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裴营项目区西疆石河入湍河口处至焦柳铁路段设计变更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裴营项目区西疆石河入湍河口处至焦柳铁路段设计变更工程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04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邓州市裴营项目区西疆石河入湍河口处至焦柳铁路段设计变更工程
招标编号:HNDCZ-2016-1221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鸿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70.783407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郑坤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810150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54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玉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72.150901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瑞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5158331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05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泓波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73.105691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双超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4157768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0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邓州市水利局
电话:0377—62687988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509011577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訾女士
电话:0371-65585906
2017年4月10日