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昌局集团公南昌客运段南昌南、萍乡北站高速动车折返保洁及连云港地区普速列车折返保洁业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南昌南站、萍乡北站高速动车折返保洁及连云港地区普速列车折返保洁业务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南昌南、萍乡北站高速动车折返保洁及连云港地区普速列车折返保洁业务项目(招标编号NKDZ-2024-07),于2024年7月4日,在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二楼会议室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南昌南、萍乡北站高速动车折返保洁及连云港地区普速列车折返保洁业务项目 | NKDZ-2024-07 | 01包件:南昌南站高铁动车折返保洁业务 | 流标 |
02包件:萍乡北站高速动车折返保洁业务 | 九江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03包件:连云港地区普速列车折返保洁业务 | 流标 |
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0791-87025882(传真)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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