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大屏租赁与报警器安装调试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wshzc-f2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13501933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大屏租赁与报警器安装调试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SHZC-F2017
项目名称:某单位大屏租赁与报警器安装调试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因任务需要,我单位需租赁八块55寸拼接屏,上方一块LED屏,并对14个点位(位松江,金山,青浦区)的报警模块进行安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大屏租用并安装调试,规格型号(8块55寸拼接屏4*2排列、一块LED屏位拼接屏顶高30厘米,租用,25天),拼接屏参数:55寸工业级A规液晶面板,双边物理拼缝1.8mm,分辨率1920*1080,亮度>=600cd/m2,对比度>=1200:1,宽高比16:9,输入接口VGA*1,DVI*1,HDMI*1,USB*1,IR RJ45*2,BNC*1,功耗<=170W,输入电压:AC 100-240V,50/60HZ;
2    报警器安装调试(14个点位报警器安装调试,分别位于金山、松江、青浦)。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技术性能状况良好。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报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0月12日至 10月19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00,下午14:00至16:00。
(二)申领方式:致电采购单位联系人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致电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五)询价文件售价:0 元/份,售后不退。
二、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19日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2188号。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邮寄报价文件至采购单位联系人。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符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9176203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2188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350193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四川北路2188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350193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35019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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