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曹桥街道各村(除马厩村)未来乡村方案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lcxph采2023-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573-851557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女士0573-851557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平湖市绿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曹桥街道各村(除马厩村)未来乡村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LCXPH采2023-06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曹桥街道9个行政村。

(二)服务内容:围绕曹桥街道未来乡村建设布局编制建设方案。曹桥街道全域未来乡村建设方案内容要求涵盖曹桥街道9个行政村。建设方案要求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平沪之恋 未来嘉乡”品牌,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平原水乡新典范。

本次工作内容为曹桥街道全域未来乡村建设发展策划与建设方案编制包括(除马厩村各村方案编制)。主要包括前期现状勘察、村庄发展谋划、未来场景策划以及建设项目梳理等内容。

(三)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策划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修改稿并定稿。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四)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 20日至2023年6月 2717:00时,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589186620@qq.com)。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719

(三)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发至报名邮箱认购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五)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0712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2单元1401-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07120930北京时间)在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2单元1401-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准时出席)

十、质疑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719

十一、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2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湖市绿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3-89178118

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55719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719

发布日期:2023年6月 20


附件信息:

  • 供应商报名表.docx

    1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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