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汉市民政局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9.4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054
预算金额39.98万元
招标公司广汉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18281002227
中标公司广汉市唯爱社会服务中心39.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汉市立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39.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汉市民政局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054
二、项目名称: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合同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广汉市唯爱社会服务中心)
合同包2:
服务类(广汉市立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秀琼、李俊(采购人代表)、卿三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相关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8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民政局
地址:广汉市常德路1号
联系方式:1388100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1828100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828100222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磋商文件(2023050501).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二、项目名称: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汉市唯爱社会服务中心 | 广汉市福州路二段11号华地财富广场 | 399,8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汉市立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 广汉市金领北路 | 394,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广汉市唯爱社会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广汉市民政局2023年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试点项目 | 供应商须承担对广汉市金雁街道大同社区社工室的建室和运行,发挥社工室“需求发现、社区动员、精准服务”的核心功能,将社工室打造成为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主阵地等 | 供应商应按照“一社区一项目”的原则编制详细的“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2023年广汉市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试点项目书(任务书模版在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成交后,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优化和调整 |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365天),须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服务内容,提交结项报告 |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的通知》(川民发〔2023〕24号)的有关要求,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如有最新标准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 399,8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广汉市立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其他服务 | 广汉市民政局2023年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试点项目 | 供应商须承担对广汉市雒城街道西城社区社工室的建室和运行,发挥社工室“需求发现、社区动员、精准服务”的核心功能,将社工室打造成为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主阵地等 | 供应商应按照“一社区一项目”的原则编制详细的“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2023年广汉市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试点项目书(任务书模版在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成交后,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优化和调整 |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365天),须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服务内容,提交结项报告 |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的通知》(川民发〔2023〕24号)的有关要求,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如有最新标准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 394,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秀琼、李俊(采购人代表)、卿三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相关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8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民政局
地址:广汉市常德路1号
联系方式:1388100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1828100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828100222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提能力”采购服务磋商文件(2023050501).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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