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JKHB竞磋(2019)001号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根据常环土(2019)36号文《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选取一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对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环境监测,优先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
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核。
5、本项目预算价:50万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标段:25万元,二标段:25万元。
7、本批采购共2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2标段报名及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定标原则详见采购文件。
标 段 |
范 围 |
标段预算价/最高限价(万元) |
一标段 |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25 |
二标段 |
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江苏顶新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25 |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环境规划研究,生态资源调查,环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需至少包含一种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考核。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
1、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02。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考核的网页打印件或发文及链接。
(3)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磋商文件领取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磋商文件,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02。
五、资格审查原件、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资格审查资料、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22下午13:30时
2、资格审查资料、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磋商有关信息
1、资格审查、磋商时间:2019 年11月22下午13:30时
2、资格审查、磋商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开标室。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为:/
(2)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单位账户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转帐支票,采购人不接受转帐\现金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标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供应商有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应重点阅读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合同条款、收费等重要条款,并有权当场终止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9863272
(二)招标代理公司:
联 系 人: 潘女士
联系电话: 180 1827 7569、0519-83703156
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02
邮政编码: 213000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资格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将组织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考核的网页打印件或发文及链接。社保部门出具的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近一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
*8、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
1、以上加“*”材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前来投标的单位必须成为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凡在资格审查前没有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入库信息详见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的通知》)入库相关事宜咨询联系电话:0519-88068628/88068615。
3、资格审查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业绩合同等材料需在开标现场及时提交,开标结束之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补充材料(含原件或公证件)。
4、任何未按招标公告规定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年度保证金复印件放置于资格审查材料中)。
附件3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
(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