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29.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cs-xb-2023010
预算金额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先生0371-68865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 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询比公告(招标编号:ZHCS-XB-2023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 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93000.00 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 慧城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丰富城市带有时间标识的倾斜影像、倾斜三维模型、矢量、地名地址、遥感 影像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基础时空数据,最终构建空天地、地上下、室内外、虚实、开放、鲜活的全空间 GIS 大数据,协调相关数据标准,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地质、林草、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构建地上地下的自然 资源大数据体系,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三维“一张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 础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 础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并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 铁塔)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通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 须为供应商企业正式员工,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
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 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 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信息化项目咨 询或设计业绩合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询比响应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 位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 诺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 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询比资格,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 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询比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 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 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 险证明)。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七、其他
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 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 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 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 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通过丰富城市带有时间标识的倾斜影像、倾斜三维模型、矢量、地名地址、遥 感影像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基础时空数据,最终构建空天地、地上下、室内外、虚实、开放、鲜活的全空间 GIS 大数据,协调相关数据标准,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地质、林草、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构建地上地下的自然 资源大数据体系,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三维“一张图”。
2.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 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部分)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方案编制,包括但不局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项目预算表、图纸或相关架
构拓扑图及各专项深化设计服务,达到报规审批通过要求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方案编制,编制项目终验之前相关配合服务。5.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7.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并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 铁塔)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通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 须为供应商企业正式员工,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 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 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 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信息化项目咨 询或设计业绩合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询比响应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 位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
诺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 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询比资格,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 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询比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 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 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 险证明)。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字证 书下载询比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 数字证书 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询比文件售价 0 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 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供 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 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 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 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 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 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 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A 座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600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3 年 07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A 座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7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 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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