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五水R22020地块项目临时售楼处发光字及户外导视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南通五水R22020地块项目临时售楼处发光字及户外导视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行业:机电类>发光字制作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南通
报名截止日期:2023-04-28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五水R22020地块项目临时售楼处发光字及户外导视制作安装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五水R22020地块项目临时售楼处发光字及户外导视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二)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5.投标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17 : 30前,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1101448431@qq.com)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 :30(北京时间);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4 :30(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转账形式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用途为:发光字及户外导视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号:50230188000689019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九、相关费用: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沿海集团网站发布。南通沿海集团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