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2023005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孟工0532-66209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9-15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8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4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9-12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5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8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9-1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FCG202300500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08-04 17:29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产品质量: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制造商在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方面获得过国家科技奖的(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得一等奖的得4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
2.更正日期: 2023-09-15 17: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
联系方式: 0532-82964041
2.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7
3.项目联系人: 孟工【集采中心】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评分办法: 通用货物类(综合评分法).fyq
  • 变更历史 变更项 变更时间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9-15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8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4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9-12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5
  • 变更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28
  • 原招标公告链接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2023-08-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FCG202300500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完善-软硬件购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08-04 17:29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产品质量: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制造商在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方面获得过国家科技奖的(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得一等奖的得4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
2.更正日期: 2023-09-15 17: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
联系方式: 0532-82964041
2.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7
3.项目联系人: 孟工【集采中心】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评分办法: 通用货物类(综合评分法).f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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