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昌钢钒2025年1月喷吹无烟煤(川渝无烟煤)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wzmyhgxhd2412271808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剑0812-3383822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西昌钢钒2025年1月喷吹无烟煤(川渝无烟煤)招标公告
西昌钢钒2025年1月喷吹无烟煤(川渝无烟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昌钢钒2025年1月喷吹无烟煤(川渝无烟煤)(PGWZMYHGXHD24122718084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西昌钢钒2025年1月喷吹无烟煤(川渝无烟煤)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本项目允许多家中标,生产型供应商、流通型供应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新增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攀钢技术质量部门出具的样品评审合格报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8日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周剑 | 联系人: | 李永驰 |
电话: | 0812-3383822 | 电话: | 0812-3381892 |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9. 其他事项
一、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需向注册成立不满一年供应商实施采购的,子企业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定标;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商务要求中第2条需提供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三、本项目投标人最低响应数量为2000吨,低于最低响应数量的投标无效。
2024年12月27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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