障措施,施工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5天或以上,得10分; (良)工期计划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3-4天,得8分。 (中)工期计划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进度计划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1-2天,得6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2.6 | 绿色节能控制施工措施 | 10分 | (优)有针对性强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10分。 (良)有针对性较强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较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较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8分。 (中)有针对性一般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一般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6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合计 | | 100 | |
2.附表1-1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1-1《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现文:
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质量负责人 | 1名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名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造价负责人 | 1名 |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
电气工程师 | 1名 |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给排水工程师 | 1名 | 具有给排水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暖通工程师 | 1名 | 具有暖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土建工程师 | 1名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现场施工员 | 2名 |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工程质量员 | 1名 | 具有质量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专职安全员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工程资料员 | 1名 |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情况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现文:
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质量负责人 | 1名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名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造价负责人 | 1名 |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
电气工程师 | 1名 |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给排水工程师 | 1名 | 具有给排水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暖通工程师 | 1名 | 具有暖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土建工程师 | 1名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现场施工员 | 2名 |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工程质量员 | 1名 | 具有质量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专职安全员 | 1名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
工程资料员 | 1名 |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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